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社会学

第一节 传媒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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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要追求的目标,动乱、不安定对社会成员和国家发展是不会有任何益处的。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前提,只有和谐才能稳定,才能发展。

社会和谐是一个社会结构方面的横向概念,界定的是良性的社会运行状态:社会由各个组成要素有机结合而成,要素之间保持平衡、和谐共处,这个社会就处于和谐状态。也可以说,和谐是相对于不和谐而言的。“自然界里也有一个美的法则,就是‘黄金分割率’。人类很早就发现,自然界的和谐之美,不是绝对地平均分割,而是按照‘0.618’的黄金分割率。3600年前,巴比伦人和古埃及人就不自觉地把黄金分割用在金字塔的建造上。2500多年前,希腊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发现这个规律,而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此称为黄金分割率。无论是古希腊帕特农神庙,还是中国古代的兵马俑,它们的垂直线与水平线之间竟然完全符合1比0.618的比例。‘0.618’这个数字一直被后人奉为科学和美学的统一法则,它像一个美的和谐灵魂。”[1]就我国而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明,社会和谐)之一。社会和谐“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目标,是一个需要具体落实并且能够操作化的战略任务。”[2]具体而言,在社会结构方面,需要有针对性地构建各个层面的和谐: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就业结构的和谐、代际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价值观的和谐、国际交往环境的和谐,等等。

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传媒的力量发挥着突出的作用。

一、传媒可以通过对个体社会化的作用来促成价值观的和谐

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是社会学领域里的一个基本问题。社会唯名论认为,只有个人才是有意义的,没有个人就没有社会。这种观点虽然有忽略社会作为整体有其自身的性质和功能的片面性,但强调个体对社会的作用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社会由个人组成,个人的状况作为部分会影响社会这个整体的状况。个体社会化是社会成员成功地融入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逐渐递进的关系。就像上台阶,先要走基础的台阶,然后再走到高处的台阶。个体成功的社会化是社会和谐的初始条件。

社会化完善的人会接受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主流文化相适应。这里,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整合的关键。所以,社会和谐、社会整合依赖于个体对社会核心价值观、主导价值观的认同。如何促成这种认同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在这项工程中,传媒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当代社会,传媒对个体价值观的形成或强化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是个体价值观形成或强化的重要来源之一。一方面,当代社会,个体接触传媒的机会增多,对传媒的依赖性增强,从形式上有了借助传媒接受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从内容上看,传媒对社会主导价值观有说服力的宣传是从观念上促成个体接受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深层原因。当然,能否产生传媒期待的效果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但无论怎样,我们还是可以说:传媒可以通过对个体社会化的作用——主要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建构来奠定社会整合的基础,促成价值观的和谐。

我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精神动力),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传统文化的精髓和与时俱进的品格),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规范)。如何使上述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是摆在传媒面前的一个很严峻的现实问题。目前,在我国,“一个社会公民的基本责任是什么?基本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们这个社会的共同理想是什么?什么是民主、公正、人权和自由?很多这种基本的价值,在认识和取向上比较混乱,这些问题带来的社会影响是非常大的。”[3]传媒在澄清上述问题和宣传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在全社会塑造价值共识方面的使命是非常艰巨和重要的。

二、传媒促进了社会互动与社会关系和谐

“所谓协调社会,就是指调节社会中的各种关系,使之更加平衡、更加和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从而推动社会不断健康地发展。”[4]传媒作为信息系统,可以发挥社会关系协调的功能。“大众传媒调节社会关系有其独特的方法。它不像政治家的行政命令那样通过政治干预来调节社会关系,也不像执法者的强制行为那样通过法律途径来调节社会关系,更不像企业家的经济控制通过价值杠杆来调节社会关系,大众传媒则向大众传播各种信息,通过发表舆论来聚焦社会问题的方法来调节社会关系。虽然大众传媒调节社会关系并不像政策那么具有强势,像法律那么具有刚性,像金钱那么具有**力,但在一定条件下,传媒所制造的舆论力量能够超过政治、法律和经济,给社会以极其重大的影响。”[5]

