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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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宏观层面上,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缺乏与教育外部关系的统筹协调,在政府干预系统中突出表现为缺少能够协调各部门的统筹机构和统一领导。在中观层面上,在教育系统内职业教育的管理也是多头的,同样缺乏教育内部的沟通与平衡发展,职业教育被边缘化的现象在很多地方的教育部门中客观存在。在微观层面上,各级职教行政部门尚未完全摆脱政府主导干预的模式,难以代替学校或其他业务服务部门管理具体工作,客观上不可避免地束缚了学校自主办学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头”管理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院校中除了有100多所是由中央部门和相关单位创办的外,很多都是由地方创办的。除教育部门外,很多其他部门也在举办各类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过多,导致职业教育的管理主体过多,而且管理标准不统一。具体体现为:宏观层面,职业学校的专业及地域设置重复的问题突出,导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比例失衡,职业教育发展难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微观层面,“多头”管理使得资金支持不够、师资力量分散、教学设施设备不全、规模小,导致职业教育质量低下、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因此,以政府为主体的科层管理体制难以适应职业教育开放办学的发展趋势,建立多元合作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成为当务之急。

(二)“无力”管理

我国职业教育管理存在“无力”管理的现象,尤其是行业性特征比较强的职业学校,必须依靠行业部门管理,教育主管部门“无力”管理。例如人社部门举办的各类技工学校、卫生部门举办的各类卫生院校等,这些部门举办的职业院校数量庞大,管理机构庞杂,职能不清。尽管管理部门有了较为明确的分工,以教育部门为主,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可因为这些部门之间是平行关系,所以要综合协调各自的工作非常有难度,无法在制度、政策制定上达成一致。各部门各自为政,使得运行很不通畅。教育行政部门内部也存在高教与职教系统缺乏协调的问题,未能以完整、统一的眼光看待职业教育,因而管理运行难度很大。职业教育系统要健康运行,就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协调运转。[12]

(三)“分段”管理

从人才培养的链条看,不同部门在管理上各有分工。教育部门侧重负责新增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学历教育,职工的就业前培训、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培训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退役士兵的学历及技能培训等由民政部门牵头,城乡妇女的各种职业培训则由妇联负责,等等。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职前教育管理与职后培训管理相分离。学校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以及各类职业学校之间尚未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主要为职业学校的正规教育,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企业培训、社会培训等职后教育与培训主要由人社部和其他相关部委承担。两类职业教育的管理基本上处于互不沟通、互不合作的状态。并且,无论是职前教育管理还是职后培训管理,都很少充分考虑学习者和行业的需求,而是围绕各自的利益追求和目标维持原有的利益格局。[13]这种相互疏离的管理模式带来的是各自无法解决的困境:一方面,学校职业教育远离甚至脱离了行业和劳动力市场,闭门造车;另一方面,职后培训市场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很少注重学习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培养出的学生难以得到学校、企业和社会的认可。

(四)“有失公平”管理

“多头”管理的现象导致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各自为政。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由教育部门主管;而技工学校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技工学校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紧密联系行业、企业需求,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而政府主管部门却不认可其身份,没有把技工学校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这种做法有失教育公平。[14]

“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导致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混乱,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难以协调,导致职业教育发展受阻,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