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至24日,德国科隆歌剧院在上海演了两轮《尼伯龙根的指环》。这是继2005年纽伦堡歌剧院在北京音乐节上演全套《指环》以来的中国第二次。凑巧的是,这回的科隆版也是于2005年在科隆首次完整亮相。瓦格纳的《指环》系古典音乐的里程碑,仅四晚16小时的长度就足以吓退很多人,而在中国,要欣赏四部全套的舞台演出,机会之难得,从134年来仅演过三次便能算出几率。
美中不足的是,这回的科隆版并非传统演绎,对于不熟悉《指环》背景和文化的观众无疑是一大挑战。乐队和指挥均为一流,多数歌唱家的演唱也无懈可击,但舞台上所呈现的实乃导演罗伯特·卡森的世界。排演《指环》不比中国拍摄《红楼梦》,虽也有粉丝虎视眈眈,但终究有导演长袖善舞的空间,争议不会置人于死地,尤其在欧洲,简直是测验想象力的终极考场,反而照本宣科会被人耻笑。好在中国的西洋歌剧迷多半已通过影碟了解了《指环》,尤以1990年的纽约大都会版以及1976年的拜罗伊特版最为流行,前者最接近瓦格纳故事的原貌,后者最接近瓦格纳创作的时代。科隆版是众多全新解读之一,可简称为“环保版”,有别于大都会奥托·申克的“神话版”和拜罗伊特帕特里斯·谢若的“工业革命版”。
在上海大剧院观赏《指环》四联剧时,一个强烈的愿望噬咬着我:把《指环》搬进地道的中国意境,用中国文化来重新解读它。这恐怕算不得标新立异,但对于跨越东西方文化有一定的价值,至少可以为将来制作本土的《指环》舞台版提供一些思路。
背景与人物
《指环》人物的数量和复杂性均无法跟《红楼梦》相比,而且它清晰地将之分为四大类,分别是“侏儒”、“巨人”、“众神”和“英雄”。瓦格纳的种族主义思想渗透在整个戏中,他的人物严格按照这个等级划分,任何人都难以在道德或行为上超越自己的“种族”定位。
“侏儒”居于最底层,有人说,从瓦格纳的种族理论来解释,那应该暗指犹太人,但换成阶级分析,那无疑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民。剧中有名字的侏儒仅两个,是一对兄弟,分别是阿尔伯里希和迷魅。瓦格纳把他们塑造得毫无优点和人性,但有趣的是,当其中一个有钱(资本)时,他并不是帮助他的兄弟,而是更加残忍地压榨自己的兄弟和族人。从剧情和形象来看,最靠近我们的应该是矿工和煤老板,原本都处于社会底层,一旦有人当上矿主,便不把矿工(原来的兄弟)当人看待。剧情中,侏儒劳作在地下很深的地方,想象成冶炼厂或者金银铺子反而跟现实有点远。
“巨人”无疑酷似建筑工人,他们为沃坦建造了雄伟的宫殿。从表面看,“巨人”身材高大魁梧,力大无脑,跟“侏儒”的矮小狡诈刚好相反。但若用阶级分析,他们似乎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受压迫者。但从“众神”的角度,两者泾渭分明:你可以从“侏儒”那儿豪夺,但你只能从“巨人”那儿巧取。沃坦显然把“侏儒”当作奴隶,而“巨人”则是雇工,受到雇佣合同的制约。剧中的“巨人”是一对双胞胎兄弟,法佐尔特比较精明也比较好色,法夫纳是个守财奴,杀死兄弟后化身成巨龙,整日守着指环和黄金。
“众神”的世界最多姿多彩,尤其是其中的“大神”沃坦,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挣扎的人物,极具戏剧深度。沃坦堪称典型的领袖,他常常登高望远,指点江山,颇有大将风度。但他是半个瞎子,有时清醒有时糊涂,常常很纠结,妻子弗丽卡用契约制度来束缚他,女儿布伦希尔德用真情打动他,他不得不在两者之间摇摆,无法展现真性情。作为魅力人物,他似乎有拈花惹草的习惯,有众多女人和子嗣,但他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他只能在权威光环的缝隙中偶尔表露一点父爱。
