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原理(第2版)

五、艺术兴格

字体:16+-

艺术兴格,是指基于艺术家内在感兴情性而呈现为艺术品外在体貌特征的艺术风韵格调。在此,风格是感兴的风格,感兴是风格的感兴。当我们品味完兴象层蕴藉生发的悠长余兴之后,会发现这种兴味随作者、时代、地域而迥异或相似,这就进入了艺术品整体的最后层面:兴格层。

1.艺术兴格的构成

艺术兴格,即艺术作品的感兴风格,这略微区别于一般的“艺术风格”说法,它由艺术感兴和艺术风格熔铸而成。风格,英文是Style,也翻译为“文体”。文学研究兼用“文体”和“风格”,其区别在于:当Style偏于作家情性特点时,多用“风格”;而当Style偏于文本体式时,则用“文体”[63]。当Style用于艺术,宜暂搁“文体”而采用“风格”,兼及感兴的根本性质而有艺术兴格。

黑格尔曾区分“作风”与“风格”:作风为个别作者所特有,风格则是某种艺术特具的表现方式。作风反映出艺术家的个别且偶然的特点,风格则需要服从艺术材料条件要求和规律。黑格尔认为,艺术家需要克服二者,表现出一种真正的“独创性”:

艺术家的独创性不仅见于他服从风格的规律,而且还要见于他在主体方面得到灵感,因而不只是听命于个人的特殊的作风,而是能掌握一种本身有理性的题材,受艺术家主体性的指导,把这题材表现出来,既符合所选艺术种类的本质和概念,又符合艺术理想的普遍概念。[64]

所谓艺术独创性,其实就是“艺术兴格”。借鉴于此,我们不妨从整体结构和构成方式两个层面来理解艺术兴格的构成。

整体结构上,艺术兴格大致由作者兴性与作品风格两个部分构成。

首先,作者兴性是指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激发与投入的感兴体验。作者兴性不同于日常个性,日常个性是指艺术家日常状态禀有的人格心理特征,比如自私/无私、庸俗/雅致、自卑/自信、愚钝/敏锐,等等。一方面,日常个性是创作兴性的重要基础,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态度、行为、性情往往对创作会有间接影响;另一方面,作者兴性又远远超出日常个性,呈现出略显神秘的色彩。在创作过程中,艺术家或迷狂若癫,或废寝忘食,在漫长积蕴或刹那顿悟的兴会之际,创作出具有独特蕴藉的艺术品。这种作者兴性明显有别于艺术家的日常个性,它是艺术家的气质禀赋、思维能力、审美趣味、艺术才能等主观因素在面对创作对象时所激发出的高峰潜能。瑞士心理学家荣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曾区分“作为个人的艺术家”(the artist as a man)和“作为艺术家的个人”(the man as an artist)。作为个人的艺术家,是指艺术家在个人生活中的现实人格,比如艺术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是市侩、庸人、傻瓜、精神病患者等,但这种个人生活特性对于艺术是非本质的;而作为艺术家的个人,则是指受集体无意识驱动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人格,他是一种“集体的人”[65]。这种看似神秘的“集体无意识”正来源于现实生活对创作者的整体塑造,包括知识、情感、意志等影响,在日常个性中不易显露,一旦形之于艺术品,这种独特整全的作者兴性则展现得淋漓尽致。

其次,作品风格是指艺术品在创作之中或者完成之后所呈现的风韵格调。风格一说,自古有之。它既可指人的风度、风韵,如《世说新语·德行》:“李元礼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晋书·和峤传》:“峤少有风格,慕舅夏侯玄之为人,厚自崇重。”同时,它又可指文章或艺术中流露出来的格调特色,如《文心雕龙·议对》:“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翦,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五:“金陵有二诗人:一蔡芷衫,一燕山南。蔡专主风格浑古,燕专尚心思雕刻。”其中,风偏于人的气质品度,格偏于作品的客观特征。因此,古人言风度、风韵、风骨,倾向于人的内在品性,而言格调、格力、格致,则倾向于作品的外在体貌。

