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是一部历史小说,故事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大城市。
1775年深秋,马奈特医生被从巴士底狱放了出来,与从伦敦赶来接他的女儿露茜重逢。18年前,马奈特医生被贵族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秘密请去出诊,从而目睹了侯爵企图霸占农家少妇进而害死其姐弟的罪恶暴行。受良心的驱使,他上书告发了他们,然而信件却落入侯爵兄弟之手,于是他被陷害入狱。出狱之后,马奈特医生对自己被囚禁18年的原因始终只字不提。5年以后,露茜和法国青年、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达(亦译“达内”)相爱并结了婚。1792年,达奈从伦敦回法国旋即被捕,逮捕他的人是马奈特医生从前的仆人德发日夫妇为首的革命者。德发日太太就是18年前被埃弗瑞蒙德兄弟害死的农家姐弟的妹妹。马奈特和露茜闻讯从伦敦赶到法国,经多方努力助达奈无罪开释。但当晚,他再次被收监。次日,法庭判他死刑,在24小时内执行。一直爱着露茜、外貌酷似达奈的英国律师卡屯,冒名顶替达奈上了断头台。
18世纪中叶,英国社会贫富悬殊日盛,贫困受压者不满与反抗情绪急增。作为一个反对一切暴力的博爱主义者,狄更斯唯恐英国爆发革命暴乱,为此写下了以法国大革命为题材的历史小说《双城记》作为殷鉴。
小说的第二卷、第三卷集中描写了埃弗瑞蒙德侯爵及其家族的罪恶。埃弗瑞蒙德兄弟身上体现着法国革命前反动贵族阶级的典型特征——骄奢**逸、专横残暴、冷酷傲慢。他们利用贵族的特权胡作非为,视人命如草芥,任意**妇女,杀害和监押无辜。埃弗瑞蒙德兄弟的马车压死了小孩,他们只觉得是“一点讨厌的震撼”,抛下一个金币便欲扬长而去。有人把这金币扔回马车,他们就气势汹汹地扬言“要把你们从世界上统统消灭”[8]。人民群众在这种封建专制的压迫下极度贫穷:“在成人和儿童的脸上都深刻着新鲜的和陈旧的饥饿标记,饥饿到处横行”“除了刑典和武器外,并没有任何表示繁荣的事物”。农民只有两种命运,被饿死或囚禁在牢狱里。总之,小说从多种角度形象地反映了18世纪法国贵族统治阶级对第三等级平民大众在政治、经济、人身、精神上的疯狂压迫。在这些描写中,狄更斯恰如其分地揭示了法国贵族统治阶级所制造的那种“没有美德的恐怖”,从而阐明:封建阶级残暴压迫所造成的民众的饥饿、贫困和死亡,乃是革命爆发的根源。
小说描写更多的是复仇者的反抗,也即革命本身。狄更斯分两层展开这方面的描写:一层是城市暴动,一层是乡镇暴动。前者的描写,作者总是用海水、人的海洋、人声的波涛以形容其声势浩大、势不可当。后者的描写,作者着重描写了火——府邸起火、万家点燃的灯火等,以显示星星之火顷刻燎原之势。这两层描写,寓意颇深,皆在说明:水也好、火也好,都和人的感情不相容;革命的浪潮和烈火,达到顶峰,就会泛滥成灾,一发而不可收。事实也正如此,人们可以看到,德发日太太挥刀杀人毫不留情;市政大院里愤怒的民众磨刀霍霍,杀气腾腾;革命法庭将无辜者判处死刑是非难辨;大街上囚车隆隆,刑场上断头机嚓嚓作响,惨不忍睹。这一切都是那样阴森可怖、野蛮凶残、缺乏理性。但是,作者在自序中明确声明,这些情况“宛如确实全部都是我自己亲身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的一样。”[9]
法国大革命本身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这样一场规模宏大、波及深远、剧烈空前的群众性革命运动,出现种种偏颇谬误是不足为怪的。何况,它作为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其性质本身就决定了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城乡劳动者,虽对革命怀有巨大的热情和献身精神,但他们在文化、思想、政治上的褊狭局限必然使其带有极大的狂热性和盲动性。狄更斯写他们外表上粗俗鄙陋,缺乏教养,也写他们复仇时不怕牺牲,对革命事业忠贞执着;写他们在和平生活中令人怜悯,也写他们在革命中令人惧怕。在这样的描写中,德发日太太乃是其着笔最多的人物。她自幼深怀家破人亡之恨,日夜等待着复仇之日的到来;苦大仇深的她天生具有革命性,在革命中也就合乎逻辑地成了一员悍将。她没有受过文化教育和政治教育,再加上生性强悍、固执、感情用事,在革命**那万众鼎沸的时候,她丧失理性,成为不分青红皂白的复仇者和野蛮疯狂的嗜杀者。通过这一形象,狄更斯揭示了一种非人的人性,体现了残酷的复仇和暴力。小说仿佛在告诉读者:民众因遭受野蛮压迫而奋起反抗固然有其天然的正义性,然而因仇恨而起的暴力嗜杀本身却因其非理性而远离了革命的正义性——盲目和麻木的杀人,除了制造暴力恐怖,并无法消除邪恶,反而会加剧人与人的仇恨,进而使人的行为更趋邪恶。