弗丽卡主婚姻和法律,动辄搬出“契约”,似乎是一种进步力量。实质上,她对于契约的遵守是选择性的,她拿契约说事,很像我们熟悉的某些人拿意识形态说事儿,非常虚伪。埃尔达是大地之神,很像咱们的观世音,宣扬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颇有一点儿佛教精神。不过,一想起沃坦得跟她生儿育女,这改编就麻烦了。这“大地母亲”跟我们口中的“大地母亲”不是一个概念,更像是一个圣人。
布伦希尔德和齐格弗里德是剧中的“英雄”。在瓦格纳的世界里,“英雄”必须问出处,简言之,“英雄”要有神的血缘,父亲是神,母亲可以是神也可以是人。布伦希尔德是大地女神埃尔达生的,齐格弗里德是沃坦的孙子,为“民女”所生,但祖宗都是沃坦。齐格弗里德应该管布伦希尔德叫婶婶。当然,在神话世界里,人世间的伦理未必适用。瓦格纳的英雄显然跟叔本华、尼采的超人一脉相承,很高大全但经不起逻辑推敲。齐格弗里德有勇无谋,行为似一个不懂事的少年;布伦希尔德在陷入爱河之前表现出可贵的人情与见识,但嫁给齐格弗里德后仿佛变了一个人,变得有点花痴、不通情理、缺乏智慧。
除了人物,剧中几件道具也至关重要。首先是指环,是莱茵黄金打造的,确切无疑象征着绝对的权力,跟《魔戒》中的戒指毫无二致。在中国文化中,有相同象征性的物件就是玉玺。其次是能让人变形的魔盔,跟《哈里·波特》中的披风相似,剧中用来做笑料,但可以像《隐身人》那样探讨形式与内涵的关系。假设阿尔伯里希用魔盔把自己变成一个翩翩少年,完全摆脱尼伯龙根人的丑陋,结果又会怎样?诺顿剑代表了力量,但属于智慧含量较低的力量,蛮力而已,用来屠龙,对付“巨人”。
《莱茵的黄金》
四联剧一开场是三位莱茵少女守卫着莱茵黄金。但这些少女究竟是黄金的主人还是“保安”,原剧语焉不详。如果她们只是守卫者,那黄金的主人究竟是谁?从理论上讲,财富(黄金所代表的)应该属于所有创造者。如果这些河仙姑是主人,那真中了近年我国流传的那句“美貌也是生产力”。
仙姑对阿尔伯里希的态度是极端残忍的,无情地嘲弄着这个无财又无貌的矮小男人。但矮小的男子通常懂谋略,他放弃了爱情,也就是进行了感情的阉割,使自己变成太监,从而靠近了权力中心。诚然,此时莱茵河底存放的仍是财富,尚未转化成权力的戒指。搬到中国的语境里,假定莱茵少女是保卫皇室的宫女,那么,阿尔伯里希就是李莲英似的角色。他通过自我阉割,获取了盗取玉玺的机会。
这里有一个较难克服的文化障碍。黄金变成戒指(即财富浓缩为权力)乃资本主义的特征,不同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武力转化为权力。在中国,你要拿到那枚戒指,必须像李自成那样,把功夫用到诺顿剑上。当然,后来齐格弗里德是用诺顿剑抢回指环的,那是后话。
《莱茵的黄金》开场的音乐很明确地描写了滔滔河水,但科隆版做了原创处理,舞台上越来越多的现代人行进并快速消费,随手扔掉手中用完的物件。如果做成中国版,用多媒体方式展现朝代的更迭和帝王将相的兴衰,估计也能合音乐的节拍。
第二景中也有一处跟中国文化相反的地方,那就是沃坦把老婆的妹妹弗丽雅当成酬劳,赏给建造宫殿的工人。这就把“巨人”抬高到驸马的地位,因为中国时兴许配女儿。其次,弗丽雅不是一般的美女,她是司青春的女神,如同唐僧。你把唐僧拱手送了人,自己就会快快老去。这逻辑不通,况且,这个怕老婆的“大神”怎敢动老婆家人。唯一合理的圆场就是,他不信巨人有建宫殿的实力,醉酒的情况下夸下海口。至于瓦哈拉这个宫殿,科隆歌剧院院长笑道:“我相信中国观众不难理解这一点,放眼望去,全中国满是瓦哈拉。”再想想那些山寨白宫、山寨天安门,就更清楚了。
