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创作教程(第4版)

二、结构的一般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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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与其他叙述类文艺作品的结构态势基本是相同的,无论是所谓“封闭式”结构也好、“开放式”结构也好,就其总体而言,大多都可以划分成三个部分,即开头、主体与结尾(不一定是结局)。

亚里士多德对开头和结尾所下的定义是:“所谓‘头’,指事之不必上承它事,但自然引起它事者;所谓‘尾’,恰与此相反,指事之按照必然律或常规,自然的上承某事者,但无它事继其后……所以,结构完美的布局不能随便起讫,而必须遵照此处所说的方式。”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对叙述类艺术篇章开头与结尾所下的科学定义。我国元代的乔吉则如是道:“作乐府亦有法,曰凤头、猪肚、豹尾六字是也。大概起要美丽,中要浩**,结要响亮,尤贵在首尾贯穿、意思清新。苟能如是,斯可以言乐府矣!”[3]

这段文字,则对开头、结尾与主体都作了形象的笼统说明。下面,结合影视剧的创作要求,我们作具体论述。

1.影视剧作的开头

常言道:万事起头难、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确实如此。首先,剧本的开头要体现全篇的风格、基调。其次,影视的开头应是全部内容展开的最好契机,即是说,它既是最恰当、最自然的序幕,又是最精巧、最准确的起点。前者可顺利地接续“故事”(就形式而言),后者可艺术地把握事理(就内容而言)。

衡量一部影视剧的开头好坏与否,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其能否在影片开始不超过十分钟(电影)或第一集(电视连续剧)内把观众吸引住,使观众“入境”。这也就是乔吉所说的“凤头”:一定要精巧引人或美丽动人。如果影片演了一大截儿,已经搬排了许多场景镜头,还没能使观众进入“情况”,就编剧而言,基本上已经奠定了败局。有的编剧或导演常常抱怨地说:好戏在后边哪!你们再耐心看几集,就会觉得有味道了!开头,总要作些交代吧!(比如被传媒事先炒得火热,而放映七八集后却反映寥落的三十五集电视连续剧《皇城根儿》的编导者便曾如是向观众解释过)作为影视剧的编导,绝不能忘记根本的一点:观众是上帝。而上帝不受别人强迫、牵引,而是要强迫、牵引别人(影视创作人员)的!

开头如此重要,故近人陶明浚道:“若起不得法,则杂乱浮泛。一篇之中既不得机势,虽善于承接亦难生色。”这种教训在我们创作中是常见的,因此,必须在把握全部预订内容的基础上选取开头。若非“全局在胸”,只凭一时的冲动,乘兴涂出,往往会陷入中途辍笔的窘境。

写好影视剧的开头,关键在于“截取”。事物有“过程”,人物有“历史”,而任何剧本都不可能纵谈概论,因此,截取是否恰当,既体现着作者水平的高低,又决定着影片的成败。

具体说,如何开头呢?大体有两种常见类型,即“悬念式”与“进行式”。

悬念式:

通过简洁的形象场面,在介绍主要人物与剧情背景的同时,提出一个“问题”,使观众产生强烈的悬念,热切关心起主人公或剧情的下一步情况,进而被影片所吸引。这样的开头,自然要从生活人事的某种冲突点或**处截取出来,再向下演绎了。

进行式:

这种剧本的开头,并不注重矛盾冲突的强烈、火爆,而是以较舒缓又简洁的笔触,将人物或事件的“现在状态”生动形象地展现在观众面前,使观众在不自觉间进入影片所要表现的“境界”里,与主人公感同身受,或与事局已无隔阂如身临其境,然后,也就必然随着剧情“未来走向”的渐次演进,终入佳境了。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开头比前者更难、更须艺术功力——无论场面的展示、人物的表演、生活的情趣,都必须准确到位,又必须自然生动,一处草率,便易使观众掉头而去。

