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数据,2017年共统计到学生非正常死亡类事件(包含在国内引起轰动的中国留学生国外死亡事件)118起,从事件发生时间、地域、舆情首发来源及发布主体类型、涉事主体及死亡原因、涉事部门回应处理情况等做简要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一)前半年事件数量高于后半年且在4月出现峰值
如图2-4-1所示,总体来看,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类事件上半年的数量高于下半年,上半年1~4月事件数量快速增长,在4月出现峰值,之后逐渐回落;9月份事件数量有所回升,10月数量最少,且两起事件均为中国留学生国外死亡事件,11、12月媒体报道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再次增加。整体而言,事件数量呈波动下降态势。
图2-4-1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类事件时间分布图(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二)四川、山东等人口大省事件多发且发生地多为非省会城市
除去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国外死亡事件14起外,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地域分布如图2-4-2所示。四川、山东两地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最多,分别为12起和11起;其次为陕西8起,广西、湖南、江西各7起,广东6起,河南、福建各5起,其他省份事件数均少于5起。
具体而言,事件发生地多位于各省份下辖的非省会城市以及县域、乡镇或农村地区,笔者认为这可能与较偏远地区或基层组织管理不当有一定关系。另外,新疆、西藏等部分省份未录入数据,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地区没有出现非正常死亡事件,而有可能是因为传媒普及程度不高等原因,导致部分地区事件发生后未被曝光,数据无法抓取。
图2-4-2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地域分布图(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三)网媒首发信息占据四成以上且官方通报在信息首发中作用凸显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首发载体分布情况如图2-4-3所示,网媒为事件曝光最主要通道,占据所有事件数的四成以上;其次为官方通报和纸媒,两者曝光事件数据量近乎相同;另有一成以上事件为社交媒体(包括微博、微信等)热议后传达至纸媒或网媒等;还有少量事件首发来源为电视媒体、通讯社以及教育行业专业性媒介。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部分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都是经当地宣传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等官方通报之后传达至媒体。
具体而言,网媒中有约五成的发布媒体为事件发生所在地的新闻网站,如四川新闻网、齐鲁网等;另有五成辐射范围为全国性的新闻网站,如澎湃新闻网、中国青年网等。与网媒不同,首发载体为纸媒的事件发布来源,有九成左右为事发地媒体,只有一成左右为全国性报刊。26起首发于官方通报的事件中,有9起通报来自事发学校,7起来自当地公安部门,5起来自当地相关教育部门,其余为宣传部门等其他政府部门。首发载体为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的事件,在传播后视情况不同,会带来当地媒体、全国性媒体不同程度的关注和报道。首发载体为电视、通讯社的主要以辐射范围为全国的媒体为主,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另有一起首发于教育行业专业性网媒的事件,即芥末堆曝光李文星事件。
图2-4-3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首发载体类型分布图(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四)大学、初中、小学非正常死亡事件多发且各阶段死亡原因具有特殊性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主体分布情况如图2-4-4所示,除3起事件未明确事件主体具体为哪一类学生,其余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依事件数量从高到低,第一梯队为大学生、初中生和小学生,第二梯队为高中生,第三梯队为研究生、幼儿、职业中专生和高职院校生。
图2-4-4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主体分布图(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依数量多少,不同阶段学生死亡原因具体如(图2-4-5)。
大学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中,自杀和意外事故分别占据三成以上,其余为涉刑事案件和死因不明事件。自杀事件中,媒体报道中明确表示因校园贷自杀事件3起,明确抑郁自杀1起,其他未明确自杀原因8起,但多有抑郁自杀之可能;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3起,外出旅游登山坠亡、不慎溺水、醉酒猝死各2起,运动猝死、突发疾病、其他各1起;涉刑事案件中,学生校内行凶、陷传销致死、斗殴致死各1起,中国留学生在美国遭枪击事件2起;死因不明事件中,除1起被指游泳课溺水老师不予营救外,其他3起事件均存在自杀可能。
初中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中,意外事故占比最高,其次为涉刑事案件、自杀和死因不明事件。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5起,运动猝死和溺水各3起,坠楼身亡、山体滑坡导致意外死亡、疑因醉酒猝死以及学生误伤事件各1起;涉刑事案件中,学生之间斗殴致死6起,学校之外因他者非法入侵所导致的死亡事件2起;自杀者中,3起跳楼、2起服毒,原因包括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住等;另外,2起死因不明事件,均存在自杀可能。
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中,意外事故18起,另有1起自杀、1起涉刑事案件和3起死因不明事件。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10起,游泳溺水3起,校车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游乐设施事故、踩踏事故、气道异物引发窒息各1起;涉刑事案件为他者非法进入校园行凶,自杀事件疑因遭校园暴力自杀。
高中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中,自杀和死因不明各4起,其中死因不明中有1起坠楼身亡、1起疑为旅游时自杀,均存在自杀倾向;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2起,醉酒猝死1起;涉刑事案件为学生斗殴致死。
研究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中,醉酒猝死、滑雪身亡造成的意外事故各1起;博士生疑因对导师不满自杀事件1起;留美学生遭绑架致死的涉刑事案件1起;死因不明事件2起,其中一起为留美学生意外死亡,原因不明。
职业中专生死亡原因中,有3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意外死亡,1起学生斗殴致死的涉刑事案件。
幼儿死亡原因中,校车事故、责任人无心之失引发的意外事故各1起,死因不明的意外事故2起;另有1起他者非法入侵的涉刑事案件。
高职院校生死亡原因中,校内行凶并跳楼身亡事件1起,意外事故1起。
学生年龄不明确的事件中(根据新闻信息,大致推断为小学生或中学生),交通事故2起,游泳溺水1起。
图2-4-5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主体死亡原因分布图(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五)相关部门发声处置情况整体向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与其他类别事件不同,通常牵涉到学校、教育部门、宣传部门、公安部门等多个政府机构,并需要联合办公处置事件。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相关部门发声/处置情况整体向好,但仍存在不发声、对抗式处理、发声处理滞后、信息发布质量不高致使舆情大范围扩散或谣言滋生等问题。具体情况如图2-4-6所示。
图2-4-6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相关部门发声/处理概况(单位:起)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除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日本等国外死亡的14起事件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有约九成事件得到了学校、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的发声、回应和处理。其中仅为“有发声/处理”(注:事件发生后有某个部门发声处理,但稍显被动,或是某个部门如学校、教育部门在媒体应对中表现不佳,但未产生大范围不良影响)的事件共57起;“发声/处理及时”(某个部门发声处理及时,如在媒体发现之前首发通报且效果较好,各部门之间联动应对媒体效果较好,也未引发大面积讨论猜测)的事件共27起;“未发声/处理”(未通过媒体报道或其他途径发声或展示事件处置情况)6起;“有发声/处理但效果不佳”(如媒体报道中对于处理结果家长不满意等)的事件共5起;“有发声/处理但媒体应对稍显不当”4起;“发声/处理及时但舆情仍旧扩散”3起;“发声/处理滞后舆情扩散”2起。
一般来说,学生校外死亡或是因学生自身问题导致的死亡事件虽会引发媒体报道,但不易产生普通民众情绪反弹,因此只要学校发声/处理态度相对积极,矛头都不易指向学校。但校内发生的事件则不同,即使回应处置积极,也易引发网友猜想、媒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