狄更斯在小说中做如此描写,关键的不是对革命过失的批评,而是道德上的善恶评判。从他的人道主义道德立场来看,既然人性本善,行恶者是良知的一时迷误,则不能在肉体上毁灭之,而应经由“道德感化”使其人性之善得彰。至于恶行的承受者,即使一时遭到邪恶势力的迫害,也不应以暴抗暴,而应以“仁爱”去化解仇恨。马奈特医生曾无辜被投入巴士底狱18年,出狱后对仇敌的后代达奈非但不计旧恶,还为营救他而四处奔走并蒙受指责。他最终将女儿露茜许配给达奈,表现出宽大与仁爱的高贵情怀。英国律师卡屯深爱着露茜,但因貌似被革命者追杀的贵族后代达奈,他宁愿为了成全达奈和露茜的婚姻幸福而代其上断头台。通过马奈特医生、露茜、卡屯等人物形象,狄更斯表达了以爱化解仇恨,以牺牲自己求得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道德理想。质言之,狄更斯的博爱哲学,既否定了贵族统治者的为非作歹的邪恶行为,也批评了革命者暴力复仇的恐怖行为。基于小说着重表达的那种博爱情怀,作者对历史上法国大革命的红色恐怖做了善意的批评。
《双城记》的结构呈网状模式,严整而巧妙。作为一位深受流浪汉小说影响的作家,总体上讲,狄更斯的小说特别是前期小说普遍有结构松散、拖沓的缺憾,但《双城记》则不一样。小说写了三条情节线索:马奈特医生的故事、达奈的故事、德发日夫妇的故事。其中,马奈特医生的故事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小说围绕着马奈特的受迫害展开叙述,纵向又分为“时代”“金线”“暴风雨的踪迹”三部分。第一卷“时代”开宗明义指出“那时和现代是这样相像”,以古喻今,暗示当年的法国和今天的英国在民众受压迫这一点上是极为相似的,小说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开始描写马奈特医生的“复活”。第二卷“金线”从马奈特医生与埃弗瑞蒙德侯爵两头交替叙述,相互对照。埃弗瑞蒙德侯爵及贵族们的残酷压迫造成人民的苦难,激起民众的怨恨;而以“金钱”做比喻的露茜的爱,则使马奈特与埃弗瑞蒙德的后代达奈化仇敌为翁婿,暗示了“爱”对“恨”的化解。第三卷“暴风雨的踪迹”写法国革命后德发日太太对马奈特、达奈等无辜者无尽的复仇所带来的苦难,说明了暴力复仇的不合理性。小说的三条线索通过复杂的人物关系联结成一个网状结构,纵横交错、经纬编织、严整有序。
《双城记》采用侦探小说模式,悬念迭出,富有戏剧性。小说一开始就写马奈特医生的出狱和“复活”,但他为什么入狱?达奈向露西求婚时,医生为什么不让他说出自己的真实姓氏?医生为什么一听说巴士底狱发现昔日犯人的手稿就非常不安?德发日夫妇为什么对达奈如此仇恨?等等。所有这一切扣人心弦的悬念,直到小说结尾达奈第二次受审时德发日太太出示医生当年在监狱写下的控诉书才得以真相大白。狄更斯采用这种侦探小说的结构技巧,使小说情节发展波澜起伏,有很强的戏剧性。
《双城记》具有史诗般磅礴的气势,体现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为了如实地描写法国大革命,狄更斯阅读了大量原始材料,所以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写十分真实具体。小说以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写“无数**的胳膊在空中摇动着,人们挤着、喊着、跳跃着,抢着不知谁分发的火枪、铁条、木棍、长矛等,呐喊声似乎要淹没整个法兰西!”这种壮观的场面描写在小说中屡有出现,为英国文学所罕见。
思考题:
1.狄更斯有哪些重要的长篇小说?
2.分析《双城记》的艺术成就。
3.如何看待《双城记》对法国大革命的描写?
4.为什么说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重要的小说家?
