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支撐藝術敘事的重要因素,中外專家的論述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性表現在對“人物”“情節”之外的因素的認識上。例如,韋勒克·沃倫就認為:“小說的分析批評通常把小說區分出三個構成部分,即情節、人物塑造和背景。最後一個因素即背景很容易具有象征性,在一些現代理論中,它變成了‘氣氛’或‘情調’。不用說,這三個構成因素是互相影響互相決定的。”[42]華萊士·馬丁也承認:“在上一個世紀,絕大部分論述小說的教科書和專題論文一直是按情節、人物、背景和視點這樣一個係列來討論小說的。”[43]他們認為,除人物敘事和情節敘事之外,藝術敘事中就數背景敘事最重要了。但在我國部分學者的論述中,經常看到的是對“環境”的強調,即認為,除人物敘事、情節敘事兩種敘事因素外,應當重視環境敘事因素。例如蔡儀很早就認為:“文學作品中要寫人物也就要寫環境”“人物總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生存,在一定的具體場所中活動的。作品寫出了人物的環境也往往能更好地表現人物的性格。”[44]此外,在一些中外文藝理論論著中,也經常看到一些將“情境”“衝突”“行動”等敘事因素與人物、情節兩種敘事因素相並列、相聯係的情況。那麽,究竟在影視藝術中,除人物、情節兩種敘事因素之外,何種因素最重要呢?
無論是背景、環境、情境、衝突、行動,或者是它們與人物和情節的結合,在影視藝術語言敘事過程中,無一例外地都會通過細節表現出來,細節才是人物、情節之外的第三重要因素。為什麽這麽講,這是因為影視藝術敘事語言是一個聲畫相結合的主體語言,敘事的背景、環境、情境、衝突、行動,甚至人物和情節,都是通過畫麵、聲音中所賦予的細節來表現的。它不像文學語言,由於看不見畫麵,聽不見聲音,過分依賴文學語言描述,通過描述背景、環境、情境、衝突、行動等來讓讀者體會背後的主題。正由於此,在分析影視藝術敘事諸要素時,電影創作者們曆來重視細節,認為細節敘事才是影視藝術敘事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正由於此,普多夫金說:“另一種很有趣的事是,要想使一部影片在特色上具有統一性,導演就必須具備這樣難以言傳的能力:使影片充滿許多細致的、來自正確觀察的細節。”電影表現的特點就在於“攝影機盡可能深入地發掘所要表現的事件的細節;盡可能地接近被觀察的對象,隻攝取最突出的東西,而刪去一般的和多餘的東西”。不難看出,細節敘事是影視藝術敘事的前提,同樣,它也是影視藝術創作者和鑒賞者進行審美創造與審美分析的基礎。事實上,每一部作品中,影視藝術創作者都有一些引以為豪的細節,而觀眾在看完每一部作品時,往往記住的也是一些典型、真實、生動、具有哲理意味的細節。這些細節構成了人們創作和鑒賞藝術作品的閃光點,折射出影視藝術作品的整體全貌,反映出影視藝術作品的藝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