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风格既然是在传统中不断突创和改进的产物,它就必然并非孤立地存在,因此它要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主观因素。主观因素是形成文学风格的内在原因,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篇中论述完情理外现于作品“因内符外”而形成文学风格之后,继续指出:“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刘勰这里讲到了形成文学风格的四种主观因素,即“才”“气”“学”“习”,并说:“若夫八体屡迁,功以学成;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可见,其中才情、血气来自先天因素,学问和习惯来自后天的培养,这两者结合共同锻造了作家的个性风格和文学风格。刘勰对此还做出了详细的例证:
是以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子云沈寂,故志隐而味深;子政简易,故趣昭而事博;孟坚雅懿,故裁密而思靡;平子淹通,故虑周而藻密;仲宣躁锐,故颖出而才果;公干气褊,故言壮而情骇;嗣宗俶傥,故响逸而调远;叔夜俊侠,故兴高而采烈;安仁轻敏,故锋发而韵流;士衡矜重,故情繁而辞隐。触类以推,表里必符。岂非自然之恒资,才气之大略哉!
这些例证都说明了作家个性与文学风格的统一,刘勰称之为“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叶燮称之为“胸襟—面目”。总之,正是各种主观因素才决定了一个作家的外在风格。
第二,形式表达因素。在文论史上,有些研究者并不认为主观因素可以直接显现一个作家的精神气质,它同时还要受到语言、形式、技巧等因素的制约。比如,关于文体对风格的影响,曹丕曾经做过这样的论述:“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典论·论文》)关于语言对于风格的影响,朗基努斯在《论崇高》一书中将影响崇高的因素分为五种,其中有两种即“修辞格的妥当运用”和“高尚的文辞”都涉及语言问题,事实上他所谓的“崇高”就是指语言风格的崇高。关于表达技巧,贺拉斯曾经说过:“假如你选择的事件是在能力范围内的,自然就会文辞流畅,条理分明。”[6]看来,选择一个自己熟悉的表达主题,也是作家的风格能否被贯彻的关键。此外,文学风格还受到作品的人物性格、形象塑造以及叙事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跟具体的文学流派之间关系尤其密切。可见形式表达因素也是形成作品风格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三,客观因素。除了主观因素和形式表达因素外,实际影响到作品风格的还有很多比较宏观的外在因素,它们包括:1.地域环境。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指出:“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略语则阙,详说则繁。然屈平所以能洞监《风》《骚》之情者,抑亦江山之助乎!”可见,刘勰并不是纯粹的主观论者。关于地域环境对文学的影响,《北史·文苑传》中也有引证:“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中国文学的南北不同也跟山川地形等因素有关,古人已经看得分明。2.民族文化传统。从文学史上看,各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文学风格,一个国家的不同民族之间也有明显的风格差异。比如,虽然都受到印度佛学思想的影响,印度本土文学在形式风格上比较看重精彩华美的形式,而中国则比较清淡自然,强调“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含蓄》)的蕴藉美,甚至形成了重在“象外之象”“余味曲包”的意境论,这跟两个国家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显然有内在关系。所以伏尔泰说:“从写作的风格来认出一个意大利人、一个法国人、一个英国人或一个西班牙人,就像从他面孔的轮廓、他的发音和他的行动举止来认出他的国籍一样容易。”[7]3.时代环境,包括政治气候、时代精神、文化政策等。刘勰说过:“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与时序。”他还以建安风骨举例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文心雕龙·时序》)文学的任何变化几乎都可以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找到影响因素,所以清代诗人赵翼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语言的沧桑和国家的沧桑之间是有必然关系的,而后者往往会带来优秀的文学作品。对于这种影响关系,丹纳有着清醒的认识:“群众思想和社会风气的压力,给艺术家定下一条发展的路,不是压制艺术家,就是逼他改弦易辙。”[8]
综上,文学作品的形成受到主观因素、形式表达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且,这三种因素往往共同起作用,但有时候某些因素会起到直接的决定性作用,只是在不同的作家和作品里作用方式和程度有所差别罢了,也因此才形成了各种各样、形态各异的文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