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二、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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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我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指出三个“更加”: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我国职业教育整体大步前进,但局部差距依然存在。人才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但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人民总体受教育机会大大增加,但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仍未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渴望接受优质教育,但如何遏制片面追求升学、如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办学方向、办学标准、办学质量上,应该有统一性要求。在坚持统一性的前提下,要少一些“一刀切”的规定,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各地有不一样的探索、不同的发展模式。

(一)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

统筹协调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是优质职业教育的基石。未来需要从国家层面统筹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与劳动力市场,重点突破障碍,投入资金,支持更多全国性的大型项目,实现跨领域、跨部门协调合作,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配套的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为政府决策部门、受教育者、劳动者、学校、职业教育研究者等提供更加透明、精准、及时、便捷的劳动力需求与供给、职业资格等信息参考,进而实现对接经济需求,实现专业的动态调整,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型技能人才。

此外,未来还应重点把握好“统一”与“灵活”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国家层面宏观管理,建立统一、全国通用、一致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提供基本原则和要求,真正做到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如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另一方面,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允许各地区、各院校探索因地制宜、多样化、灵活的具体办法,形成学校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作用,支持行业组织推进校企合作、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育教学、开展人才质量评价。

(二)完善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的重要体现。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使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相融通,为更广大范围的受教育者搭建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立交桥”,使学习者在人生的任何阶段都能够根据自身兴趣,通过多次选择、以多种方式自由地转换学习路径,灵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获得上升的渠道和机会,从而促进学习者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增加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为学生提供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多样、灵活的学习方式。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满足受教育者不同层次的受教育需求。同时,改革学制、学籍和学分积累转换管理制度,实现学籍、课程和学分互认,畅通人才成长通道,保障“立交桥”的顺利转换。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实践型、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才能真正构建起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公平,面向人人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国职业教育整体大步前进,但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东、中、西部区域之间,城乡、学校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异,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实现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保障人人可以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协调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坚持向老少边穷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统筹协调,实现优质师资、软硬件教学资源等协调发展,缩小资源差距。重点解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少边穷等艰苦地区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现精准补助,做到越基层、越艰苦的地区补助水平越高。保障经济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努力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权利接受职业教育,发展自身的职业能力。

建立健全国家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要完善针对老少边穷地区、不均衡地区的,对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奖、助、贷、勤、补、免”多元化的资助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和中职免学费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根据不同的薄弱环节,实施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高资助精准度。

扩大受教育范围,面向在职人员、社区居民、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健全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制度,建立学分认定转化积累制度,完善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终身学习体系。

(四)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农村职业教育是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增强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能力。一是要在城镇化建设中科学规划职业教育,院校布局更加贴近所服务的产业和社区,新增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建在中小城市,以方便农村学生。二是要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三是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力度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四是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重点加强农民工、农民工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转移培训。五是要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六是要强化省级、地市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推动县区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区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将服务网络延伸到社区、村庄、合作社、农场、企业。

(五)科学合理优化教育结构

教育结构优化问题是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结构优化问题。一是以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重点,鼓励举办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进一步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的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二是原则上现有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普通高等学校,保持现有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的规模。三是职业教育结构优化调整与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