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的根本意图在于通过对人类理性的无所不在的表现形式和根本基础——语言的批判分析,建立起新的社会理想类型。他认为:“如果我们假定人类是通过其成员的社会性协作活动而得以维持并假定这种协作是经由交往而达到的——因为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中,交往的目的就是达到意见一致,那么,人类的再生产也就需要满足交往活动所固有的理性条件。”[6]哈贝马斯指出:以较高层次的语篇形式出现的解放的传播对改变社会是至关重要的。自由的言语是有效、正常的传播和更高层次的语篇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理想的言语环境应该包括这样几个前提条件:言语的自由;所有个人必须平等地对话;社会的规范和义务把权力平等地分配给社会所有阶层。简言之:理想的言语环境满足了交往活动所固有的理性条件,而交往活动又促成了社会性协作活动的实现、人类社会的维持。哈贝马斯的上述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传媒促进社会互动与社会关系和谐是很有帮助的。

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代际结构的和谐、国际交往环境的和谐等都属于关系和谐的范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代际之间、不同的国家之间都存在着差异。消弭界限,抹平差异是幻想。只有促成各种关系的和谐才能使社会保持和谐的状态。比如,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是政府对缩小城乡差距所作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使城乡差异从现在的6∶1缩小到一定程度,但城市还是城市,农村还是农村。承认差异,允许差异存在,但又要避免因为差异和利益矛盾所带来的问题,使城乡关系维持和谐的状态。怎么办?途径之一即增强人和人之间的理解,于是,互动、沟通、传媒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传媒缩短了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距离,造就了一个个虚拟的社区。社会的各个群体之间可以通过传媒达到互相沟通和理解,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媒介组织传送影响和反映社会文化的信息,向大量不同的观众提供信息,使媒介成为塑造社会制度力量的一部分。”[7]

如荀子所言,人是“能群”的动物,社会互动是人类行为的本质和根本需要。一个孤独的人注定是不幸福的。只有在和他人的社会互动中,人才能提升、发展自己,也才能确证自己之为人的存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组织与组织、国家与国家之间良性的社会互动是社会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传媒使得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组织与组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广泛互动并在此基础上相互理解、营造和谐的关系成为可能。正如麦克卢汉所希望的:传媒最终会促成社会和谐、世界和谐。“电脑预示了这样一个前景:技术产生的普世理解、同一以及对宇宙理性的浓厚兴趣。这种状况可以把人类大家庭结为一体,开创永恒的和谐与和平。”[8]

三、通过传媒,形成社会的凝聚力

传媒作用如果发挥得好,可以成为强大的社会建构力量,具备凝聚人心的正功能,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通过传媒连续不断的宣传,能够使公众就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达成共识。例如中国2008年承办奥运会这个重大事件,通过中国传媒不懈的宣传、舆论引导,塑造、激发了公民“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迎接奥运会的精神和热情。在2008年3月下旬奥运圣火开始传递、在西方国家遭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抵制的时候,中国传媒及时地报道了事情的经过,激发了中国公众的爱国情怀,使大家看清了西方反华势力利用藏独分裂势力妖魔化中国、阻挠奥运会成功举办的本质,增强了国民的爱国热情。有人用“八国联军”来形容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施加的压力。中国人民在捍卫祖国的尊严、祝愿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问题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一个网友这样表达他对个别西方媒体妖魔化中国企图的愤怒,他说:

媒体在坚持意识形态性的同时,应当遵循媒体最基本的属性,那就是客观真实性。但是,法国广有影响的《解放报》在报道北京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时,却大面积地颠倒黑白,搬弄是非。明眼人都知道,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丑剧,是法国政府和媒体公开纵容的结果。

先是法国总统萨科齐公开说要抵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想一想,一个大国的总统居然说出如此有“水准”的话,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继而是法国议会以休会为名为藏独分子破坏圣火的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而如今一些媒体又为一小撮破坏圣火者公开叫嚣、摇旗呐喊,丑态百出。请给以法国《解放报》为代表的无耻之尤者几记狠狠的耳光。细察法国一些政客和媒体的无耻言论,他们的阴暗心理动机无非是不希望中国办好一个奥运会。

