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2日,侵華日軍在長江製造了擊沉美國炮艦“帕奈號”和擊傷英國炮艦“瓢蟲號”、“蜜蜂號”的重大事件。事件發生之後,不僅英美輿論嘩然,反日情緒激化,而且使英國感到這是促成英美在遠東合作的良機,遂主動向美國頻頻提出雙方采取聯合對日行動的建議。
為此,艾登在12月13日采取了2項措施。他首先發了一封電報給林賽,說明在此時英美聯合行動的必要性,並要林賽向美國政府表示,英國希望在口頭上的對日抗議和實際行動方麵都能得到美國的事先通報,以便英國考慮與美國協調一致。他說,對於事件的發生,英美兩國政府“顯然必須采取一些行動,不使這種危險心理發展到令人無法容忍的極點。這種行動當然應當聯合進行,不然就不能達到目的,而任何其他辦法則更難達到目的。但是在研究此一行動的細節之前,我很想了解美國政府的意見”。他接著說:“美國政府肯定地要考慮提出一係列措辭強硬的要求。如果我們能了解到這些要求是什麽,我們便發出同樣要求的照會。更重要的問題是,美國政府是否會同時采取威脅性更大的行動,諸如在收到日本複信以前動員艦隊或部分艦隊。如果打算采取這類行動,我們希望能盡早得到通知。因為在那樣情況下我們也許希望采取同樣行動,雖然我們的艦隻不能像美國艦隻那樣迅速地開到東方海域。”[58]
接著艾登會見了美國駐英代辦赫歇爾·約翰遜(Herschel V.Johnson),再次更加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態度,並希望後者立即把他的看法通知美國政府。他說:“如果我們不以實際的英美聯合行動堅決抵製日益增加的日本軍事威嚇,以約束日本政府,那麽就還會發生這類事件”,因此他“希望美國政府在作出任何決定之前”應和英國進行協商,因為英國“迫切希望當前采取的任何行動都應當是聯合行動”。艾登表示確信“這樣做比起各自采取行動更有可能產生效果”。[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