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非正常死亡类事件的整理与归纳,折射出不同阶段学生致死原因、事件应对所存在问题等方面的共性与特殊性,以及有针对性地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紧迫性。一般来说,学生校外非正常死亡事件极少引发网友的质疑和愤怒,而校内非正常死亡则极易引发关注和讨论。因此从“术”的层面而言,学生校内非正常死亡是更需要积极发声、调查和处置的,包括利用官方/非官方的平台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合理处置、勇敢担责等;但是笔者认为,关乎生命的问题,更应从“道”上,也即更长远的角度去解决,包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关系问题,解决教育资源分配问题,完善地方政府、偏远地区和基层单位安全管理等。需时刻把学生的身心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警钟长鸣。
(一)事发前: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针对性
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提醒家长、老师、学校乃至社会各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有针对性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1.对不同教育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校园安全管理
就2017全年学生非正常死亡类事件来看,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非正常原因有其特殊性。例如,幼儿、小学生中,致死原因多是交通事故等纯粹的意外事故,另有少量他者非法进入校园行凶事件,总之在某种程度上皆为学生之外的“他者”所致;初中生意外事故发生比例也较高,同时学生之间斗殴致死等涉刑事案件开始发生且占比较高,自杀事件开始显现;高中生中自杀或疑为自杀的事件比例与初中生相比明显上升,而意外事故和学生斗殴致死的数量和比例有所降低;大学生中自杀占比同样较高,同时由于大学生人身自由受限制较少,意外事故发生频次较高中生有所回升;研究生死亡原因分布相较而言不集中,值得一提的是,两起牵涉到“导师”的研究生死亡事件都获得了较大范围的关注。
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死亡致死原因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针对幼儿和小学生这种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杜绝外界风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加强校门口及学校所在路段的车辆出入管理、加强社会人士进入校园的身份审查、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等;针对初中生,除防范外界风险外,应相应解决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和学生自我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避免斗殴致死等问题的发生;针对高中生,由于青春期的到来和学习压力的增大,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安全教育可能是防范此类风险的关键;大学生同样也应做好心理安全建设,防范抑郁自杀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因为大学生校外活动的丰富化,也应适当加强其他方面的安全提醒和教育,如旅游、聚餐饮酒等;针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则需要关注和解决高校师生关系异化以及学生心理压力等问题。
2.完善偏远地区和地方、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
就地域分布而言,四川、山东、陕西、广西、湖南、江西等地事件发生次数排名靠前,且事件发生地点多为各个省份下辖的非省会城市,尤其是县域、乡镇或农村地区,非正常死亡类事件频发。这部分折射出相对偏远地区和地方、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不善等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从短期来看,所属地区针对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折射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并尽力解决,如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溺亡事件多发河流防护等;其次,可以形成层层管理、责任追究等具有规范性质的制度文件和工作管理流程等;另外,解决部分地区存在的教育痼疾,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
3.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建设双加强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因跑步或其他运动猝死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因自杀导致的学生死亡事件更是比例极高。值得注意的是,自杀已成大学生死亡主因,且自杀逐渐呈现低龄化趋势。另外,部分学生自杀事件还引发了民众对学校的质疑,此类事件多为学校教师没有处理好与学生的关系,以致学生自杀身亡。还有部分学生自杀是家庭原因所致。
由此可见,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建设急需双加强,而这一点需要的是学生、家长、老师和校方的共同努力。
4.做好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提醒
随着学生课余生活的丰富化,学生在假期、高考结束、毕业旅行等特殊时段的校外活动也是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值得注意的风险点。虽然校外活动大多不会和校方扯上关系,但教师、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尽到相应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在一些特殊时段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活动,如旅行安全提醒、校外聚餐饮酒警示等,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事发中:积极发声勇担责任
