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粹派经学研究的重点,在《春秋》与《左传》。这是因为:其一,《春秋》在儒家经典中处于特殊地位。在《六经》中,《乐》早已佚亡,《诗》、《书》、《礼》、《周易》作为古籍,经孔子删定,义训既详,内容较确定,历来争议亦少。《春秋》则不同。它不仅因文字过于简略,引出《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三家传述并存的局面,义训既歧,研究者用力自然益勤;更主要还在于,它是《六经》中唯一由孔子自撰的著作,被认为是集中体现了孔子思想和孔子借以统一《六经》的最重要的经典,因而历来为治经者所看重。故章太炎说,“春秋之作乃与它经绝异……则孔子自作,异于古书”[1]。康有为也说:“然则于六艺之中,求孔子之道者,莫如《春秋》”[2];其二,《左传》是今古文之争的焦点。康有为强调,“孔子改制,统于《春秋》”,[3]“《春秋》灭于伪《左》”[4];因此力证《左传》是伪经。以古文大师为主体的国粹派起而驳难辨诬势在必然;其三,刘师培、章太炎恰恰都是治《春秋》左氏学的大师。刘家世传经学,正是以治《左传》名于世。刘师培曾祖刘文淇著有《左传旧注疏证》、《左传旧疏考正》;祖毓菘著有《春秋左氏传大义》;伯父寿曾著有《读左劄记》。同时刘文淇修《左氏春秋长编》未成,毓菘、寿曾继之,仍未果。祖孙父子共治一书,传为佳话。刘师培自谓“予治左氏久”[5],“束发授经,思述先业”[6],有志倡大左氏学。章太炎虽不具家学渊源,但自幼“专治左氏春秋”,还在诂经精舍就读之时,即已完成了约50万字的《春秋左传读》。其后又撰有《春秋左传读叙录》,《驳箴膏肓评》等书,对《春秋》左氏学有专深的研究。同时,专尚古文、护卫左氏学的意志极坚:“方余之有一知半解也,公羊之说,如日中天,学者煽其余焰,簧鼓一世,余故专明左氏以斥之”[7]。
上述主客观的因素,也决定了国粹派的《春秋》与《左传》研究,始终具有浓重的与今文家驳难的色彩。对于《左传》,他们重在辨诬,即力证其非伪,这里不作赘述;对于《春秋》,则重在指驳今文家“孔子改制”说和倡言“春秋大义”。
今文家对《春秋》一书主旨的概括,有所谓“三科九旨”,尽管具体的说法有不同,但大体上都包括有:“王鲁新周”、“以春秋当新王”、“张三世”、“存三统”这些“非常异议可怪之论”。而其更鲜明和集中的表述,又在“孔子托古改制”一句。此说始于《公羊》,倡于董仲舒《春秋繁露》,康有为著《孔子改制考》一书,更将之作了系统的发挥。康认为,上古惨乱,“天闵振救,不救一世而救百世,乃生神明圣王,不为人主,而为制法王”。只因刘歆以《左传》破《公羊》,孔子才失去了改制立法教主圣王的地位,人不认“素王”,而民益愚,世愈衰。随着维新思潮的发展,“孔子托古改制”说风行一时,成了康、梁倡导变法的理论根据。虽经戊戌政变,其风依然甚劲,且成了康有为立宪派借以反对革命重要的经学依据;然而,这果真是《春秋》的大义所在吗?此期章太炎与刘师培的一系列经学撰述,正是集注于力破其说而展开的。
今文家“孔子改制”说的前提,在肯定《春秋》是孔子为万世立法而托古写就的著作,因而强调“孔子作春秋”。章太炎等人则力主《春秋》为史,只认孔子意在编写历史教科书。他们认为,《春秋》原是古代史书即编年史书的总称,东周时已为各国历史教科书。孔子的《春秋》不过是鲁国的“近世史”罢了[8]。不错,《孟子·滕文公篇》云:“孔子惧作春秋”。后儒即据以谓《春秋》皆孔子所作。然而,“作”兼二义,或训为“始”,或训为“为”。前者见《说文》,即“创作之作”;后者见《尔雅》,与“创作”不同,“因前人之意而为亦谓之作”。所以,孟子言孔子“作春秋”,“即言孔子因古史以为春秋”。其所谓“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至于诗亡然后春秋作”,这里的“作”又较前异,而为“始”,意《春秋》所记之事始于东周[9]。可见,孟子的话并不能成为今文家言的根据。同时,《春秋》书写体例本身,也说明了这一点。孔子著《春秋》,意在借助鲁史,和布当世,故重在“道齐桓晋文五伯之事”。但五伯事散在各国史籍,鲁史不备,又博征诸书,贯穿其文,形成了“属辞比事”的独特写法,即一事涉及数国者,各国仅记一端,《春秋》将之排比整齐,如同司马光的《通鉴》辑诸《史记》传志之事同为一篇。但此种体例,非良史不易为,这就是《春秋》失之凌乱的原因了。