以上两种,通俗点说,就是“提问题”式与“讲故事”式。各有千秋,不能厚非彼此的。两种开头都有随手可拾的优秀影片或电视剧例证,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总之,开头可以千姿百态,但必须做到醒目、简洁、精巧。只有这样,才能既引起观众兴趣,又能顺畅、灵活地展开后面的内容。

开头的常见毛病是:或下笔千言而离题万里;或杂乱无章而不知所云;或旧景老事、滥调陈词,令人生厌;或小题大做、虚张声势,造作牵强。以上四种,我们应力求避免。

2.影视剧的主体

剧本的主体部分,完全可以也应该千姿百态、不拘一格。至于采用的结构手段,我们在下一章里要具体介绍与研究,在此暂不论述。只简单说一点:就是无论怎样的结构主体,都要充实饱满、自然灵动。

充实饱满,是要求主体部分的内容不可简单干瘪。有些影片看似题材阔大、场面恢宏,但只是表象化地图解某种众所周知的理念或教义,只是皮影戏般搬演几个人像木偶,这样的影片主体,很难吸引人,其艺术与思想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了。有的影片虽然人物与事件真实生动,具有较好的生活气息,但人物的性格表现过于单向、直接,事件的展开过于狭窄、简单,这就如让一个有文化的成年人重回幼儿园、听阿姨讲故事了——故事或许不坏、情节也很曲折,但其含量毕竟单薄轻浅,而不能满足视听了。

自然灵动,则是指艺术表现方面不能死板、单调,沉沉闷闷、毫无情趣地向观众讲述,即使是一个挺有“意义”与“意思”的故事,谁又能耐其烦?!这样的影片无论国内或国外,都不乏见,像我国的《大河奔流》及再早些时期的那些“宣教片”、像美国《被告》、《我的生命》那类以法庭辩论为主要表现的影片,以及包括一些不无深刻含义的现代派影片,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此病。

3.影视剧的结尾

之所以不说“结局”而讲“结尾”,是由于在具体的影视作品的最后,其人事“叙述”的处理有所不同,也就是有“封闭式”与“开放式”的不同。封闭式的结尾,一般就是“结局”——或人物经曲折坎坷后终有了定格(或生,或死,或成,或败,或英雄,或邪恶……),或事件经错综复杂后终有了结果。这种例证十分多见,不必列举;开放式的结尾,一般则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物的命运或性格也好,事件的结果或趋向也好,往往不作结论,而留给观众去思考与判断——当然,这种结尾并不是混沌恍惚、不可理喻、让观众去乱猜,而是让观众对影片内容有了确切理解后,能够以各自的生活觉悟及价值尺度对“故事”进行进一步的阐发与体验。

结尾的具体形式自然也是不拘一格的。但也有一条必须遵循的原则——无论怎样的方式与类型,任何剧作的结尾都必须自然合理,不可有人为拼凑、主观归拢的痕迹,而要力求做到“瓜熟蒂落”与“水到渠成”。

我国清代李渔论到剧作的结尾时,写道:“其会合之故,须要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非由车戽。最忌无因而至,突如其来,与勉强生情、拉成一处。令观者识其有心如此、与恕其无可奈何者,皆非此道中绝技——因有包括之痕也。”[4]

俄国的别林斯基与李渔不谋而合,他写道:结尾“必须是以事件的本质和性格的特点引申出来的。一切都朴素、平常而自然”。

结尾的常见毛病是——该收不收、情节拖拉,致使情境散失或**败落;或草率收场、虎头蛇尾,致使剧情窘迫而寡然无味;还有一种则是冗长议论、画蛇添足,这种现象倒不是特指通过画外音(影视剧里当然也有,但毕竟很少),而是以剧中人物之口喋喋不休地大发感慨或议论的那种。影片已经把内容直观地传达给观众了,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要你“说”什么?!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结尾只表现出作者自信心不足、艺术才力不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