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招致勝:強大心理贏得高考

填報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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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邊我們就說說填報誌願的原則。我將填報原則概括為三句話,二十四個字:

第一句是師長參謀,學生填報。

師就是老師,長就是家長。在填報誌願時,老師和家長不要把自己擺錯位子,你的角色是參謀而不是司令官,不是要你來拍板,而是要孩子自己來做主。這是我首先要強調的。現在很多學生填報誌願是家長越俎代庖,這是很不正常的現象。畢竟將來學什麽、做什麽是孩子的事,鞋子穿在腳上什麽感覺隻有自己最清楚,所以誌願一定要由學生自己填報,“我的誌願我做主”,也就是讓學生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

這方麵的教訓實在太多了。報誌願的時候,爸爸媽媽商量來商量去,當然也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可是學生自己卻把權力和責任完全交給了家長。我問過好多高三學生,問他們有什麽想法,準備考哪所大學,學什麽專業,多數同學不是說沒想過,就是說不知道,把誌願表往家一交就完了,這是一種對自己很不負責任的做法,你一生的前途命運為什麽要交給別人呢?因為最了解你的還是你自己,你究竟喜歡做什麽、學什麽,隻有你自己最清楚,所以不要把這個權力交給家長。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偏偏有很多家長願意攬這個責任,幹涉孩子的選擇,同孩子發生激烈衝突,搞得孩子很不開心,甚至埋怨一輩子。

前兩年發生過這樣的事:學生報完誌願後,一位家長到老師那兒偷偷給改掉了,發榜後學生才發現,氣憤不已,拒絕去錄取學校報到。

在高校每年都有上大學不久就後悔的學生,有的還是被第一誌願所謂名牌大學和熱門專業錄取的,不是不喜歡這個學校,就是不喜歡所學專業,實在學不下去了,便退學重考。多數人硬著頭皮讀下去,簡直是味同嚼蠟,一上課就頭痛,一翻起書來就打瞌睡。有的勉強讀完4年,一畢業就改行了,不但浪費了金錢,更浪費了時間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