某些重要的典法如改官、定赋、制军等所以付之阙如,也是因超越鲁史不合凡例的缘故。惟其如此,《春秋》“经传相依,年事相系”的体例,成了百世史官的宗主。很显然,若孔子其意不在主事,而在改制微言,尽可以另著专书,何必独赖刻意于史例的《春秋》呢[10]?康有为将《六经》所载的上古史迹,都说成是孔子为“托古改制”而作的虚构。这在章太炎等人看来,尤属荒诞不经。周代除儒家外,诸子言古事大致同于群经。其时故典俱在,孔子并不能尽焚其籍,“彼诸子者,何为舍实事不言而同于孔子虚拟之事乎”?章认为,康有为诸人词穷,不得不谓庄、墨、申、韩诸子皆宗孔子,以自圆其说;但却终于无法摆脱自相矛盾的窘迫:“至此则欲摈古文于经义之外,而反引珍说于经义之中;欲摈尧、舜、周公不得为上圣,而反尊庄周、墨翟为大师,则亦仅可鹘突其词,敷衍其语,而于心终不得安,于理终不能晰矣”[11]。
应当指出,《春秋》为鲁国的史书,这是为现代学者所肯定的事实。国粹派关于《春秋》为史的论述,不管尚有怎样的欠缺,它是正确的,也是有说服力的。如果说这具有从根本上动摇“孔子改制”说的立论基础的意义,那么他们进而对“素王”、“王鲁新周”、“春秋为新王”这些今文家主要论点的指驳,单刀直入,则具有极大的尖锐性。
章太炎指出,“素王”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天道篇》,与孔子无涉。孔子称“素王”,出于后儒。且“素王”原意也不等于“制法王”。王充以桓谭为“素丞相”,难道能说“桓谭之为新论,则为魏制法乎”[12]?刘师培也认为,孔子称王,于古无徵。“素王”二字援自纬书。儒家素无帝王思想,孔子称圣人,不过是“学者标榜之词”。《中庸》云:“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不敢作礼乐”。可见称孔子为“素王”,大违其本人正名之旨。他还进一步强调指出,汉儒以王拟孔子,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们一则以孔子当正黑统。因秦原为黑统,不欲汉承秦后,遂夺其黑统而归于孔子,以明汉承孔子之统;一则以孔子为赤统,明其为汉制法,《春秋》为汉兴而作,如此孔子受命之符自然也成了汉代受命之符了。由前之说,出于尊汉抑秦;由后之说,出于导汉尊孔。要言之,以“素王”拟孔子,无非是汉儒欲借此“颜媚时君”罢了。由此复引申出西郊获麟端门受书为孔子受命之符,并杂引纬书以为证,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知孔子之不称王,即知孔子之未尝改制,无稽之说,其亦可以息啄矣”[13]。
公羊家有“王鲁新周故宋黜杞”的说法,大抵谓孔子托王于鲁,变革周制。但刘师培借助自己深厚的训诂学的功力,独具只眼,却指出了所谓“王鲁新周”云云,不过是因文字上的错讹而引起的无谓的思辨罢了,从而举重若轻,将神秘的公羊家言悄然化解了。他说,考《孔子世家》言:“孔子因史记作春秋,据鲁亲周故殷”。《索隐》云:“言夫子修春秋以鲁为主,故云据鲁”。据此,则“王鲁”,乃“主鲁”之讹。“主”、“据”音义略同,故史公以“据”代“主”。而西汉初年,讹“主”为“王”,董仲舒遂有“托王于鲁”之说。此外,《公羊》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灾传云:“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亲”、“新”均从“亲”声,故“新”为“亲”字之讹。盖外灾本不书,因周与鲁最亲,特书其灾。汉儒不解其词,遂有“新周”谬说。至于“故宋”,不过以宋为古国之后;“黜杞”,则以其用夷礼。史公亲见古书,其文足证董仲舒之谬[14]。此种见解,自然仅仅属于推论而已,但刘师培的博学与机智,无疑大有助于增强其立论的基础。
“春秋当新王”,是“王鲁新周”说的衍生。意谓“王鲁”仅为托词,新王虽受命于鲁,实则孔子为继周之王,即为“制法王”。对此,刘师培引西方逻辑学和政治学的原理相难,同样新人耳目。他写道:
今以论理学及国家学两者言之,则王为一国之元首,就中国学理言之,则王即国家。是则王也者,必有王位,有居王位之人,而后可以谓之王者也。今以春秋等新王,则是以无机体之书当有机体之人也;以孔子为王,则是以不居王位之人,而妄称之为王,岂不迂曲难通乎[15]?
