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歌曲欣賞十八講

一、先驅者:盧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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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像

“Romance”(浪漫曲)其實是步中世紀特洛巴多歌曲的後塵,盧梭在《音樂詞典》(Dictionnaire de Musique,1767)中就曾經說過,“通常是愛情故事,並且經常還是悲劇”(quelque histoire amoureuse et souvent tragique),他還補充寫道:“在音樂上,浪漫曲具有簡單、生動的風格,通常帶有古風,音樂遵從唱詞:不加雕飾,簡單,自然,近似鄉村歌調,並不完全依賴於演唱。”[1]盧梭為浪漫曲下的定義是: “根據小型詩作譜寫的詠歎調。”[2]盧梭以發表其作品《詠歎調、浪漫曲和二重唱》作為開拓這個時代的標誌,由此開始了浪漫曲時代,一直延續到19世紀初葉。

1784年,原籍德國後來遷居法國的作曲家施法爾曾多夫(Scharazendorf,筆名馬蒂尼,Martini)出版的《愛情的喜悅》(Plaisirs d’amour)被認為是“一首美妙、哀怨”[3]的浪漫曲,從結構上看,有精心譜寫的鋼琴聲部(不再僅僅是伴奏),有引子、間奏和尾聲,無可置疑的是,“因此人們普遍認為是馬蒂尼提升了浪漫曲的藝術水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