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原理(第2版)

四、藝術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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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興象,是指基於興媒承載而經興辭生成且富於感興深蘊的藝術形象構造。在此,形象是感興的形象,感興是形象的感興。當我們穿過興媒層、興辭層,便進入了興象層,這也是藝術品整體的最核心層麵。前述的物質載體、符號編碼都為塑造感人情思、動人心魄的藝術興象服務。可以說,藝術興象決定著藝術品最終的成敗。

1.藝術作品的興象

興象,是興中之象,指包含活生生的感興深蘊的藝術形象。要界定“興象”觀念,不得不涉及普通藝術觀念中更常見的“形象”。形象,是對應英文image的現代翻譯。中國傳統藝術理論中,“形”和“象”是兩個單音節詞匯,分別指示不同意義。《周易·係辭上》:“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見乃謂之象,是說一件東西在那裏,它通過我的眼睛觀看所呈現出來的直觀映象,叫作“象”;形乃謂之器,則是說形是事物的客觀形體、形器。[38]古代多將形、象並列而提,如《周易·係辭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管子·君臣上》:“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禮。”《文心雕龍·原道》:“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古人稱日月星辰為天象,正是因為它們可望而不可觸,不能斷定它們是否是實體存在,故隻能就主觀視覺感受而稱之為“象”。相對來說,地上的事物可見還可觸摸,因而稱“形”。“形”和“象”的區別,根本在於是客觀屬性,還是主觀視覺。[39]當中國現代藝術理論開始普遍使用“形象”之後,卻逐漸遺忘了“形”和“象”的上述內在差異,發展出諸多衍生術語,如“人物形象”、“銀幕形象”、“舞蹈形象”、“音樂形象”,等等。這一現代性術語,以形象對立於理性,提出“形象思維”區別於“理性思維”,以此強調文學藝術在表達意念方麵與哲學、科學等其他文化形態的區別。立意雖好,但太過執著於與科學、哲學對照,易流於將文學藝術解釋為對外在世界的寫實呈現(即“形”),而顛倒了文藝創作與欣賞中“象”之於“形”的根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