章太炎等人不仅指驳了公羊家所谓“非常奇异可怪之论”,而且强调事实上孔子没有也不可能为汉及百世制法。古今异势,千古兴亡多少事,而《春秋》不过记242年的历史,如何能尽人事的蕃变!譬如,官制之弊无过于封建,生民之痛无过于肉刑。汉代削疆蕃去劓刖,可谓仁政,但《春秋》徒讥世卿,不非封建;“有书妄杀,无议肉刑”[16];又如何能说为汉制法?在章太炎看来,汉承秦制,与其说为汉制法者是孔子,毋宁说是李斯为宜。这是相当深刻的。
总之,章太炎等人坚持《春秋》为史书,其微言仅如史公所说“褒贬挹损”而已;除此之外,所谓“改制”云云,“伪言也”。同时,他们强调,遵信“改制”说必然产生消极的后果:一为“害典。”公羊家推此义说经,使《六经》易为庄列寓言;典制人物本确然可据者,均成伪托,“以真为伪,同于戏剧”。一为“害政”。汉儒取以媚时君,助纣为虐;近世康有为借以“附会新法”,倡言维新,但“既奉孔子为教主,崇尚孔子所定之制,则凡政治与孔子不合者,均将不论,其利弊得失,悉屏不行,则革新之机转塞”。“孔子改制”说虽能一时动人视听,推动变法,但终因其自身的荒谬,而自塞生机:“而无如其说之无根也,岂足成为确当之论乎?”[17]这是其时从理论上分析“孔子改制”说的弊害最集中也是最鲜明的文字。它不仅指出了其说“害典”即有碍学术的发展,而且指出了它“害政”,即最终窒息维新变法的事实。尤其是后一点,径直从康有为经学思想的角度上,探究戊戌维新致败的内在原因,更是发人所未发,表现了难能可贵的洞察力。
但是,国粹派的反思并未止于此。他们从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中,力图引出更深一层的历史教训来。这就是孔子、经术与政治脱钩的历史必然性。为此,他们大声疾呼,恢复孔子和《春秋》作为史学宗主与史书的本来面目,“孔子自孔子,新法自新法”[18],使孔子、经术与政治区分两途,则孔子、经学幸甚,中国政治幸甚。论者谓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传统经学终结的时代;上述的呼声,正可以看做是国粹派经学思想向近代意义的层面转换的又一表征。当然,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意味着孔子及其《春秋》的价值有丝毫的贬损,只是意味着人们当从史的角度,重新体认其真正的价值罢了。国史愈久远,其亡愈难。中国自秦以降,屡危而复安,就在于赖《春秋》维纲,“古今国性不堕”。所以,《春秋》之绩,等于大禹治水:禹不治水,民溺尽,无后裔可言;孔子不布《春秋》,国性堕,国民安于外来奴役,则中国早已灭亡。“故春秋者,可以封岱宗,配无极”。惟有识史之可宝,始能知孔子及《春秋》之所以当尊。章太炎感喟道:印度人为古史湮没而叹息,“彼今文家特未见此尔”[19]。
由此可见,国粹派与康有为诸人的根本分歧在于:后者视《春秋》为百代政书,尊孔子为范围千古的政治家;前者则视《春秋》为古史,认孔子为伟大的历史学家。平心而论,后者因袭了过多的情感重负和神秘主义色彩;而前者则表现了近代可贵的理性精神。
需要指出的是,马叙伦1906年在《国粹学报》第2年第1~6、9期上发表了《孔氏政治学拾微》一文,一反自己1902年在《史学总论》[20]中提出的“六经皆三代之史”的见解,倡言“仲尼为制法之圣”,是政治家;“春秋非史”,是“政书”。他不仅不主张将孔子、经术与政治剥离,相反,却认为千年“诸夏之不竞”,正由于孔子法意的隐耀不明;因而主张“学春秋,然后知治法”。这从表面上看,是与整个国粹派的见解不甚协调,但如果据此便以为马叙伦在重弹康有为今文家的老调,却又大谬不然。因为,他所谓的“孔子改制”,与康有为诸人不可同日而语。这可从以下几点看出来:
(一)关于“仲尼为制法之圣”
他指出,西方文明萃于希腊。雅典就衰,亚里士多德出而集其大成,著《治制论》,发明政治学。后世学者继起,其学益明,故其国勃兴。“今孔子之于诸夏,不后于亚氏,六经所以探天地之玄妙而立之政法,追述往事,以验来者,盖尤精于治制论。顾自孔氏卒二千余年,其有绍六经者何其少也,且承而发明之者,亦罕得其要焉,诸夏之不竞,我何怪与”?很明白,马叙伦只是把孔子视为亚里士多德式集中国古代学术大成的学者,而非视作“为百代立极”的教主;只是视《春秋》为《治制论》一类的政治学的滥觞著作,并不认其为神圣的“万世教科书”。“故诵五学,识其典章沿革人伦进化而已,学春秋然后知治法”。说到底,他主习《春秋》,不是要守千古范本,而是要像西人那样,能承继先人的智慧,借以见社会进化的轨迹,以通“治法”。在这里,马叙伦的所谓“仲尼为制法之圣”,是指孔子发凡起例,为中国最早的政治学说的开创者,并不包含任何教主创教的神秘。
