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

一、文体的形成和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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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一词古已有之,发展至今,其含义亦随之流变,呈现出多义性、复杂性及差异性的特点,它兼具英文中的“style”“genre”及“literary forms”等词的含义。

“文体”的多义性即指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文体”内涵丰富、指涉较广,既可将其视为“体貌、体式、体格等文体内涵的不同层面”[3],也可包括“文体之体(各种文本的体裁)、体格之体(各种文本的风格)、体类之体(各种文本体裁、题材或内容的类别)”[4]三个方面。因而,对“文体”一词的理解与阐释很大程度上受限于读者的个人学术视域、知识结构及个人偏好,并随社会时代语境的变迁而有所不同。“文体”的复杂性则体现在“文体”一词的含义与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些抽象概念密切相关,如“气”“性”等观念。刘勰在《文心雕龙·通变》中对此有过相应阐述:“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由此可见,“文体”不仅是语言层面上的措辞谋篇,更深受中国传统文论与其思辨模式的影响,是“整个作品‘言—象—意’系统的结构范式”[5],具有主客观交融的特点。而“文体”的差异性主要是指“文体”的古代含义与现代含义的差别。“文体”的现代概念多受西方文论思潮的影响。例如,“文体就是文学作品的话语体式,是文本的结构方式。如果说,文本是一种特殊的符号结构,那么,文体就是符号的编码方式。‘体式’一词在此意在突出这种结构和编码方式具有模型、范型的意味。因此,文体是一个揭示作品形式特征的概念。”[6]这里试图用西方术语对“文体”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与其古代含义已显现出很大的差异。“文体”的古代含义有其特定社会历史文化语境因素,是中国古代文论所特有的:古代的“文”是一个由文教礼制、文德、典籍、文辞等组成的多层次共生系统,各层次之间既相区别又相错杂。而“体”的多义性,则包括:体裁或文体类别;具体的语言特征和语言系统;章法结构与表现形式;体要或大体;体性、体貌;文章或文学之本体六个方面的内容。[7]

同样地,西方的“style”并非从其产生之日起就能清晰地表示“文体”一义,而是具有中文中“文体”一词的上述特征,从修辞演说术发展至诗学概念范畴,可以表示文体、风格、体裁、语体等含义,并由此发展出众多的文体学研究流派。例如,荷兰学者安克威思特就归纳出了如下七种关于“文体”的定义:“以最有效的方式讲恰当的事情;环绕已存在的思想或感情的内核的外壳;在不同表达方式中的选择;个人特点的综合;对常规的变异;集合特点的综合;超出句子以外的语言单位之间的关系。”[8]有学者将众说纷纭的“文体说”归纳为广义文体与狭义文体,这也不无道理。前者可理解为一般的非文学文体中语言的使用惯例和技巧,而后者则指“文学文体,主要指不同作家笔下的不同的语言体式所形成的文体风格”[9]。再者,西方概念中的“文体”在强调客观性的同时,也具有较强的主体性,它与个人的性格、气质密切相关,布封就曾言“文体就是人本身”(Style is the man himself)。这一点与中国古代“文体说”的丰富内涵有颇多相似之处。

由此可见,中西方对“文体”一词的发展脉络及其相似点有着不同理解与侧重。因而,我们在现今文化语境中对“文体”的理解与把握不能追随西方,而应更多地建立在自身的文化文论传统基础上,从而避免古代“文体”含义的“失语”。再者,文体是文体学的核心问题,而“从文学创作的意义上讲,文体学是文学创作的基本前提和理论原则”[10],文体的重要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