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秘激情:唱出來的愛恨情仇

當電影音樂不再恪守陳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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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喜歡《時時刻刻》(The Hours)的配樂,這當中包括米拉麥克斯的老板及《紐約時報》的著名樂評家,當然更多是普通影迷。可以說,對於該片的音樂,存在著“保皇”和“倒皇”兩大派,幾乎沒有騎牆派。

跟該片導演一樣,我屬於“保皇派”。該片的音樂如同它的敘事結構及思想內涵,讓我為之一振。我並沒有遊說“倒皇派”反戈的意思,但我願意把自己喜歡的理由說出來,以供大家參考和批評。

要說清楚《時時刻刻》的音樂,還得從頭說起。電影音樂向來是陪伴紅花的綠葉,是襯托歌星的伴舞,是幫領導拎皮包的秘書。它必須安分守己地定位於配角的地位,在背景上為前台的主角(演員、故事等)起烘托作用。從1933年麥克斯·斯坦納為《金剛》作曲以來,電影音樂一直走這條路線。我們大家熟悉的當代電影作曲大師,如約翰·威廉姆斯或詹姆斯·霍納,都沿襲了這個傳統。

這種手法源於19世紀末的後浪漫主義風格,如瓦格納的歌劇等。一般作曲家會先從影片中找出人物或劇情的“點”或“線”,然後加以演繹,比如,傳播極廣的《泰坦尼克號》音樂用的就是這種手法,即以蘇格蘭音樂元素表現故事背景,用愛情主題來點題,等等。

但是,《時時刻刻》的導演斯蒂芬·戴德利開宗明義不要“感情牆紙”式的音樂,因為影片涉及自殺等感情強烈的題材,如果音樂再從旁“煽風點火”,那麽整個效果就極可能過火。他需要超脫一點兒的音樂,不是希望以此幫助觀眾更入戲,而是希望音樂把觀眾往戲外拉。他最初請了《莎翁情史》的沃貝克和《鋼琴課》的尼曼,都是非常優秀、奧斯卡級別的作曲家,但嚐試了很多音樂風格都不理想。此時,他的腦子裏反複出現菲力普·格拉斯(Philip Glass)風格的音樂。格拉斯是一位著名的古典音樂家,寫過很多歌劇,也曾為十多部電影作曲,但在電影領域並非大腕。他有著顯著的個人風格,專業說法是極簡主義(minimalist)(也有譯“低限音樂”或“簡約派”),即旋律和結構非常簡單,不大含感情色彩,說得不好聽就是有點像小孩子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