(二)关于“《春秋》改制”说
马叙伦认为,“法”即社会政制的设立,非先王私立,而是人民的公意:“先王因民之所欲立也,而不能不立焉”。法又含有“意”与“训”的分别。前者是政制所要体现的人民公意或天赋之民权,是不可稍异的:“意则本民生之所俱来,而百王之所沿也”;后者是法意的外烁形式,却不能不因时损益。“春秋者,探政法之统系,而为之更张,以求贤于故。故必有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改制者何?曰:补弊起废”。《春秋》的价值,不仅在于它是孔子变革现实政制的政书,同时更重要的还在于,由它所最早揭示出的政治学普遍原理,即执著追求“法之意”与“法之制”的内在统一与和谐的“改制”说,构成了《春秋》的“法意”,却具有久远的意义。要言之,所谓“孔子改制”,是指孔子本天赋民权之旨,时时“补弊起废”,变革政制,以臻于至善的变政自觉,而非是指孔子提供了某种可范围千古的现成与僵死的政治模式。所以,它不是由孔子一次完成的,而是百代“王者”的天职。马叙伦删汰了公羊家神秘的“王鲁新周”诸说,他的“春秋改制”说,强调因时变革是有生命活力的孔门政治学原理,这与坚持孔子为百代制法传统公羊家专断、凝固的“孔子改制”说,显然是格格不入的。
(三)关于“春秋之新王”说
《公羊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文王何指?是指孔子还是指周文王,今文家自己便争论不已。马叙伦却另辟蹊径,提出了:“春秋之新王”的新概念。他说:“所谓新王者,不必文王、仲尼,有能备春秋之法度者,皆春秋之新王也”。这就是说,能体认《春秋》“法意”,循进化之理,因时变革,“循世而进”者,都可以称“新王”。在这里,“春秋当新王”的公羊家旧说,同样被剥离了。他的“新王”,不指孔子,而是泛指合于理性、勇于革故鼎新的一切贤者[21]。
由上可知,同主“孔子改制”,马叙伦不同于康有为诸人。后者视孔子为教主,认《春秋》已经设计了当代政治的蓝图;前者则仅视孔子为古代的学者,仅主张倡大《春秋》适时变革进取的政治学原理。质言之,他们都强调孔子与现实间的联系,但康有为诸人抹杀了二者间存在着的巨大的历史空间,马叙伦却自觉到了这一点,而这恰恰是与整个国粹派的根本观点相通的。事实上,从本质上说,马叙伦并未离开“六经皆史”古文家的立足点,不过是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即借助“孔子改制”说,宣传排满革命以驳斥康有为诸人而已。这从以下他与章太炎诸人殊途同归,在体认“春秋大义”中获致共识,就可以看出来。
章太炎、刘师培等人虽然强调《春秋》为史,孔子为古史家;但如前所述,他们并未否认孔子编次《春秋》包含着个人的创意,刘师培、邓实且认为它是孔门的近世史兼政治学的教本。可见他们也没有完全否定孔子是古代的政治学学者。同时,作为集革命党与国学大师二任于一身的国粹派,终难坚拒“缘经术饰政论”的龚、魏遗风。所以,他们虽力辟“孔子托古改制”说,但为了宣传排满革命的现实需要,也热衷于牵强附会,进行所谓“春秋大义”的探微。国粹派认为,“春秋大义”主要蕴含三大旨趣:
1. “明人群之进化”
2.隆民抑君
《左传》“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一句,成了他们议论风发的中心。章太炎指出,《左传》曰“弑君君无道”;《穀梁》曰“称国以弑君君恶甚矣”;《公羊》曰“为人君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三传通义,都体现了《春秋》“九伐之法”,即治臣者一,“其余通治君”[25],责君为重。而毛奇龄、方苞诸人,托《春秋》“惧乱臣贼子”之义,倡“尊君抑臣之说”,“实为春秋之巨蠹”。