5.以一部作品为例,谈谈狄更斯的人道主义思想。
原典选读
《双城记》(节选)
(英国)狄更斯
第一部第五章 酒铺
一个装酒的大木桶掉在当街砸碎了。这个事故是在从大车上往下卸桶的时候发生的,酒桶从车上颠下来,轱辘了一下,桶箍都松开了。酒桶正好轱辘到酒铺门前那些石头上,像核桃壳一样碰碎了。
附近一带忙活着的人也不忙活了,闲待着的也不闲待了,所有人都涌到这地方来喝酒。街上的石头高低不平,棱角不齐,东倒西歪地铺着,让人觉着是故意弄成这样,好把所有踏在上面的活物拐瘸。这些石头把酒圈成了一个一个小小的水洼,每个水洼周围,依水洼的大小而定,挨挨挤挤地围着一伙伙、一堆堆的人。一些男人跪在地上,用两只手捧着呷酒,或是乘酒还没有全从指缝中间流下去的时候,帮着从他们肩膀上伸过头来的女人呷酒。另外一些人,有男有女,用破破烂烂的土陶杯子舀,甚至用女人头上摘下来的头巾蘸,然后往小孩子们的嘴里挤;有些人看到酒流走了,就堆起一道小土岗把酒挡住。有些人按照高处窗口上旁观者的指点左突右撞,把刚开始朝另一些方向流的一小股一小股酒截住;有些人则一个劲儿在那些让酒泡湿了、染上了酒渣颜色的木桶碎片上面舔,甚至还津津有味地嚼那些让酒沤得烂糟糟、湿漉漉的木桶片。这里没有排水沟让酒流走,但却不仅所有的酒都被舀得精光,而且就是烂泥也连同那些酒一起被收拾干净了,所以如果说大街上来过一个清道夫,即使是个熟悉这条大街底细的人,对此奇迹也会信以为真。
在这个抢酒喝的游戏继续进行当中,街上响彻了男男女女还有小孩大笑逗乐的喧哗。这种消遣并不算怎么粗俗野蛮,倒是非常滑稽有趣。其中包含着一种特别的亲善友爱,一种明显可见的人人都想和他人打交道的意愿,特别是那些运气更佳或是心情更好的人还因此嬉笑拥抱,彼此祝酒,相互握手,甚至十几个人手拉手地跳起舞来。等到酒已精光了,那些一度美酒流溢的地方都让手指头耙成横七竖八的方格子,这些表演就消失了,正像它们出现时一样突然。那个男人,刚才把锯扔在了他正锯着的木柴中间,这时又锯了起来;刚才那个妇人把一小盆热炭扔在了台阶上(她本来是想用这个暖暖自己或是孩子冻坏的手指和脚趾的),这时又回到了那里;那些赤着胳臂,披头散发,面色苍白的男人,刚才从地窨子里钻出来,出现在冬天的阳光下,现在又躲开钻下去了;幽暗阴郁又笼罩了这个地方,看来,对这种地方,幽暗阴郁比灿烂阳光更加协调自然。
这酒是红葡萄酒,在巴黎圣安东区狭窄街道上洒出来,浸染了那里的地面。这酒也浸染了许多手,许多脸,还有许多赤脚,而且还有许多木屐。那锯木男人手上的红色印在了木头上;那哺育婴儿的妇人把染上红色的旧包头布又缠到头上的时候,把红色印在了额头。那些将酒桶碎片贪婪咀嚼的人,满嘴像老虎吃了活物一样染得通红;一个爱开玩笑的大汉染了个一塌糊涂,大半个脑袋都露在睡帽那高高的帽筒外边,在一堵墙上,用手指蘸了和着泥的酒渣子涂了个字——“血”。
总有那么一天,那种酒也要流到铺路石上,那种酒也要把那里很多东西染红。
倏忽即逝的一缕微光曾将圣安东圣颜上的乌云驱走,如今,乌云重又笼罩了圣安东区。这里黑暗浓重——寒冷、肮脏、疾病、愚昧、贫困,就是侍奉这位圣者的老爷,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华族贵胄,而那最后一位尤为显赫。一个民族,曾经令人毛骨悚然地在磨盘上磨来磨去,受尽折磨,这当然不是寓言中那个把人磨得返老还童的磨盘,他们当中各式各样的人在各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在每个门口进进出出,从每扇窗口窥伺张望,在每件让风吹得飘来**去的破袍子片里心神不定。那把他们折腾得精疲力竭的磨盘,是把青年磨老的磨盘;孩子们面目苍老,声音悲怆;在他们身上,在他们苍老的脸上,在每一道岁月犁出的旧纹新皱里,都是“饥饿”的标记,到处都是“饥饿”横行。“饥饿”给赶出了高楼大厦,钻进挂在竿子和绳子上的破衣烂衫,“饥饿”同草秸、破布、木片、纸屑一起把这些衣衫补缀起来;“饥饿”附在那锯木人锯子下面的每一块小小的木柴上;“饥饿”从断了炊烟的烟囱上目不转睛地俯视,沿着污秽的街道起步,那里的垃圾堆中,没有一点可以充饥的残渣余屑。“饥饿”镌刻在面包铺的货架上,写在它那货存匮乏的每一小块发霉变坏的面包上;在腊味铺里,写在每一份专供出售的死狗肉制品上。“饥饿”这副枯骨架子在滚筒里的炒栗子中间吱嘎作响;“饥饿”碾成了颗粒粉末,撒在每一小盘仅用难得的几滴油煎过的带皮土豆片里。