沃坦想要赖账,表现出某些中国老板的贪心和刻薄。反过来,这也证明,沃坦身为大神,不能像皇帝那样毫无名目毫无章法地搜刮民脂民膏,他必须遵循某些准则,尤其是他自己订下的准则。若是中国皇帝,他会说:你为朕修建宫殿,那就是你的光荣,你的自豪感就是你最大的回报。换成秦始皇,说不定还会把你关进宫殿的地牢让你殉葬哩。
当初沃坦为什么不选择财富作为酬劳?联想到莱茵少女,可以说得通:既然美貌可等同于财富,那么,美貌也可以当作货币使用。如今他作茧自缚,便需要有人帮他解围。他老婆弗丽卡本来重法律和契约,这时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就不说话了。她开口,但都是责备声,而不是敦促老公遵守合同。如果弗丽卡是唱黑脸,娄格就是唱白脸,他没有原则,擅长狡辩,巧舌如簧为沃坦开脱找台阶下。他就像是某些精英或媒体人,熟练掌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技巧,他点燃的“火”其实就是舆论,跟咱们的煽风点火是一回事。从好的一面看,他必须走钢丝,从沃坦、弗丽卡他们设定的缝隙中找到回旋的余地,他不断撒谎或许也是出于无奈。
萧伯纳说,第三景不一定是矿坑,也可能是火柴工厂。大神和他的宣传部长直接下到矿井找矿主,似乎不合情理,但那时他们并不清楚指环和魔盔的作用,在他们眼里,仅是财富和青春之间的偷梁换柱。娄格跟阿尔伯里希套近乎,以朋友相称,但“狡诈”与“贪婪”的较量最终还是前者获胜,毕竟,娄格是劳心者,阿尔伯里希是劳力者,在任何社会都会有同样的结局。阿尔伯里希用魔盔变蛇变蟾蜍那一段,歌剧舞台一般都很笨拙,远不如咱们孙悟空那么洒脱幽默,估计需要大型魔术才能展现。在现实中,他必定用魔盔把自己变成一个颐指气使的大款,开宝马戴名表,并试图摆脱侏儒的出身。他会大笔赞助娄格的空头项目,以接近权力中心。黄金和魔盔表面上是两件不相干的东西,但实际上黄金是魔盔的基础,很多改变是靠财富来完成的,没变好而被人逮了去,只能怪自己功夫不到家。
第四景的重点是沃坦拿了宝物又出尔反尔,不愿用它来赎小姨子了。深究起来,此处的指环仍是权力的符号而已,真正的权力在大神沃坦手中,他自然想要统一实权和符号,否则,会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在19世纪的语境中,权力应该有强大的资本做后盾。而在中国,权力必须由上天授予,所以,这个戒指(或者玉玺)最好带点传说,是上天赐予的,或者尧舜托小厮送来的。至于阿尔伯里希给指环上了魔咒,这完全符合“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说法,也跟所有盗宝故事的套路很吻合。这一景中,两个大力士兄弟得到宝物后便自相残杀,应验了魔咒,同时,也给我们启发,这两个人物恐怕得按照成奎安的形象去物色,非傻大个不用。
《女武神》
第一幕是一个典型的苦恋故事:大神在民间微服私访时,留下龙种,是一对龙凤胎。或许跟我们一样忌讳他俩会相克,于是分开抚养。其实,大神沃坦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齐格蒙德对父亲的记忆似乎多于齐格琳德。不知自己高贵身世的小女子被粗暴的民间男子洪丁强娶,过着悲惨的生活。当她看到齐格蒙德,就如同找到了组织,或者说是等到了城里来的英俊大学生,看到了逃出苦海的希望。很多舞台处理把洪丁弄得跟座山雕似的,目的是为了反衬这对苦命鸳鸯的正宗血统。撇开血统不计,齐格兄妹的恋爱只留下苦命而已。既然已经不是十足的神,观众多少会用民间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的**。
