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调查报道侧重于复杂事件、有争议的社会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调查报道开始涉及人类对世界事物的认识,一些人类认识上的偏差通过调查报道得以纠正。例如:儿童注意力分散、多动的症状,很长一段时间被认为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一种自然现象。美国《60分钟》节目经过调查证实是一种疾病,需要治疗。同时,向公众揭示在美国和欧洲每年有25万儿童患有这样的疾病。如果不治疗,将严重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和心理发育。
此外,有关科学实验题材的选题也成为调查报道的关注对象。如:宇宙的奥秘、航天飞机的发射等。
这类题材将调查报道和纪实手法相结合。
1986年1月发生的“挑战者”号爆炸事件,时隔10年之后,CBS运用调查报道将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公之于世,改变了人们过去的看法,即:“挑战者”号失事的原因并不是由于天气而引起的,而是由于美国国家航天局盲目追求航天飞机每年发射的次数和荣誉而造成的。
现代的调查报道以电视调查性纪录片的方式最为生动,吸引了无数观众的注意力,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1.调查采访报道的起源
沿着历史的脉络追溯,调查采访报道应该说最早起源于西方报纸。1918年《纽约晚邮报》记者哈罗德·A.利特代因揭露新泽西州监狱滥用职权而获“报道奖”,这是最早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调查采访报道。
1972年,美国《华盛顿邮报》的两名青年记者罗伯特·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报道了“水门事件”的内幕,这一轰动全美并最终导致尼克松引咎辞职的新闻报道,不仅使两位记者一举成名,也使得调查采访报道的独特魅力得以充分展示。
从此,调查报道受到各家媒体的普遍重视并成为它们赢得受众扩大发行的有效武器。就连密苏里州锡达利亚只有5名记者的《民主党人与资本》报,居然也用两名记者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调查当地私运海洛因的情况,并最终经法庭查证,将一名长期任职的警察局局长撤职法办。
据统计,在美国1917—1992年颁发的580项新闻奖中,调查性报道摘取了40%的奖项。而1974年普利策新闻奖的6项新闻报道奖中,调查性报道竟达4项之多。
美国还设有“调查性记者与编辑组织”和“调查性报道基金会”,以此帮助那些有敏锐嗅觉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冒着风险揭露政府和公共机构中的腐化行为和丑闻的媒体和记者。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一些调查性报道往往会触及某些垄断财团及其政党的利益,调查性记者承担的风险过大,调查性报道逐渐转往风险较小的领域。
“也许最著名的调查报道样本,开始部分不过像一个普通的每天都能看到的报道一样。《华盛顿邮报》记者阿尔弗雷德·E.勒威尼斯赶在截稿时间以前,写了一篇关于水门饭店的民主党全国总部的非闯入案件的报道。两个相对而言没什么经验的记者——罗伯特·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也列在八位报道作者的末尾,因为他们帮助搜寻的信息。两天以后,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合作写了一篇追踪报道,指出其中一名破门而入的人是一位共和党的保安。通过坚强的挖掘,他们意识到这起非法闯入案是当时正在广泛展开的政治刺探活动的一部分,这些刺探活动同时任总统的理查德· 尼克松的连任有关系,而尼克松也正在努力掩盖与非法闯入案的有关细节。他们的报道促成了一个调查,调查结果导致对尼克松的弹劾程序启动,使他于1974年8月辞职。”[1]
与其他客观性报道写作手法相比,调查性报道更多地借鉴了以解释性报道为代表的深度写作手法。除内容为大众所未闻外,形式也格外吸引人。受众都注意到这一特点:优秀的调查性报道有非常高超的叙事艺术。
2.调查采访报道的特点
有人认为,调查采访报道不能作为一种独立规范的报道体裁存在,更没有对它进行所谓研究的必要,因为“一切好的报道都要进行调查”。针对这一观点,我们来对调查性报道与一般报道的“调查”进行一番比较——
调查采访报道是从揭丑报道,即专门揭露政府和公共机构中的腐化行为和丑闻的报道发展而来的。因此这种报道往往需要“打开封闭的门和封闭的嘴”。
与一般的报道形式相比,调查性报道必须努力发现为了某种目的而被隐瞒起来的事实,更注重挖掘已发生新闻事件内在的、隐蔽的关系,并向公众分析这些内在联系的重大意义。
正如沃尔特·福克斯所说,调查采访报道往往来自“新闻报道主流外所获得的材料”,也是“一个记者能够写出的一些最重要的报道”。它们潜藏在公众日常谈论的新闻事件之下,如果不是有敏锐嗅觉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冒着风险,付出比日常报道多出数十倍的努力,将其揭示给受众的话,它们将永远不为公众所知。
相对而言,一般新闻报道总是受制和听命于突发性的新闻事件,强调记者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告之大众;而调查性报道则注重解释那些被有意隐蔽、不欲为人所知的内幕,主动性更强,而对报道的时效则没有限制。
正因为如此,一个写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可以用数周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去搜集证据和材料,而从事一般新闻报道的记者则必须争分夺秒,抢在截稿之前发回报道。
究竟什么样的报道算是调查性报道?目前,学术界对于“调查性报道”这一概念存有一定的争议,以下是西方新闻界关于“调查性报道”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观点——
密苏里新闻学院《新闻写作教程》编写组认为:
调查性报道指的是一种更为详尽、更带有分析性、更要花费时间的报道,因而它有别于日常的大多数报道。调查性报道的目的在于揭露被隐藏起来的情况;其题材相当广泛,广泛涉及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
著名的新闻研究专家罗伯特·格瑞斯认为:
调查性报道一般是报道某些人或某些组织企图掩盖的新闻。他强调,在调查性报道中,调查和收集材料必须是记者的原创行为,而不是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的调查行为。选题和采访必须由新闻媒体独立进行。调查性报道面对的是一个重要事实,对这个事实,某些人某些组织力图使其保密。
《新闻日报》记者鲍伯·格林认为:
调查性报道是对某人或某集团力图保密问题的报道,报道的事实必须是你自己挖掘出来的。
比较上面三个定义,尽管在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可以从中看到调查性报道所必须具备的一些共同要素:
△ 一些人或组织出于某种目的,企图掩盖事实真相,保密信息。
△ 选题内容必须是重要的,为公众所普遍关心,具有广泛的关注度。
△ 真相的揭露必须由媒体相对独立完成,而非简单地将他人已经完成的调查进行报道。
△ 与其他报道形式相比,它的新闻采制时间与报道所需的篇幅都较长。
鉴于调查性报道在报界取得的巨大成就,西方的电视新闻界也开始了调查性报道的尝试。其中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60分钟》节目。
《60分钟》因其对社会问题的细致调查和深入分析,成为美国闻名遐迩的名牌栏目。《60分钟》的成功,彻底打破了电视媒介不能做调查性报道的观点,赋予了调查性报道以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