他们每于弑君诸狱,谓传、注归罪于君,是为助乱;不知正本清源,“非先正君父,终不能遏乱贼之逆谋”[26]。章太炎甚至径直认为,“春秋大义”就在于“主弑君”,即旨在鼓励国人推翻无道之君[27]。不过,章太炎虽肯定君无道可杀,但仅比作军正丞可斩为奸的监军御史,并未涉及君民关系的问题。章太炎一般不主附会经文,加之不喜公羊家言,故对此少有论列。与章不同,马叙伦、刘师培既主今古文会通,加以少年气盛,对此都有极大胆的议论。在马叙伦看来,《春秋》的根本宗旨,还不在于“贵让国之义”,而在于发明“君、群之所立”,即在阐明政治学的根本原理——君与民的正确关系。“春秋之言曰:君者,为民者也”;“民非为王也,而天之立王,以为民也”。君无非是受民之托而掌令者,故君违民意,民有“起而覆之”的权利,“去之可也,执之可也,弑之可也”。所以,天下之君,有不为群之所立者,《春秋》“掊而贬之”,其中苟非大无道,如鲁隐公、齐桓公、晋文公之流,则“随其所行而贬之讥之”;苟有罪,则称“国人以弑之”,不书“葬”,以贬之,如“莒弑其君庶,晋弑其君世蒲”等皆然。总之,《春秋》强调,欲拨乱而反诸正,“其道必自掊专制而立共治始”[28]。刘师培较马叙伦更勇于联想。他说,隐公四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左传》云“书曰卫人立晋,众也”;此明“君由民立”[29]。由此引申开去,他又联系卢梭的《民约论》,作了进一步大胆的附会:春秋战国时代,君权稍杀,“人民之思想遂日渐发达”。其时政体组织,多见三代遗风。《左传》谓“郑人游乡校而论执政”,是为下议院;“卫人立君众”,是为民选;“怀公朝国人而问非”,更是国民参政的表现[30]。所谓“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一句,在这里便有了新的意蕴。他指出,陋儒泥于君父之义,以为弑君罪莫大焉,不知诛独夫民贼,“正天下至正至义至仁至勇之事乎”?《民约论》说:“不正之约,非由主权所出之法典,即不得为人民应尽之责”;可见抵抗政府为卢梭所认可。所以,刘师培与马叙伦一样,强调《春秋》的根本旨趣就在于确立“君为民立”的政治准则:“以民为国家之主体,以君为国民而设,而人君之立不以得位正与不正而分,实以民心归不归为判”[31]。这样,马叙伦与刘师培虽然都超越了今古文的界限,但却同样不啻视《春秋》为《民约论》的滥觞了。
此外,马叙伦还将平等的概念引入了“春秋大义”。他说,孔子言五伦,曰:“父慈子孝,夫义妇贞,兄友弟恭,君臣以礼,朋友以信”。这里夫妇、兄弟、君臣、朋友,都有相对待的义务。例如,父不慈则不得责子以孝;夫不义则不得责妇以贞等,足见“五伦之义,皆平等也”。而《春秋》正体现了这一点。“春秋讥亲迎,公薨书葬,夫人不异也。夫人**佚而致国乱,春秋如其讥”。此外,《礼》与《春秋》通,据婚礼,妇初至,姑迎酬之;女之于归,三月而后庙见,以证夫妇以“爱合”,不合则离,“是夫妇平等而后可”。臣弑君,子弑父,常见于《春秋》,但《春秋》必据君父之善恶,以责臣子之重轻。例如楚公子比弑其君虔。《春秋》不书,以恶灵王之无道,宽比而不诛;赵盾弑其君夷獋,《春秋》也赦盾不诛,而灵公不书葬;蔡世子般弑其君父固,《春秋》虽不予楚灵之讨,但反书葬,由此可见,“春秋之旨,君臣父子夫妇平等之义,昭然”。马叙伦还特别强调,孔子只讲五伦,遍查《春秋》也并无后儒所谓“三纲”之说,是程朱宋儒将“三纲”说强加于孔子与《春秋》,致使《春秋》“平等之义”晦而不彰:“如其说,则春秋不啻仁义桀纣而叛逆汤武也,其背于仲尼之志亦甚远矣。于乎后世三纲之说,吾为其非圣人之信而为鬼魔也,而掊之则平等之义显然昭于天地,而春秋之道行”[32]。
3. “内诸夏外夷狄”