洪丁对于情敌的反应颇有点出人意料,他没有马上要求决斗,而表示天亮前依然会行使待客之道。不妨说洪丁是粗人,但他面对的齐格蒙德其实是“狼人”,在适者生存的环境里,洪丁的做法似无不可。
瓦格纳的爱情音乐是非常激烈的,明显带有强烈的肉欲成分。像大都会版本中两位坦克体形的歌唱家在台上抱着滚来滚去,着实挑战普通观众的审美极限。此段以及第三部《齐格弗里德》最后那段若采取写意手法,将**处理成舞蹈,或许效果会好一些。
第二幕出现了最关键的戏剧冲突:沃坦想在洪丁和儿子齐格蒙德的殊死搏斗中帮儿子一把,但老婆弗丽卡不让,她挥舞着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旗帜,坚持要惩罚这对犯了通奸和**罪的男女,于私也是为了消除老公的野种,消除将来抢班夺权的隐患。沃坦只得让女儿布伦希尔德执行这个不得已的命令。唱词中不止一次提到,布伦希尔德实乃沃坦意志的化身,到第三幕中她一方面同情齐格兄妹,另一方面她深知沃坦内心是要帮他俩的。无论从家庭剧的角度还是宫廷政治的角度,她都有理由拒绝实施沃坦口头上的指令。她很能领会上司的意思,谁知领导非但没表扬她,反而加重了处罚。这是令人始料不及的,你以为沃坦有了大权便有了自由意志,谁知他依然受制于弗丽卡挥舞的紧箍咒。在第三幕终结前的大段,既是沃坦人性的展露,同时也是人性败给神性的结果。跟许多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一样,他终究在本该雄起的时刻蔫了。这既是个人悲剧,也是历史必然。
第三幕众女武神悉数亮相,那段音乐想要摆脱《现代启示录》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可能了,原本是女武神战场收尸的音乐,如今成了美军战机轰炸越南的旋律。舞台上纵使演员再狂奔,也出不来那个效果。索性处理成类似“鬼子进村”的架势,让一排排女武神列队行进,至少能对应音乐的气势。当然,剧中的女武神不足十人,要复制那种威武,起码需要七八十人的阵容,或者借用镜子来制造视觉假象。女武神的定位也是一大难题:她们从战场上收尸,把战魂带到瓦哈拉宫殿,但在宫殿里她们又像女佣一样从事侍女的工作,这可远比“能上厅堂能下厨房”跨度大多了。若遵守传统的观念,把女武神塑造成杨门女将大概最接近原意了。问题是,穆桂英的上司也是女的,而布伦希尔德的上司是沃坦,是父权的缩影。好在剧中没有展现她们宫女的一面,不然,跟莱茵河仙姑就没有区别了。因此,我们可以尽情发挥刀马旦、侠女的优势,即便舞台上不能飞马驰骋,至少可以留下飒爽英姿。
《指环》每一部均以火作为压轴。舞台上表现火有很大局限,用明火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假火则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既然娄格的“火”乃煽风点火,为什么不用飘飘彩旗来制造那种迷惑人心的场面呢?在一定的光影辅助下,一圈彩旗完全可以成为烈焰的视觉替代。科隆版在《女武神》的结尾用了真火,但效果不佳,充其量仅像放大的生日蜡烛。既然没法达到电影的视觉效果,不如多往写意的路子上琢磨。
《齐格弗里德》
《齐格弗里德》的第一幕充分展示了瓦格纳作为种族主义者的丑恶嘴脸。侏儒迷魅把孤儿齐格弗里德拉扯大,但齐格弗里德非但没有半点感恩戴德,相反,他从骨子里憎恨这个养父,因为自然界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他不可能是迷魅的孩子。在沃坦和迷魅的互相猜谜游戏中,这种等级观念更被系统化。正如侏儒的丑恶是命中注定的,齐格弗里德的英雄地位也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他对自己对待养父的极端无情似乎不会产生任何愧疚。搬到当今世界,我们必须把迷魅塑造得很坏,才能稍微调整人们对齐格弗里德的判断,最大接受限度是视之为叛逆少年。
