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结构批评是指对文学的形式法则、表达方式、文本构成、结构规律等所谓“内部”(韦勒克意义上的)特征的一种批评形式。在传统文论中,形式结构批评可以上溯到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中国的文采论和声律论以及印度的庄严论等,进入现代文论以后,主要有唯美主义、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符号学、叙事学以及后结构主义等文论流派。就其主要关注的问题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语言批评。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对文学语言的批评是最贴近于文学本质的一种批评方式。“文学性”问题之所以能在形式主义那里提出,也正是因为它抓住了文学独特规律的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总体上来说,语言批评认为文学语言具有自我同一性或自我指涉性的特点。苏珊·朗格的论断很有代表性,她说:“艺术符号是一种有点特殊的符号,因为虽然它具有符号的某些功能,但并不具有符号的全部功能,尤其是不能像纯粹的符号那样,去代替另一件事物,也不能与存在于它本身之外的其他事物发生联系。”[1]特别对于“纯诗”——它往往被认为是文学艺术的最高范本——来说,语言本身就是目的,在此,庄子所说的“得意忘言”还不够确切,准确地说应该是“得言忘意”,或者说意义本身已经将语言全部吸纳。正如萨特所说:“意义浇铸在词里,被词的音响或外观吸收了,变厚、变质,它也成为物。”[2]因此便不复可能有外在的指称功能。
其次,结构批评。结构批评是通过探究文本的结构法则以寻求深层意义或所谓“深度模式”的一种批评形式。罗兰·巴特说得明白:“结构主义的人把真实的东西取来,予以分解,然后重新予以组合。”[3]也就是将文本元素分解后再按照一定的秩序重构,借此从中发现确定的意义。当然,并非结构主义出现以后才有结构批评,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情节结构的有机整体观以及李渔的戏剧理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触及了文本的深层结构问题。就其主要的成果来看,结构批评主要专注于叙事文本的研究,其中列维-斯特劳斯对俄狄浦斯神话的研究是一个经典案例。这个案例的最后结论并非是将众所周知的弑父娶母的人生隐喻进一步深化,而是似乎与此无甚相干的生命起源论:人到底是来自母亲还是土地?如果来自母亲,那母亲又从何而来呢?斯特劳斯因此认为俄狄浦斯神话的真正意义是在于追问人类是一源还是二源的终极问题。此外,叙事学、语言学和符号学也是结构批评的重要支脉。值得一提的是,结构主义一方面寻求文本的深度结构,这已经有形而上学的嫌疑;但另一方面,它并没有提供统一的深度模式,在不同的理论家那里深度模式言人人殊,在这个意义上,结构批评与真正的形而上学批评还是有所差异的。
再次,文采、修辞和声律批评。它们都是对文学形式美问题的一种批评模式,在古今中外都有重要的研究。比如,中国古人非常重视文采,孔子的话尽人皆知:“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论语·颜渊》)《楚辞》对形式美的追求是:“青黄杂糅,文章烂兮。”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专辟《情采》章,开篇即说:“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他又把文采分为形文、声文、情文三种,并说:“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可谓琳琅满目。再比如,亚里士多德专门写下了《修辞学》一书,虽不着眼于文学修辞,但也成了后世修辞批评的滥觞。印度文论从来不排斥惊艳华美的形式安排,它们对于语言声律的追求还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永明声律学派,后者又直接推动了格律诗的形成。
除此之外,形式结构批评还牵涉到结构布局、形式技巧以及体裁、文体等问题,在此不一一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