艺术兴格,正是由主观的创作兴性和客观的作品风格融汇而呈现。

构成方式上,艺术兴格的形成又可分为三个环节:兴,风,格。兴,即作者兴性;风,即创作风韵;格,即作品格调。作者兴性(兴)是艺术兴格的前提条件,它提供了艺术创作所需的情感动力、审美趣味、思想观念与行动意志,在个体独特性中蕴涵着社会普遍性;创作风韵(风)是艺术兴格的中介环节,所谓“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文心雕龙·风骨》),它使创作兴性以某种独特风度品位的方式渗透到艺术品之中,使兴性整体性过渡为格调具体性;作品格调(格)则是艺术兴格的外在体貌,它显示艺术品可辨识区别的一系列外在式样或特征,整体性、普遍性最终展现为具体性、独特性。从“兴”到“风”,最后完成为“格”,正是艺术品由“空的理念”走向“实的显现”的过程,也是艺术兴格真正完成特殊性与普遍性相互交融的过程。但这种分判仅是一种方便说明,实际上,在一件艺术品的整体中,作者兴性、创作风韵、作品格调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互相融、难分彼此。

2.艺术兴格的类型

艺术兴格的类型,依据艺术门类不同,可分为:文学兴格、绘画兴格、音乐兴格、雕塑兴格、建筑兴格、舞蹈兴格、电影兴格,等等。艺术的每种具体门类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兴格类型,并且又都依据时代、民族、地域的不同而形成诸如时代兴格、民族兴格、地域兴格等诸多类型分支。对于繁复多姿的兴格类型,无法一一采录,这里以文学、绘画和音乐为例,择要介绍艺术兴格类型划分的经典观点。

第一,文学兴格。中国文学中最著名的兴格类型是由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中提出的。按他的主张,文学兴格应是一个情动言形、理发文见的生成过程。个人由于受才、气、学、习等诸因素影响,便造成文学作品在辞理、风趣、事义和体式上的差别。“各师成心,其异如面”,正是刘勰对文学兴格塑造的一个高度凝练的表述。他将文学分为“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同时,八种兴格还构成两两相对局势:“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刘勰认为,这“八体”能囊括当时所有的文学。但八种兴格并不仅仅是文章辞赋的表面特征,它更可经“沿隐至显”、“因内符外”等方式追溯出作者兴性、创作风韵的深刻根源,如“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等等。可以说,刘勰代表了中国古代对文学兴格的典型理解。

西方文学中,德国学者威克纳格以文学活动中作者与读者交流所需的“精神机能”为标准,将文学风格区分为智力的、想象的和感情的三类。[66]智力的风格,意在促成可以理解的再现,要求文学表现具有清晰性;想象的风格,意在通过实际形式去探索观念,要求文学表现具有生动性;感情的风格,意在使作者的感受和共鸣对读者产生相应作用,要求文学表现具有**性。无疑,在威克纳格这里,文学兴格也是与作者兴性通过作品风格传递的观念紧密相关的。

第二,绘画兴格。中国传统绘画的兴格类型,是以“逸、神、妙、能”为代表的画品传统。唐代张怀瓘《画品断》曾将绘画兴格分为神、妙、能三品,随后,唐代画论家朱景玄又将“逸”品加入:“以张怀瓘《画品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67]到了宋代,黄休复重新编定绘画四品的等级秩序,从而形成了中国绘画独特的兴格类型区分。

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大凡画艺,应物象形。其天机迥高,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非谓开厨已走,拔壁而飞,故目之曰神格尔。画之于人,各有本情,笔精墨妙,不知所然。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于斫鼻,自心付手,曲尽玄微,故目之曰妙格尔。画有性周动植,学侔天功,乃至结岳融川,潜鳞翔羽,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68]