奥运圣火,是世界人民的圣火,圣火传递的是`和平和友谊,它为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友谊的人们所共有。在巴黎发生的有组织、有计划针对奥运圣火传递的骚扰,是对热爱和平的法国人民的亵渎,也是对全世界热爱和平人们的亵渎。为这种亵渎行为摇旗呐喊的法国《解放报》们,不觉得自己无耻吗?与世界人民为敌,也是与自己的国民为敌,这样的媒体不应该给他们几记响亮的耳光吗?法国《解放报》厚颜无耻地说:这是给了中国政府一记响亮耳光。

但我看到的是法国《解放报》对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挑衅,是对奥运圣火的羞辱,这记耳光恰恰是打在法国《解放报》这类寡廉鲜耻媒体的脸上,这是爱好和平的中国人民给它的,也是爱好和平的法国人民给它的,更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与友谊的人民送给它的。[9]

我国传媒对海外华人捍卫奥运会圣火盛况的报道更激发了国内民众的爱国热情。例如,2008年4月9日是北京奥运会圣火在旧金山传递的日子,新华网作了如下报道。

记者在火炬传递沿途看到,尽管有少数“藏独”分子声嘶力竭地鼓噪,但是华人以声势浩大的呐喊声“北京奥运会,GO,GO,GO”将对方的气焰压了下去。前旧金山硅谷湖北同乡会会长牛飞月对记者说,居住在旧金山的绝大多数华人华侨都积极支持北京奥运会和这次火炬传递,他们期望祖国繁荣富强,坚决反对包括“藏独”在内的任何试图分裂祖国的行径。“对于我们这些居住在美国的华人来说,只有祖国强大了,我们的腰杆子才能更硬。”[10]

总之,在捍卫奥运会举办权利、抵制西方对中国奥运会的阻挠过程中,中国人民的凝聚力增强了。这其中,我国传媒的作用功不可没。

四、通过对社会不和谐因素的调整,促进社会的和谐

社会不和谐的现象是一种常态,社会和谐、良性运行并不是说没有任何问题和矛盾,而是说这些问题和矛盾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被不断地关注,为解决矛盾和问题创造着条件。目前,我国就业难、环境等问题很突出。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举步维艰,凸显了就业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这两个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此,传媒可以通过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倡导积极的就业观,宣传生态文明的理念等方式,建设性地促进就业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总之,对于社会不和谐的现象,传媒可以通过舆论引导,作出有益于社会和谐的努力,以此促进社会和谐状态的实现。

麦克卢汉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社会的未来及精神生活是否安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传播技术和个人的回应能力之间,是否能维持平衡。”[11]将此话语模式引申,可以认为:传媒回应社会冲突的能力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社会由不同的利益群体组成,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对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的处理体现了一个国家民主的程度,也体现了传媒的素养。尊重、扩大、落实公民的表达权,使不同利益群体有其表达需求和情绪的渠道,是传媒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对影响社会和谐、冲击社会良性运行状态的突发事件及时、准确、深入的报道也是稳定人心、维护社会和谐的必需。2008年3月14日,在拉萨发生了不法分子打砸抢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我国传媒及时作出了真相报道和深度分析,揭露了达赖利用这次事件煽动藏独的险恶用心,也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西方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歪曲报道及其动机,还对拉萨的历史和现状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使人民了解事件的真相和拉萨问题的本质、全貌,消除了大家的疑虑,起到了稳定人心、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

这说明:“处理危机过程中,为避免社会上信息传播的变形,妖言惑众,一般都要求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使自己的信息发布具有权威性与公信力,这种情况在传播学理论中称之为‘危机传播’。反映在新闻文化上,就是要有‘真相’意识,即要让受众的知晓权得到保证,隐瞒真相的结果只能导致更大的危机,即危机传播中的新闻发布问题。”[12]目前,我国的群体性事件有上升的趋势,传媒的回应能力和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作用受到严峻的考验。这更凸显了传媒对社会和谐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