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活动满足了人的审美需要,具有自身的审美特性,通过审美化的方式来实施和体现社会的所有功用。具体来说,文学审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审美主体来看,文学审美具有情感性,表现了作家的审美意识。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诗言志”,便是强调文学艺术的情感性,表达作者的主观情志,如赞美或讽刺、喜爱或憎恶等。西方19世纪的浪漫主义文学相当重视文学的情感表达,认为文学是为了抒发作家内心的浓烈情感,张扬心灵的悸动。华兹华斯主张:“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7]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也强调情感的重要性,列夫·托尔斯泰认为:“艺术是这样的一项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8]作家以特殊的情感化的眼光去认识外在的世界,加以选择和提炼,然后构思并完成他的创作,这种文学过程也可以说是他独特情感体验的认识和表现过程。文学中的情感始终是被作家的审美理想观照的情感,渗透着作家的评价与倾向性。所以,情感是文学创作活动的内在动力,贯穿于整个艺术创作过程。
文学作品是作家独特的审美活动的外化形式,作家用艺术审美的眼光赋予表现对象美的特征,他们所有的感觉、知觉、意识、感情、想象、幻想,甚至包括潜意识等心理活动都被激发了出来。袁枚说过:“且夫诗者,由情生者也。有必不可解之情,而后有必不可朽之诗也。”[9]在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家也会体验到自己想象和表现的美并产生快感,而通过描写,又把自己创造的美呈现给读者。巴金这样描述他的文学创作感受:“每天每夜热情在我的身体内燃烧起来,好像一根鞭子在抽我的心,眼前是无数惨痛的图画,大多数人的受苦和我自己的受苦。它们使我的手颤动。……我的手不能制止地迅速在纸上移动,似乎许多、许多人都借着我的手来倾诉他们的痛苦。”[10]这说明作家强烈的创作欲望使得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里,暂时切断了同外在现实世界的联系,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审美理想、情感逻辑全部倾注在文字里,现实世界中所受到的各种局限性在这里一一被化解、消融。一个真正伟大的作家,用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文学预见揭示着人性的奥秘,他不仅能抒发反映个体的“小我”,更能站在全人类的高度,描绘具有普遍意义的“大我”。
其次,从审美客体来看,文学审美具有形象性。
文学以诗意的、感性的形式来把握世界,创造出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这也是文学与其他艺术类别的明显区别。形象性是文学艺术最为鲜明的审美特征,艺术形象不仅具有生活形象的具体可感性,同时也渗透着作家独特的审美情感和理性判断。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形象性最强烈的是人物形象,它与人物相关的环境、场面、情节等交织构成一个复杂完整的社会画面,富有情感色彩和文学感染力。如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里塑造的孙悟空这一形象,作者通过描写他与师徒四人交往以及他在去往西天取经的路上与各路妖魔鬼怪的斗争,将他那种疾恶如仇、正直勇敢、忠诚热心的性格品质都一一展现了出来。在抒情性文学作品中,也能找出美妙的形象,正如艾略特所说:“一套客观物体,一个场景,一连串事件,它们将成为构成某种特殊情感的配方(formula);这样,一旦这些最终将落实到感觉经验上的外在事实给定,那种情感便会立即被召唤出来。”[11]情景共生的意境所营造的审美画面也是一种艺术形象,如元曲代表作家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短短的五行,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这些具体可感的景物形象便跃然纸上。秋日黄昏的气氛是悲凉的,这么多名词连缀成一幅不涂浓墨的书画,天衣无缝地集合在一起,为最后那句“断肠人在天涯”做铺垫;浪迹天涯的游子孤身漂泊,只留下一个犹如那些景物般孤寂的背影。这种情感体验也是富有形象性的,需要读者自己慢慢去咀嚼、感悟,才能感受到艺术形象的审美感染力。
最后,从读者的审美需求来看,文学审美具有精神愉悦性。
文艺欣赏的审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心理活动,它与情感、记忆、联想、想象等诸多心理因素杂糅在一起,《乐记》中有:“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12]这就指出了音乐是人的主观情感的表现,有满足情感愉悦需要的特征。这种精神上的愉悦能满足欣赏者的需要和兴趣,从而引起欣赏者在生理上从适度紧张到舒缓的变化,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感官快感。但是,美感在本质上不是生理快感,而是一种精神效应。正如斯托洛维奇所说:“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必须要人的一切精神力量,他的认识能力,评价能力和创造能力——感觉、情感,或感情、意志、理智、想象——参与其中。主观审美关系的特征不在于它依靠某种单独的人的能力,而在于它在统一的精神紧张和振奋中联合起人的所有能力和力量。”[13]这说明文艺欣赏中蕴含着理性与感性、认识与情感的统一,文艺作品诱导着欣赏者的审美感受,从而使其找到美感的内涵和特点。
人们之所以对文学作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很大的原因在于文学具有美感功能与价值。“愉快感是审美经验中基本的东西”[14],作品所创造的艺术美实现了读者的审美愉悦体验,这也是文学作品社会价值的体现。在阅读过程中,读者的自我意识在逐渐萌发、提升:“通过系统地阐述这一整体,使我们能够系统地阐述我们自己,发现我们至今仍未意识到的内在世界。”[15]文学阅读的审美体验使人感到美、兴奋、快乐,文学的情感特征和理想品质,刚好满足了人们的情感补偿,而且会使人们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审美的升华。比如说悲剧,朱光潜说:“和一般艺术一样,悲剧也是被人深切地体验到、得到美的表现并传达给别人的一种情感体验。强烈情感的经验本身就是快乐的源泉,表现的美和同感的结果更能增强这种快乐。”[16]同样,审丑也能给读者带来间接的快感和愉悦,丑和美在文学作品中是相生相伴的,既然表现了美就必然要面对丑,这种丑是以语言为载体的想象的、虚拟的丑,不会给人带来直接的伤害。文学的丑也具有文学价值,人物外在的丑如《巴黎圣母院》中的加西莫多,内在的丑如《水浒传》里的高俅,还有表现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丑陋腐败等,这些丑是按照一定审美原则“化丑为美”的结果的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