它在一切与它鱼水相得的地方流连不去。一条狭窄弯曲的街道,充满罪过和恶臭,与其他一些狭窄弯曲的街道纵横交错,到处都是穿着破衣烂衫,戴着睡帽的人群,并且到处都是破衣烂衫和睡帽的臭味,而所有看得见的东西都以阴凄凄的眼光看着这些面带病容的人。即使在走投无路的神色中,也还有一种困兽犹斗的想法。尽管他们无精打采,羸弱不堪,他们当中仍然不乏冒火的眼睛,不乏紧闭得发白的寡言罕语的双唇,也不乏拧成像是他们就要引颈自受或使人受刑的绞索似的眉头。商业招牌(它们几乎和店铺一样多)全都是表示“匮乏”的丑恶图画。屠夫肉商涂抹的只是瘦骨嶙峋的带骨肉;面包师傅涂抹的是粗粝不堪的一点儿面包。信手乱画出来的酒铺里的酒客,对着盛有寡酒的小酒杯大发牢骚,在一起蹙眉低语。除了家什和武器,任何东西都显得不景气,但是,刀具商的刀斧刃利锋亮,铁匠的锤子结实沉重,枪械匠的枪杆杀气腾腾。拐角的石头路面,到处是泥坑水洼,根本没有人行便道,都是径直对着各家门口。流水沟为了弥补这种不便,直通到街心……不过是在它真流水的时候,这得是暴雨过后,此时它就像莫名其妙地抽起风来似地,一股一股涌进各家屋子里。从条条长街的一头到另外一头,每隔很远,有一盏粗陋的街灯,用绳子和滑轮吊着;到了晚上,点灯的人把这些灯放下,点着,再把它们吊上去,一束微弱的灯光就在头上半死不活地摇来晃去,仿佛是在海上。它们确实是在海上,而那只船和全体船员正面临风暴的危险。
那一带这些褴褛憔悴的吓鸟草人无精打采、饥饿难挨,看着点灯的人已经看了那么长时间,总有一天他们会看着看着想起了要改进他的点灯方法,用那些绳子和滑车把许多人吊起来,好把他们那暗无天日的生活照亮。但是现在这一天还没有到。每一阵掠过法兰西的风虽然把这些草人的破衣烂衫吹得翻飞抖动,也是枉然,因为歌喉婉转、羽毛丰美的鸟儿并不听从警戒和教训。
这家酒铺设在街拐角上。外表比大多数别家酒铺都像样,等级也高些,酒铺老板早就站在门外,穿着黄背心,绿马裤,看着大家争先恐后争着喝那些洒出来的酒。“这不是我的事儿,”他最后耸了耸肩膀说。“这是市场的人弄的。让他们再送一桶来。”
他的目光突然碰上了正在那儿涂写戏语的那个爱开玩笑的大汉,就隔着马路叫他:
“喂,我说加斯帕,你在那儿干吗?”
那家伙意味深长地指着他的玩笑话,像他们那一伙人常有的那样。玩笑没开到点子上,而且彻底失败了,这也像他们那一伙人开玩笑常有的那样。
“怎么回事,你是不是打算进疯人院?”酒铺老板说着,穿过了马路,特意抓起一把泥糊在这个开玩笑写下的字上,把它涂掉。“你干吗在当街写字?难道……你告诉我……难道就没有别的地方好写这种字了?”
他在这样规劝当中,用那只干净的手在爱开玩笑的人心口上点了点(也许是无心,也许是有意),爱开玩笑的人用自己的手拍了拍这只手,轻轻巧巧地往上一跳,用一个滑稽的舞蹈动作落了下来,就把一只染脏了的鞋从脚上甩到手里,伸了出来。在那种情况下,看得出来此人特别会开恶作剧式的玩笑,但还不能算是凶狠恶劣的玩笑。
“穿上,穿上,”那一位说。“打酒,打酒,就在那儿喝干。”他这样劝说着,把自己的脏手在爱开玩笑的人穿的那样一件上衣上擦干净。他完全是故意这样做的,因为这手是由于这个人的缘故才弄脏的;后来他又穿过马路,进入酒铺。
(《双城记》,张玲、张扬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第三部第六章 胜利
五名法官、一名检察官和一个立场坚定的陪审团,组成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法庭,它每天都开庭审案。提审名单头天晚上先提出,然后由各个监狱的典狱长向犯人宣读。典狱长常爱说的一句笑话是:“里面的人,快出来听晚报吧!”
“查尔斯·埃弗瑞蒙德,又姓达内!”