从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梳理分析以及三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当舆情事件发生时,主动公布有理有据有价值的信息、积极应对媒体、勇于担责,才是平息谣言、愤怒以及解决问题的王道。
1.建设好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并积极保质保量发声
2017年,官方通报在学生非正常死亡类舆情信息首发载体中排名第三,校方/警方/相关部门发声及时性较以往有所提高,这一点值得称赞。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信息发布及时亦需保质保量,如四川泸县事件信息公布虽然及时,但是内容却极为草率,反倒引发媒体和民众的更大不满,以至谣言滋生;其次,官方多种媒体联合使用稍有欠缺,多数相关方是通过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发布,而官网并不容易引发公众的关注和浏览,因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的使用亟待加强;最后,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的影响力有待提高,如四川泸县学生跳楼事件中,泸县涉事官方自媒体影响力甚微,“@平安泸县”仅有粉丝4000人,而其发布的文章平均阅读量也不足千次。在这样一起全国性重大舆情事件中,如此微弱的信息声量完全无法与“全国性舆情事件”的量级相匹配。因此,加强官方通道影响力建设成为难点,这一影响力不仅要在本地区范围内,还要波及北京、广东等传媒发达地带。因为就典型案例来看,除当地外,舆情均会波及这两个区域。
未雨绸缪,在事件发生前即建设好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是事件发生时不处于被动状态的基础。在平台建设好后,当事件发生时不但要积极发声,还要保证发声的质量。
2.时刻关注媒体动向以求快速反应
2017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首发载体中,网媒为事件曝光最主要通道,其次为纸媒。在网媒中有约五成的发布媒体为事件发生所在地媒体,在纸媒中这一比例为九成左右。当然,还有事发当地公众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发布的消息来源。为此,在未发生事件时,相关部门应对这些媒体做好信息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后,学校、教育部门更应加强对当地媒体、教育行业专业类媒体以及社交媒体的关注,以求快速反应,避免在舆情被炒热时处于被动状态。同时,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一味拖延、封堵,只会引发更大的舆论反弹。
3.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并勇于担责
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特殊性,往往会牵涉学校、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宣传部门等多个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相关部门应根据事件情况各司其职,同时就事件情况做好沟通,确保事件信息发布口径一致。例如,公安部门更多地需要做好事件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细致无误,针对可能引发讨论的疑点,做好释疑工作,并配合学校和教育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学校、教育部门则需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置并及时商议进行安抚、赔偿等事宜。
同时,无论学生校内死亡还是校外死亡,无论学生死亡是否与学校有直接关系,作为教育事业的实践者和管理者,校方以及教育相关方都应在舆情处理和应对中勇于担责,逃避责任或急于撇清责任的做法只会引发民众更严重的暴戾之气。
(三)事发后:防范连带事件或连带舆情并解决深层问题
当舆情事件平息,应继续回归事发前的预防工作,即“有针对性地进行校园安全管理”,但是这种回归应该是带着已发生事件“胎记”的回归。事件发生后的校园安全管理,是建立于事件反思之上的、更具价值的校园安全管理。
1.防范连带事件或连带舆情发生
在事件平息的短期内,应以发生的事件为例,对学校,或者事发地区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安全教育方面,应针对事件以及同类事件,提醒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风险排查方面,针对导致学生死亡的风险点,包括物理上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学校附近道路交通管理等,以及心理上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应做好师生关系、生生关系问题排查,并尽最大力度解决风险。
同时,曾处于舆情风暴中心的学校、教师或是教育部门,在检查和反思自我,避免同类事件发生的同时,应时刻关注媒体动向,避免因同一主体,或同类事件造成的连带舆情的发生。同时,与媒体保持良好沟通,并建设好自身信息发布渠道,逐渐重建自身形象。
2.反思和改进深层问题
任何事件包括意外事故的发生其背后都有“人为”因素。事件发生后,对其背后隐藏的隐患和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反思、改进,才是避免同类风险再次发生以及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长远之计。事件已然发生,发现事件中隐藏的“痼疾”并加以反思改正,才是最大的功劳。例如,2017年因研究生参加导师饭局后醉酒猝死事件、博士生溺亡事件而引发的大范围的关于高校导师学生关系异化问题的讨论,濮阳踩踏事件折射出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问题等,都需要学校自身以及学校与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反思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