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概论

第二节 美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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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是以美学现象为基础的,这里我们从不同角度对美学现象作一概述。

一、美学现象的存在领域

从人类审美活动的主要范围来看,美学现象存在的领域主要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

1.自然美

一般而言,自然美是指与人类社会生活相联系的自然领域中自然食物和自然现象的美。自然美产生的根源是人类社会实践。是实践把自然和人联系在一起,使自然美得以产生。随着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人类与自然的联系越来越扩大,一方面自然作为人的物质生活对象,范围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自然作为精神生活的对象也在不断扩展。自然美的范围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美的自然对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人们直接改造加工、利用的对象(如土地、园林);另一种是未经直接改造的自然(如星空、大海、山),对象是人也可以。自然美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自然事物中的感性显现,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其主要特点是:自然美首先具有自然事物本身的质料、色彩、形状等自然特征;自然美偏重于形式;自然美具有联想性;自然美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其审美意味具有变易性。

2.社会美

即人类社会生活的美,它是美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社会美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直接体现。社会美既体现在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历史过程中,也体现在人类社会实践的成果中。社会美是在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因而人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美的核心。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得到发挥,人类主体实践的巨大力量,如人的智慧,品德,意志,性格,创造力等得以充分展现,在此过程中,人们认识到人类实践力量的崇高与伟大,由这种对自身才能与力量的积极肯定而产生了一种愉悦情感,人类的劳动活动本身获得了审美的价值,这就是社会美。

社会美的核心是人的美,它可分为内在美和外在美两个方面:内在美包括人生观、理想、修养等,它通过人的外在行为、语言、风度等形象地表现出来;外在美主要是形式的美,它既是内在美的显现,又具有相当独立性。在人的美中,内在美是更根本、更持久的美。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是社会美的最高形态。

和自然美相比,社会美的显著特点是: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上更偏重于内容,社会美总是与那些反映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进步的道德观和政治理想直接联结在一起;社会美与善密切相关,但又不等同于善,它不具有直接的功利性,它把善变为个体高度自觉自由的行动,从而引起人们的审美愉悦;社会美也随着人类历史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变化。

3.艺术美

是指各种艺术作品所显现的美,作为美的一种形态,艺术美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家的创作实践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从本质上说,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因此,艺术美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艺术作品中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性显现,是艺术家自觉地按照一定的审美目标、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的指引,根据美的规律所创造的一种综合美。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艺术美是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艺术离不开形象,因而艺术美主要的是艺术形象的美。艺术美同艺术形象一样一方面是源于现实生活,同现实生活中的形象一样具有生动性和丰富性等特征,另一方面它又跟艺术形象一样不同于现实生活,它是艺术创造的人类审美活动的结晶,是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因此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集中,更典型。和自然美、社会美相比较,艺术美具有艺术性、形象性、主观性、典型性和永恒性等主要特点。

二、审美对象的美

如果对审美关系中的审美对象进行观照,又主要表现为形式美、意蕴美和形而上的美等三个逐层深化的美学层面。

1.形式美

指构成审美对象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虽然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并不是纯粹自然的对象,它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朦胧的意味和人类的情感观念,因为形式美的形成和发展是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过程中审美活动积淀的结果。因而,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

形式美的特点表现为:具有感性可感性、理性象征性和内涵多义性等。作为相对独立的审美现象,形式美具有自身的总体规律,即多样统一律,具体表现为对称、比例、均衡、整齐、节奏、韵律等形式美的法则。

2.意蕴美

在审美对象的形式层面之下所内蕴的深层次的审美意味就是审美对象的意蕴美。对于审美对象而言,形式层面的美往往只是浅层次的层面,审美对象不能仅仅只靠形式来打动人,而必须有超越形式的深层意蕴层面,这是审美对象更根本、更深刻的现象。内蕴美本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形象体现,是人对自身类本质的自由自觉地反思和体悟的结果。内蕴美既是情韵美,也是思想美,也是伦理的美,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人和世界所达到的“真”、“善”、“美”相统一的精神状态和意义状态。意蕴美反映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历史性,诸如优美、悲剧、崇高、丑和荒诞等审美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意蕴,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历史性地生成的产物。

意蕴美的特点是:意蕴美以形式层面为基础,没有物态化的形象化的形式,意蕴美就无从展现;意蕴美具有超越性,它是人的精神对生活自由反思的结果;内蕴美具有主体性的特点,没有主体的人的审美创造和审美接受,内蕴美也难以显现;内蕴美具有丰富性和多义性,作为主体的人自由观照和用心体悟的审美对象,因主体审美的个性差异而具有了审美意味的丰富性和多义性;内蕴美也能指向对世界的形而上的体验之美,这一方面体现的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创造中精神的超越性向往,是对生命、生存和世界的整体性的自由把握和意义观照。

三、审美主体的美感

审美活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本质性的现象,使人区别与动物世界的主要特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不仅可以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去生存,而且可以按照自己内在的尺度去生存,尤其懂得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因此审美主体是审美活动中最具创造性的一面,是审美活动的核心。俗话说:“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观照美的“眼睛”在审美活动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观照美的眼睛”这一审美主体身上体现出的审美现象进行研究就成为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这一领域就是美感,即审美感受。

美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美感(审美感受),指客观对象的美引起审美主体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后所产生的一种愉悦的情感状态;广义的美感(审美意识),指客观对象的美以及人类的审美活动在人的大脑中反映所形成的各种意识形态。它包括审美感受以及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审美观、审美标准、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

二者的联系体现在:前者是后者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一定的审美意识形成之后,它对人的审美感受起着规划引导作用。二者的区别在于:审美感受只能直接获得,审美意识间接获得;审美感受感性因素突出,审美意识理性因素突出;审美感受是个体性,审美意识是群体性。作为审美现象的美感包括了狭义的美感和广义的美感,因而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主体的审美活动。对于美学学科而言,对于美感的研究成为其最困难也最主要的研究领域。

主体的审美感受的基本特点是:首先,美感是人类独有的精神现象,是人类自由自觉的自意识的体现;其次,美感以生理快感为基础但本质上又区别于生理快感,它是一种历史形成的社会化的精神愉悦;再次,美感与其他功利性的社会化情感不同,它是超功利性的精神体验和意义感受。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在其审美感受中与审美对象间形成了多层次的积极而丰富的诸如审美观照、审美对话、审美体悟以及审美共在等精神性的意义关系,从而使审美活动成为体现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的重要领域。

总之,无论什么样的审美现象,体现的都是主体的人在其实践性的生存活动中和世界形成的一种精神性的意义关系,是人以自己善感的心灵在对世界进行观照中展开的一场心灵对话和精神性的体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所认为的“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的活动,因而美学现象是人类世界中的本质现象,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类本质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