拉福斯监狱的晚报,终于这样开场了。
凡是叫到名字的人,就得站出来,走到专门指定给这些不幸榜上有名的人站的地方。查尔斯·埃弗瑞蒙德又姓达内的,当然懂得这个规矩,他亲眼目睹过几百人就是这样一去不复返的。
那个面孔浮肿的典狱长,念名单时戴着眼镜,念完一个就朝囚犯看上一眼,看清念到的人已站到该站的地方,才接着往下念,每念一个名字就停顿一次。名单上共有二十三人,可是只有二十个人应声;原来其中一人已死在狱中,被人忘记了;另外还有两个,早已上了断头台,也被人忘记了。念名单的地方,就是达内刚来那天晚上看到一群囚犯的那间拱顶屋子。所有那些人,全都已经死于那场大屠杀了;每一个他为之关心过、然后又告别了的人,都已一一死在断头台上。
大家匆匆说上几句道别的祝愿话,就立刻上路了。这本是每天都有的事,只是那天晚上,拉福斯监狱里的犯人要举行一次罚物游戏和小型音乐会。他们聚在铁栅栏前流着泪,可是预定节目中的二十个缺额还是补上了。而且不管怎么说,时间已经不多,牢房马上要上锁,到时候公共活动室和走廊都要由那些守夜的猛犬来把守了。这些囚犯并不是麻木不仁或者没有人性,他们的这种态度是时势环境造成的。同样,尽管稍有不同,大家知道,某种狂热和冲动无疑也会使一些人不顾一切地壮起胆子,毫无必要地去和吉萝亭对抗,结果死在她的手中。这不仅仅是由于负气,也是受了公众那种狂乱心理影响产生的狂乱行为。在瘟疫流行时,我们中有些人,就会暗暗受那种病吸引——有时会闪过一个想要死于那种病的可怕念头。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埋藏着类似的奇怪东西,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才会暴露出来。
通往候审监狱的路程又短又黑,而在那个跳蚤虱子横行的牢房里度过的夜晚,则又冷又长。第二天,在叫到查尔斯·达内的名字之前,已有十五名囚犯受到审判。十五个人全都被判处死刑,而整个审判只用了一个半小时。
“查尔斯·埃弗瑞蒙德,又姓达内”终于等到传讯了。
审问他的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头戴饰有羽毛的帽子,但是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都戴着粗劣的红帽子和三色徽。看看陪审团和那些乱哄哄的旁听群众,他心里可能会想,这是是非颠倒,坏蛋审判起好人来了。城市里一些最下流、最残忍、最邪恶的居民,一向下流、残忍、邪恶,今天却成了法庭上的主宰;他们闹嚷嚷地对审判结果评头品足,或高声喝彩,或表示反对,或胡乱推测,推波助澜,毫无顾忌。男人多数带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女人有的带着短刀,有的佩着匕首,有的一面看热闹一面吃喝,还有不少人在编织。编织的人当中,有一个女人在编织的时候,腋下还夹着一卷编织活。她坐在前排一个男人的身边,这个男人查尔斯·达内自从在城门口的关卡见过以后,一直没有再看到过,不过他还是很快就认出这是德发日。他注意到那女的在男的耳边咬了一两次耳朵,看她的样子像是他的妻子。但是这两人最引起他注意的是,虽然他们坐在离他极近的地方,却从不抬头朝他看上一眼。他们仿佛在死死地等待着什么,而且一直盯着陪审团,别的什么也不看。在首席法官下面,坐着马奈特医生,他照常穿着朴素的衣服。就犯人达内所能看到的来说,只有医生和洛瑞先生和法庭没有关系,而且穿的是平常的衣服,没有穿那种粗劣的卡曼纽拉装。
查尔斯·埃弗瑞蒙德又姓达内的,被检察官指控为逃亡贵族。根据禁止逃亡贵族回国、违者处死的法令,他的生命应由共和国剥夺。虽然这项法令的颁布是在他回到法国以后,但这无关紧要。他到了这里,这里颁布了法令,他在法国境内被捕,就得要他的脑袋。
“砍掉他的脑袋!”听众喊着,“他是共和国的敌人!”
首席法官摇铃要大家肃静,接着问犯人是不是真的在英国住了多年。
当然是真的。
那他不是逃亡贵族了?那么他该把自己叫作什么呢?
他认为从该项法律的精神实质来看,他不是逃亡贵族。
为什么不是?首席法官急于要知道。
因为他已自愿放弃了他所厌恶的头衔,放弃了他所厌恶的地位,离开了自己的祖国——早在逃亡贵族这个词像现在这样被法庭应用之前,他就放弃了——在英国靠自己的辛勤工作谋生,而不是靠盘剥法国人民的辛勤劳动为生。
他有这方面的证据吗?
他提出了两个证人的名字:泰奥菲尔·加贝尔和亚历山大·马奈特。
他不是在英国结了婚吗?首席法官提醒他说。
是的,不过他娶的不是英国女子。
是法国女公民吗?是的,生来就是法国人。
她的姓名和家庭情况?
“露西·马奈特,在座的好医生马奈特的独生女儿。”
这一回答对听众产生了可喜的影响。为这位大家都熟悉的好医生欢呼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大厅。人们的情绪是如此变幻莫测,有几张刚才还对犯人怒目而视、好像恨不得立即把他拖到街上杀掉的凶恶的脸,转瞬之间竟滚滚地落下了热泪。
查尔斯·达内在他艰险的历程上所走的这几步,完全是遵照马奈特医生的吩咐指导行事的。对他此后要走的每一步,他也都做了谨慎的指点,而且还为他铺平了历程中的每一寸路。
首席法官问,为什么他这时才回法国,而不早点呢?