第二幕屠龙前有两场戏,分别是侏儒阿尔伯里希找巨人,然后他又邂逅云游的沃坦。巨人化身巨龙坚守宝物,另外两人则觊觎着这些东西。每人都觉得自己才应该拥有宝物,似乎没人在乎究竟谁最应该拥有它,更没人打探宝物是谁创造的。我们看到的,都是人性丑恶的一面,是初级阶段特有的贪婪和掠夺。其实齐格弗里德跟他们有什么本质区别吗?难道说,他有本事屠龙,他就该得到宝物吗?他参与创造了吗?从附加值的角度,只有侏儒阿尔伯里希还算有所贡献,至少他把黄金打造成戒指。齐格弗里德毫不停歇的吹嘘着实令人反感,我想这个角色如此吃力不讨好,除了唱段的长度,瓦格纳的塑造也是主要原因。叔本华和尼采设想的英雄,从哲学理论角度非常吸引人,但转化成戏剧艺术,则缺乏可信度,甚至适得其反。不仅现实中没有这样的英雄,文艺中如此塑造英雄,也只会令人哑然失笑。飞鸟指路那段颇有仙姑帮助灰姑娘的调调,对于提升齐格弗里德的可信度有所裨益。飞鸟既可以理解成高人,也可以是英雄潜意识的外化,让鲁莽少年少了几分莽撞。
第三幕,沃坦预感众神前途暗淡,求救于大地女神埃尔达,埃尔达让他求助命运女神,意即你认命吧。沃坦心有不甘,当他遇见上山寻爱的齐格弗里德,不禁生出长辈的慈爱。当初,他用长矛介入齐格蒙德与洪丁的角逐,致儿子于死地;如今,他在孙子身上发现了自己的善心,但岂料孙子不领情,用断剑铸成的新剑一挥,击碎了爷爷的长矛。此时的父权已不堪一击,这说明了,父权即便不被儿子打败,最终也会败于孙子手下。我一直觉得,中国人把称呼没有血缘的“孙子”当作骂人的话,是挺荒谬的:你把对方当作孙子,岂不是承认你已经垂垂老矣,岂不是等待对方挥手把你扫进历史垃圾堆?
齐格弗里德冲上火焰山,唤醒沉睡多年的布伦希尔德,其性质跟王子用一吻唤醒睡美人是完全一样的。非常纯粹的爱情,比《女武神》第一幕齐格蒙德和齐格琳德的相爱更加缺乏社会内涵。当初布伦希尔德要求父王用火包围她沉睡的岩石,就是为了防止落入匹夫之手。如今,勇士现身,虽然小了一辈,已经下凡的神女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比较我们的七仙女,布伦希尔德的爱少了一份主动性。七仙女是因为爱上凡间男子而主动放弃仙女的地位,接受生老病死的命运;而布伦希尔德在违背父命之时未必知道有此惩罚,也未必知道将来会出现勇敢的真命天子。跟违抗父命相比,此时的一切变得被动,是被命运牵着鼻子走。
《众神的黄昏》
序幕三位命运女神穿针引线,编织着命运的绳索。这样的编排跟莎士比亚《麦克白》开场的三个女巫如出一辙。在中国,这活儿得由算命先生来承担,若坚持用女性,居委会大妈恐怕只能八卦,不够先知先觉;启用三位于丹那样的电视说书人,说不定会有独特的对应效果。
旭日东升,齐格弗里德又将踏上征程,他将权力的指环交给布伦希尔德,作为爱情忠贞的信物。这是很感人也很讽刺的一笔,一方面说明再威武的霸王也会在虞姬的爱怜下软化,另一方面揭示了爱及其催生物(如美色)实则是权力的导电体。齐格弗里德为了爱可以(暂时)放弃指环,而沃坦迫于老婆的压力而放弃亲生儿子,两者心态不同,但均说明了男性追求权力所受的掣肘。