中国画论讲究由形及神,由象及意,由“自然”、“天机”、“本情”和“形象”来定夺四品。可见,中国传统绘画的品评其实也正是一种艺术兴格判断。

西方传统绘画兴格类型划分的重要代表,是瑞士著名艺术史家沃尔夫林(Heinrich Wolfflin,1864—1945)。他将艺术研究从艺术家转向了艺术品本身,力图创建一部“无名的艺术史”。“无名的艺术史”是针对浪漫主义观点而提出的。浪漫主义认为,艺术是由艺术天才们发掘自己的特殊想象力而创作出来影响、改变世界的。沃尔夫林则认为,研究艺术就要忘记特定艺术家的身份和名字,以往的美术史“主要把风格设想为一种表现,是一个时代和民族的性情的表现,而且也是个人气质的表现”,而沃尔夫林所关注的则是“艺术品的作品质”,即“风格”[69]。沃尔夫林的艺术风格学研究,受到康德、黑格尔、布克哈特、狄尔泰等人的影响,致力于寻找一个时期或一种风格的“核心思想”。他运用心理学方法去探求风格背后的奥秘,即“一切事物都反映了一个文化创造一种形式或某种‘对形式的情感’(formgefuehl)的意志”[70]。沃尔夫林以欧洲文艺复兴盛期与巴洛克时期(16世纪与17世纪)的绘画为例,提出了一套关于绘画风格的细致论述。他认为,传统上将欧洲绘画从文艺复兴盛期(16世纪)向巴洛克时期(17世纪)的转变视为“古典”向“巴洛克”的转变,这不能说明任何的风格问题。当深入比较这两个时代的绘画作品,就能发现这是“风格的两个单元”,它包括五对风格概念的对立发展:(1)从线描方法到图绘方法的发展;(2)从平面到纵深的发展;(3)从封闭形式到开放形式的发展;(4)从多样性到同一性的发展;(5)主题从绝对清晰到相对清晰的发展[71]。虽然,沃尔夫林侧重从绘画视觉风格来划分类型,但他的解释还是结合到了时代的集体精神和情感之中,因此,这仍然可视为艺术兴格的类型划分。

第三,音乐兴格。中国传统音乐中,较为著名的音乐兴格批评,是《左传》记载的“季札观乐”: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则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乎!乐而不**,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72]

季札观乐,品之以美、渊、细、泱泱、**、夏声、沨沨等音乐格调,继而兴发富于政治意味的“比德”体验,这奠定了中国音乐兴格类型区别的重要基础。除此之外,《荀子·乐论》也记载:

声乐之象:鼓大丽,钟统实,磬廉制,竽、笙肃和,筦、籥发猛,埙、箎翁博,瑟易良,琴妇好,歌清尽,舞意天道兼。鼓其乐之君邪!故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万物。[73]

随演奏器物的不同,音乐风格显现出迥然差异,但无论是大丽、统实、廉制,还是肃和、发猛、翁博,抑或易良、妇好、清尽,归根结底都要“比德”于天地万物。“大乐”与“大礼”相通,激发起一种与天地同和同节的兴会体验,呈现出传统兴性与作品风格的糅合。

西方音乐中,古希腊的人们将音乐划分为多立克型(Doric)、爱奥尼亚(Ionian)和弗利吉亚(Phrygian)三种曲式。分类的基础在于每一种曲式对群众所产生的效果不同。多立克型使人感到严肃,爱奥尼亚使人感到温柔,弗利吉亚使人感到刺激。此外,也有如五声、七声音阶风格,大调、小调风格,主调、复调风格等类型划分。到了近现代,人们更趋向于以时代标准来划分音乐兴格的类型,如俄国音乐学家谢·斯克列勃科夫将西方音乐的风格类型划分为:古典前时期风格、古典主义风格、浪漫主义风格和现代音乐风格。[74]

3.艺术兴格的作用

艺术兴格具有的作用大致有四个方面:其一,艺术兴格可以有效地将艺术品的独特性加以彰显,使得艺术品在艺术兴媒、艺术兴辞和艺术兴象的塑造后,进一步彰显出艺术品作为整体其自身拥有的独特韵调。其二,艺术兴格可以帮助艺术家认识自我创作的独特性所在,形成明确的个体艺术品格,进而甚至能形成有影响的艺术流派或艺术思潮。其三,艺术兴格可以不断挑战艺术接受者对艺术品的欣赏、判断和评价能力,使得欣赏者的艺术品评能力随着艺术兴格或微妙或明显地发展而共同进步。其四,艺术兴格可以逐步推动整个艺术创作、欣赏、批评范式的不断前进,“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同理,一代有一代之艺术,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正是能否形成黑格尔所说“独创性”意义上的艺术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