他回答说,他没有早点回来,是因为他在法国除了他已放弃的那些产业外,他已无以为生,而在英国,他可以靠教法语和法国文学来养家糊口。他现在回来是应一位法国公民的书面紧急请求,假如他不来,那位公民就将有生命危险。他不顾个人安危回来,完全是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来说明事实,为他作证。这在共和国看来是犯罪吗?
旁听群众热烈高呼:“不!”首席法官摇铃要大家肃静。可是大家并没有肃静下来,继续高呼“不!”直到叫够为止。
首席法官问,那个公民叫什么名字。被告说,那个公民就是他的第一个证人。他还颇为自信地提到这个公民写给他的信,这封信已在城门口被收走了,不过他相信,在首席法官面前的那堆文件中,一定可以找到。
马奈特医生事先已经作了安排,信就在那儿——医生向他保证过,信一定会在那儿——审讯已进行到这一步,于是就拿出信来宣读。传加贝尔公民前来作证,他照实说了。加贝尔公民极其委婉礼貌地说,由于法庭得处置共和国的大批敌人,公务繁忙,难免对关在阿巴依监狱里的他稍有忽略——事实是,他早已被法庭的那些爱国者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三天前才受到提审。三天前,他们传讯了他,陪审团宣布,既然公民埃弗瑞蒙德又姓达内的已经前来投案,他的案子也就可以了结,予以当庭释放。
接着传讯马奈特医生。他的个人名望极高,回答又干净利落,给人印象很深。他接着说,被告是他长期监禁获释后的第一个朋友;被告一直居留在英国,对流亡中的他和他女儿忠贞不渝;被告不仅没有受到英国贵族政府的宠爱,而且还被当作英国的敌人和美国的朋友受到审判,几乎被判处死刑——他极其谨慎地一一摆出这些情况,说得那样诚实恳切,直截了当,具有说服力,陪审团和旁听群众的意见完全一致了。最后,他又提出在场的英国绅士洛瑞先生的名字,说他和自己一样,也是英国那场审判的证人,可以证实他说的是实情。然而陪审团宣称,没有必要再听证,如果首席法官同意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投票表决。
每投一票(是口头投票,陪审员逐个大声说出自己的意见),旁听的群众就欢呼一阵,所有的声音都是支持犯人的,于是首席法官宣布他无罪释放。
接着,出现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场面。这可能是群众有时为了满足自己反复无常的心理要求,或者是出于一种慷慨仁慈的良好冲动,要不也许是为了抵消一下他们的残暴行径欠下的累累血债。现在没人能说清,这种异乎寻常的场面究竟出于哪一种动机;很可能三者兼而有之,而以第二种的成分最大。法庭一宣布无罪释放,马上就有大量眼泪滚滚涌出,就像别的时候鲜血喷涌那样。男男女女都争先恐后地奔上前去友好地拥抱他,而他,由于受了有损身心健康的长期监禁,虚弱异常,此时真有晕倒的危险;尽管如此,他心里仍一清二楚,同是这一帮人,要是受另一种情绪的鼓动,也会同样狂热地朝他奔过来,把他撕得粉碎,让他暴尸街头。
幸亏需要他给别的待审犯人腾出地方,这才暂时把他从这种拥抱中解救出来。接下去有五个犯人作为共和国的敌人同时受审,罪名是他们没有用语言或行动来支持共和国。法庭很快就为自己和国家补上了在查尔斯身上失去的一次机会,还没等他离开这儿,他们就都跟着下来了,全被判了死刑,二十四小时内执行。走在前头的用狱中惯用代表死刑的手势——举起一个手指——告诉了他这个消息,大家还补上了一句:“共和国万岁!”