接下来出现的吉贝宏大殿,酷似中国故事里的另一座山寨,不同的是,这里的主人昆特是黄金单身汉,其妹竟然是“剩女”。在权力与爱情双向通畅的时代,这种设置着实有点牵强。在中国,她得有多难看,而他恐怕是寻觅第N个压寨夫人了吧。总之,在奸臣哈根的怂恿下,他俩分别看中了齐格弗里德和布伦希尔德,用忘情水拆散鸳鸯。一方是兄妹,一方是恋人,如此重组排列,要么是远古传说,要么是现代人的性游戏。假设杨子荣带着娇妻来见座山雕,那座山雕给他下药酒,让他忘了自己身世,娶了山寨主人的丑妹妹,然后再用结拜兄弟情来为座山雕讨取自己新婚妻子的欢心。这过程中四人都不可以失去观众的同情,可见哈根得有多大的本事啊,起码具备刁德一的水平。哈根的坏乃是世袭的,其父是侏儒阿尔伯里希,坏分子的儿子依然是坏分子。到了第二幕,齐格弗里德和布伦希尔德这对曾经的恋人已经跟普通恋人一样,指责对方撒谎,并把对方的致命弱点毫无顾忌告知仇人。这让人对爱情丧失信心,不过,年轻的爱情都是这样,由爱到恨比过一座桥还容易,哈根仅是外因而已,只有在瓦格纳世界里他才需要承担全部罪责。
此时的戒指,与其说是玉玺,不如说是能毁灭世界的核子武器,因为,这对英雄男女只有蛮勇,缺乏智商,在吉贝宏温柔乡,连卫戍军的作用也没有,只充当情欲对象。布伦希尔德不愿放弃指环,理由仍充分,毕竟她可视之为爱情的象征;但齐格弗里德面对莱茵河仙姑的威胁,依然选择要戒指不要命,似乎没什么道理了。年少无知,不谙世事,他的回答如同网吧里不愿让出游戏机的少年,“不给就是不给,你拿我怎样”。那不是勇敢,只是意气用事。齐格弗里德的形象让我想起吕布或赵子龙,但做起事来却跟李逵一个路子。
哈根刺杀齐格弗里德,可以说是奸计,也可以说符合司法程序,他先让莽少年恢复记忆,从而确立对方之前的发誓属于伪证。资本主义的契约精神,在《指环》中处处遭到鞭挞,被反复刻画成违反人性的条条框框。瓦格纳自己便是一个举债维持豪华生活、并屡屡借债不还的人,契约与承诺对于他可能属于某种不便,一走了之即可。有趣的是,《指环》里契约每每占上风,最终置英雄豪杰于死地。齐格弗里德的葬礼进行曲跟第二部里女武神的收尸旋律,大约是《指环》最著名的曲子,都与死亡有关。因为沾染了权力,《指环》里的死都很雄壮,而迥异于《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第三幕男女主角的“爱到死”。
布伦希尔德的自焚属于就义,她要把指环的魔咒彻底清除。从戏剧设置看,这跟洪常青的结局有几分相似,都是为了摧毁旧秩序,以示真金不怕火炼。在古代中国,高僧待肉体消亡后,会留下舍利子,而布伦希尔德最终留下了戒指,物归原主使其回到莱茵河。她是女英雄,但她的自觉性并不高,更多是在被人当枪使的时候展示出本能中的善良。《指环》里的英雄基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但并不理想化。布伦希尔德纵然刚烈,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事迹”却是试图拯救齐格蒙德,是跟父亲沃坦的告别,是火焰山醒来时的缠绵炽爱,总之,她的价值都是靠他人映照出来的。展现英雄的不完美,或许是瓦格纳的高明之处。搁在中国,这种跟至高无上权力擦肩而过的英雄,历史上并不少,是否英雄更多由结局而定,而非英雄的家族谱系。《指环》里,一个睁眼闭眼的大神,或称天神,派生出众多有勇无谋的英雄。说到底,这竟然有点像咱们官家和官二代或富家和富二代的故事。如果回到前面《莱茵的黄金》的解读,高楼大厦也好,欠薪讨债也好,权和财最终将带来末日的烈焰与洪水,这种近乎宗教的设想,画面感很强,实则未必有多深的哲理。
末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是那火与水在舞台的呈现,似乎没有十全的法子。至于故事,如果搬到古代或现代中国,结尾可以是农民起义,也可以是特大地震,毁灭甚至可以是心理上的,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权力能释放各种正能量和负能量,故权力能涤**一切。中国语境里的《指环》,英雄一定是不成立的,尤其是世袭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