国粹派对“春秋大义”的概括,最集中最鲜明的一条,无过于“内诸夏外夷狄”。章太炎说:“内诸夏外夷狄,春秋诸家所同”[33];刘师培也说:“攘狄春秋伸大义,区别内外三传同”[34];黄节则谓:“内夏外夷之辨,春秋持之至严”[35];马叙伦也强调:“夏夷之畛,族类之防,此则仲尼之志,而春秋之教也欤”[36]?作为排满革命宣传的健将,国粹派刻意彰显“攘夷”为“春秋大义”,是合乎逻辑的。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强调“春秋大义大复仇”。他们认为,圣人命名万物,首在使民辨其族类,澈其荣辱之情。而辱莫大于“国家为人灭,君父为人弑”;由是而倡复仇雪耻,示民以荣辱之所在,可以“厉拨乱立国之神”,反大辱为大荣,“则国自然固”。所以齐襄公虽有禽兽之行,《春秋》不仅为之讳,而且加以褒奖,就是因其灭纪,“不忘耻辱,能复九世之仇”,措齐国于大荣的缘故[37]。与国粹派相反,康有为诸人站在清廷的立场上,尤其反对这一点。他们强调,《春秋》有“进吴楚”之说,可见圣人不薄四夷,讲“天下大同”、“进夷狄”,才是“春秋大义”之所在。因此,“以攘夷为春秋大义,未足以尽春秋”;同时,“匹夫任侠杀人报仇,是为乱民”,遑论“复九世之仇”?但是,国粹派反驳说,“攘夷”明明是《春秋》各家所同,而大同说仅见于《礼运》篇,可知“大同者,本非春秋大义”[38]。康有为等人借口“春秋进吴楚”,而倡“进夷狄”,无非是偷换概念。黄节说,“春秋进吴楚则有之,未闻有进夷狄也”。吴楚为荆蛮之地,但临制者却是汉种。故由其地而言,是用夏变夷;由其主人而言,“吾黄帝子孙盖可进也”。而夷狄其地在王化之外,其主人又非吾种,“宜皆在屏绝之例”,“则不可进也”[39]。章太炎则认为,大同之世千年而不可得,眼下侈谈大同、进夷狄,无非空言。他肯定在大同世实现之前,倡“复九世之仇”是天经地义的。据《檀弓》言,孔子肯定庶人有复仇之义,诸侯得仍世复仇。至于“庶人所报止乎杀者一身”之说,那仅适于“冠带之族而已”。“若夫蛮夷猾夏,窃地自主,虽庶人至百世犹可复。何者,豹狼异族,本无臣主之分,君父不校,其义岂施此哉”[40]!马叙伦虽然较章太炎谨慎一些,肯定复私仇仅能止乎子孙;但他强调国仇属于公仇,人之所得复之,虽百世犹可:“何也,国仇者,其耻千世,犹焰然揭于牒谱,况百世乎?况九世乎”[41]?在这里,无疑又一次集中暴露了国粹派大汉族主义消极的情绪。
上述国粹派的《春秋》研究,着力指驳了康有为诸人的“孔子改制”说,和倡言合群进化、民权平等、外排夷狄的“春秋大义”,这在多大程度上合乎《春秋》原意,并不重要;重要在于,它完全适应了革命党人排满宣传的需要。同时,从康、梁派到国粹派,从他们对“春秋大义”的不同概括中,也可以看出清末今古文正负面社会效应的嬗变。
[1]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叙录》,载《国粹学报》,第3年,第6期。
[2] 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序》,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
[3]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35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
[4] 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序》,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
[5] 刘师培:《司马迁左传义·序例》,《左盦外集》卷3,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43册。
[6] 刘师培:《读左札记》,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1期。
[7] 诸祖耿:《记本师章公自述治学之功夫及志向》,载《制言》,第25期。
[8] 刘师培:《读左札记》,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11期。
[9] 刘师培:《孔子作春秋说》,《左盦集》卷2,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38册。
[10] 章太炎:《春秋故言》,见《章太炎全集》(三),411、412页。
[11] 章太炎:《今古文辨义》,见《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109页。