真的,这五个人根本没有听众来拖延审判过程,因为当查尔斯和马奈特医生走出大门时,门口已聚了一大群人,他在法庭上见过的每一张面孔,似乎全都挤到这儿来了——只有两张面孔,他没有找着。他一出大门,人群立刻重又朝他拥了上来,哭泣、拥抱、欢呼,或轮番进行,或一起发作,直到这疯狂场面旁的河水,也像岸上的人一样,仿佛发疯似的奔腾起来,才算罢休。
他们把查尔斯安置在一张大椅子里,这椅子不知是从法庭、还是法庭的某个房间或过道里弄来的。他们还在椅子上铺了一面红旗,在椅背上缚了一支矛尖挑着顶红帽子的长矛。虽经医生一再恳求,仍然无法阻止大家把他放在这辆凯旋车上抬回家。他前后左右是一片翻腾着的红帽子海洋,从狂暴的海洋深处,不时抛上人们支离破碎的面影。这使他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是否已经神经错乱,是不是正坐着囚车前往断头台。
在这场噩梦般的游行中,他们一路抬着他,遇上谁就和谁拥抱,还把他指给他们看。人流蜿蜒曲折地穿街过巷,用共和国流行的颜色染红了积雪的街道,就像他们曾用更深的颜色染红了雪下的土地一样。他们一直把他送到露西住的那幢楼房的院子里。她父亲已经先赶回来,为了使她有个准备。待她丈夫的脚刚刚落地,她就倒在他的怀中,失去了知觉。
他把她抱在胸前,把她美丽的头转过来,脸对着他,背向着喧闹的人群,这样他的眼泪和她的嘴唇就可以凑在一起,不让人看到了。这时有几个人跳起舞来,立刻,其他人也都加入了跳舞的行列,院子里到处是卡曼纽拉歌舞。接着,大家让人群中的一个年轻女子坐到空椅子里,把她当作自由女神抬着,涌出院子,来到邻近的街上,沿着河岸,走过大桥。卡曼纽拉歌舞吸引了每一个人,使他们越旋越远了。
(《双城记》,宋兆霖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4)
第三部第十五章 足音永逝
死亡之车在巴黎街上隆隆驶过,声音空洞而刺耳。六辆死囚车给断头台小姐送去了那天的美酒。自从想象得以实现以来,有关饕餮颟顸不知饱足的种种恶魔的想象便都凝聚在一个发明上了,那发明就是断头台。然而在法兰西,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土壤和气候,却没有一棵草、一片叶、一道根、一条枝、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的生长成熟条件能比产生了这个怪物的条件更为一成不变的了。即使用类似的锤子再把人类砸变了形,它仍然会七歪八扭地长回它原来那受苦受难的模样。只要种下的仍然是暴戾恣睢与欺凌压迫的种子,那么结出的必然是恣睢暴戾与压迫欺凌的果实。
六辆死囚车沿着大街隆隆走过。时间,你强大的魔术师,你若让死囚车恢复它原来的面目,它便分明是专制帝王的御辇、封建贵族的车骑、弄权的耶洗别的梳妆台,是成了贼窝而非上帝住所的教堂和千百万饥饿的农民的茅舍!不,那庄严地制定了造物主的秩序的伟大魔术师从不逆转他的变化。“若是上帝的意志把你变成这种模样,”智慧的天方夜谭中的先知对身受魔法者说,“那你就保持这副模样!但若你这形象只是来自转瞬即逝的魔法,那就恢复你的本来面目吧!”不会变化,也没有希望,死囚车隆隆地前进。
这六辆车的阴沉的轮子旋转着,似乎在街上的人群中犁出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沟畦。人的脸是沟畦的脊,犁头稳定地犁过,人的脸便向两面翻开,街两边的居民太熟悉这种场面,许多窗户前都没有人,有的窗户上开窗的手连停也没停,眼睛只望了望车上的面孔。有些窗户的主人有客人来看热闹,主人便带着博物馆馆长或权威解说员的得意之情用手指着这一辆车,那一辆车,好像在解说昨天是谁坐在这儿,前天又是谁坐在那儿。
死囚车上有人注意到了上述种种和自己最后的路上的一切,却只冷漠地呆望着;有人表现出对生命和人的依恋;有人垂头坐着,沉入了无言的绝望;也有人很注意自己的仪表,照他们在舞台或图画里见到的样子在群众面前表露一番。有几个在闭目沉思,力图控制混乱的思想。只有一个可怜人吓破了胆,形象疯狂,昏沉如醉,唱着歌儿,还想跳舞。可全部死囚并无一个用目光或手势向人们乞求怜悯的。
由几个骑兵组成的卫队跟囚车并排前进着。有的人不时转向他们,向他们提出问题。问题似乎总是相同,因为问过之后,人们总往第三辆囚车挤去。跟第三辆囚车并排走着的骑兵常用战刀指着车上的一个人。人们主要的好奇心是找出那人在哪里。那人站在囚车后部低头在跟一个姑娘谈话。那姑娘坐在囚车的一侧,握住他的手。那人对周围的景象并不好奇,也不在意、只顾跟姑娘谈着。在圣奥诺雷长长的街道上不时有人对他发出叫喊。那叫喊即使能打动他,也不过让他发出一个沉静的微笑,并随意甩一甩落到脸上的头发——他的手被绑着,不容易摸到脸。
在一个教堂的台阶上等着囚车到来的是密探兼监狱绵羊。他望了望第一辆,不在。他望了望第二辆,不在。他已经在问自己,“难道他拿我作了牺牲?”他脸上却立即平静了下来,望进了第三辆。
“埃佛瑞蒙德是哪一个?”他身后有人问。
“那一个。后面那个。”
“手被一个姑娘握住的?”
“是的。”
那人叫道,“打倒埃佛瑞蒙德!把全部贵族都送上断头台!打倒埃佛瑞蒙德!”
“嘘,嘘!”密探怯生生地求他。
“为什么不能叫,公民?”
“他是去抵命的,五分钟后就要完事了,让他安静一下吧。”
可是那人还继续叫着,“打倒埃佛瑞蒙德!”埃佛瑞蒙德的脸向他转过去了一会儿,看见了密探,仔细望了望他,又转向了前方。
时钟敲了三点,从人群中犁出的沟畦转了一个弯,来到刑场和目的地。人的脸向两边分开,又合拢了,紧跟在最后的铧犁后面往前走——大家都跟着去断头台。断头台前有几个妇女手中织着毛线,坐在椅子上,仿佛是在公共娱乐园里。复仇女神站在最前面的一把椅子上。她在寻找她的朋友。
“泰雷兹!”她用她那失利的声音叫道。“谁见到她了?泰雷兹·德伐日!”
“她从来不曾错过的,”姐妹行中的一个织毛线的妇女说。
“不会的,现在也不会错过,”复仇女神气冲冲地说。“泰雷兹!”
“声音大一点,”那女人建议。
是的,声音大一点,复仇女神。声音很大了,可她仍然没听见。再大一点吧,复仇女神,再加上几句咒骂什么的。可她仍然没出现。打发别的女人到各处去找找吧!是在什么地方舍不得离开了么?可是去找的人未必情愿走远,尽管她们做过许多可怕的事。
“倒霉!”复仇女神在椅子上顿脚大叫,“囚车到了!埃佛瑞蒙德一转眼工夫就要报销了,可她不在这儿!你看,她的毛线活儿还在我手里呢!她的空椅子在等她。气死我了,我太失望了,我要大喊大叫!”
复仇女神从椅子上跳下来喊叫时,囚车已开始下人。圣断头台的使者们已经穿好刑袍,做好准备。嚓——一个脑袋提了起来,在那脑袋还能思想、还能说话的时候,织毛线的妇女连抬头看一眼都不愿意,只是数道,“一。”
第二辆囚车下完了人走掉了,第三辆开了上来。“嚓”——从不迟疑、从不间断地织着毛线的妇女们数道,“二。”
被当作是埃佛瑞蒙德的人下了车,女裁缝也跟着被扶了下来。下车时他也没有放松她那无怨无尤的手,总按自己的诺言握住它。他体贴地让她用背对着那“嚓”“嚓”响着的机器——那机器正不住地呜呜响着,升起和落下。她望着他的眼睛,表示感谢。
“若不是有了你,亲爱的陌生人,我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天生是个可怜的小女人,胆子很小。我也不能抬头看上帝——上帝也被杀死了——向他祈求今天能给我们希望和安慰。我认为你是上天送给我的。”
“你也一样,是上天送给我的,”西德尼·卡尔顿说,“让你的眼睛总看着我,亲爱的孩子,别的什么都不要想。”
“我握住你的手就什么都不想了。若是他们很快,我放手之后甚至可以完全不想。”
“他们会很快的。别害怕!”
两人虽在迅速减少的死囚群中,说起话来却似乎没有旁人。他们眼睛相望,声音相应,手拉着手,心映着心。这一对万类之母的儿女原本距离很远,还有种种差异,现在却在这阴暗的大路上走到了一起,要同路回家,到母亲怀里去休息。
“勇敢而大度的朋友,你能回答我一个最后的问题吗?我很无知,因此这问题叫我烦恼——只有一点点烦恼。”
“什么问题?告诉我。”
“我有一个表妹,是我唯一的亲戚,也跟我一样是个孤儿。我非常爱她。她比我小五岁,住在南方一户农民家里。我们是因为穷而分手的,她对我的命运完全不知道,因为我不会写信。若是我能写,我能怎样告诉她呢!那总比现在这样好吧!”
“是的,是的,是要好一些。”
“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现在我望着你那善良坚强的脸,觉得你给了我很大的支持。我仍然在想,是这么个问题:若是共和国真的为穷人办好事,穷人少挨饿了,受的各种苦也少了,我的表妹就可以活很久,甚至活到老年。”
“你的问题是什么,我温和的妹妹?”
“你认为,”那一双无怨无尤、受得起委屈的眼睛噙满了泪水,嘴唇颤抖着张得略大了些,“我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等她,我相信在那儿你和我都会受到慈祥的关注。那时你认为我会感到等得太久么?”
“不可能。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
“你给了我很多安慰!我太无知了。我现在是不是该跟你吻别了?时间到了么?”
“到了。”
她吻吻他的嘴唇,他也吻吻她的嘴唇,两人彼此郑重地祝福。他松了手,那消瘦的手没有颤抖。在那无怨无尤的脸上只有甜蜜的光明的坚韧,没有别的。她在他前面一个——她去了;打毛线的妇女们数道,“二十二。”
“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一大片语声唧唧哝哝;一大片面孔抬了起来;许多脚步从外围往里挤,人群往前涌动,有如潮水兴起。一切如闪电般消失。二十三。
那天晚上城里的人议论起来,说他的面孔是在那儿所见到的最平静的面孔。不少的人还说他显得崇高,像个先知。
死在同一把利斧之下的引人注目的受难者中有一个妇女,不久前曾在同一个刑架的脚下要求准许写下激**在她胸中的思想。若是卡尔顿能抒发他的感想,而他的感想又出自先知之口,那么,他的想法会是这样: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驼了,其他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忠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金发。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双城记》,孙法理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