[12] 章太炎:《原经》,《国故论衡》中卷,见《章氏丛书》。
[13] 刘师培:《论孔子无改制之事》,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11期。
[14] 刘师培:《王鲁新周辨》,《左盦集》卷2,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37册。
[15] 刘师培:《论孔子无改制之事》,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11期。
[16] 章太炎:《驳皮锡瑞三书·春秋平议》,载《国粹学报》,第6年,第3期。
[17] 刘师培:《论孔子无改制之事》,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13期。
[18] 刘师培:《论孔子无改制之事》,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13期。
[19] 章太炎:《原经》,《国故论衡》中卷,见《章氏丛书》。
[20] 马叙伦:《史学总论》,载《新世界学报》,第1期。
[21]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1~6、9期。
[22] 刘师培:《周末学术史序·中国社会史序》,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1期。
[23]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9期。
[24]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3、9期。
[25] 章太炎:《驳皮锡瑞三书·春秋平议》,载《国粹学报》,第6年,第3期。
[26] 章太炎:《驳箴膏肓评叙》,见《章太炎全集》(二),898页。
[27] 章太炎:《艾如张、董逃歌序》,见《章太炎全集》(四),240页。
[28]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3、6期。
[29] 刘师培:《读左札记》,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3期。
[30] 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卷1,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16册。
[31] 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卷2,见《刘申叔先生遗书》,第16册。
[32]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5期。
[33] 章太炎:《驳皮锡瑞三书·春秋平议》,载《国粹学报》,第6年,第3期。
[34] 刘师培:《甲辰年自述诗》,载《警钟日报》,1904-09-10。
[35] 黄节:《春秋攘夷大义发微叙》,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8期。
[36] 马叙伦:《方召传》,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6期。
[37] 章太炎:《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6期。
[38] 章太炎:《驳皮锡瑞三书·春秋平议》,载《国粹学报》,第6年,第3期。
[39] 黄节:《春秋攘夷大义发微叙》,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8期。
[40] 章太炎:《驳皮锡瑞三书·春秋平议》,载《国粹学报》,第6年,第3期。
[41] 马叙伦:《孔氏政治学拾微》,载《国粹学报》,第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