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心理與測評

六、測驗分數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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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分數的解釋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如何看待測驗分數的意義,二是如何將測驗分數的意義告訴受測者。

(一)如何看待測驗分數的意義

關於測驗分數的解釋,高德曼(Goldman)曾提出一個含有三個維度的解釋模型,可作為解釋分數的參考。這三個維度分別是解釋測驗分數的類型、資料處理的方法和資料的來源。他提出解釋測驗分數的四種類型:敘述的解釋、溯因的解釋、預測的解釋及評價的解釋;資料處理的方法有兩種:機械的處理與非機械的處理;資料的來源有兩種:測驗資料與非測驗資料。將這三個維度加以組合,可以有16種不同的解釋方式,每種解釋類型的含義具體如下。

1.敘述的解釋

敘述的解釋描述一個人的心理特征狀態。例如,這個被試是一位怎樣的求職者:聰明的、中等的,或是愚笨的?是擅長合作還是獨立解決問題?他的愛好是什麽?有什麽樣的性格特點?

2.溯因的解釋

溯因的解釋指追溯過去以解釋個人目前的發展情況。例如,他為什麽會這樣?他解決問題的傾向是能力決定的還是性格決定的?

3.預測的解釋

預測的解釋指評估個人的可能發展。例如,他進入公司後發展潛力如何?他能否配合團隊工作?

4.評價的解釋

評價的解釋指做價值判斷或做決定。這種解釋是依據前麵三種解釋而做出的判斷,升學考試、雇傭人員等屬於此種解釋。例如,他應該進入什麽樣的大學?他應該成為工程師還是商務經理?

(二)解釋測驗分數的基本原則

1.主試應充分了解測驗的性質與功能

測驗使用者必須具備心理測驗的基本知識與概念,才能了解測驗的性質與限製。任何一個測驗都有其編製的特定目的和獨特的功能,使用者在解釋之前必須從其編製手冊中,詳細了解編製過程的標準化及測驗的信度、效度、常模等是否適當。更重要的是,應知道測驗能測量什麽,不能測量什麽,分數在使用上有何限製。有時兩個測驗的類型雖然相同,但測量的功能往往不同。例如,韋克斯勒智力量表和瑞文標準推理測驗都是智力測驗,但內部結構有很大的不同,所發揮的作用也有區別。再如,卡特爾16PF測驗與明尼蘇達多項人格調查表都是人格測驗,但後者更多地發揮臨床診斷的功能,前者則更多地針對正常人。對這些有了正確的認識,才能做客觀的解釋。

2.對測驗結果的解釋應慎重

一個人在任何一個測驗上的分數,都表現出他的遺傳特征、測驗前的學習與經驗,以及測驗情境的函數對測驗成績的影響。所以我們應該把測驗分數看作對受測者目前狀況的測量,至於他是如何達到這一狀況的,則受許多因素的影響。

為了能對分數做出有意義的解釋,必須將個人在測驗前的經曆背景考慮在內。比如,在詞匯上得到相同的分數對於大城市的孩子與對邊遠山區的孩子具有不同的意義。

測驗情境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比如,一個被試可能因為身體不適、情緒不佳、不明了施測者的說明或受到意外幹擾等產生測驗焦慮。如果對這些因素控製得不好,就會使分數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找出造成分數反常的原因,而不要單純依據分數武斷地下結論。

3.必須充分估計測驗的常模和效度的局限性

為了對測驗分數做出確切的解釋,隻有常模資料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效度資料。沒有效度的常模資料,隻告訴我們一個人在一個常模團體中的相對等級,不能做預測或更多的解釋。在解釋分數時人們常犯的錯誤就是僅根據測驗的標題和常模數據去推論測驗分數的意義,而忽略效度的不足或缺乏。假若一個測驗的名稱是內外向量表,並有可利用的常模資料,那麽人們就很容易把高分者說成是內向性格,即把它當作有效度的資料來解釋。

即使有了效度資料,在對測驗分數做解釋時也要十分謹慎。因為測驗效度的概化能力是有限的,不同的常模團體和不同的測驗條件,往往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在解釋分數時,一定要從最相近的團體、最相匹配的情境中獲得資料。

4.解釋分數應參考其他有關資料

測驗分數不是了解被試的唯一資料,為正確了解其心理特質需參考其他有關資料。隻憑被試的單一測驗分數解釋其心理狀態,容易做出錯誤的解釋。例如,某人在智力測驗上得出IQ為80,在不考慮其他資料的情況下,隻能解釋為該被試的智力屬於中等偏下。但是,如果考慮他的在校成績,解釋可能就會大不相同。如果他的在校成績經常保持在年級前十名,則不可能做出如上的解釋,可能需要進一步探討他在做測驗時的動機、態度、情緒與健康狀況等。有了這些資料作為佐證,才能正確判斷其智力是否全部正常發揮,測驗結果是否可靠。同樣,解釋時也要參考其他的測驗資料,隻憑單一的測驗分數來解釋,所得的結果可能全然不同於綜合考慮幾個測驗分數的結果。

總之,測驗分數的解釋應盡可能參考其他資料,如教育經驗、文化背景、麵談內容、習慣、態度、興趣、動機、健康、言語理解及其他測驗的資料。唯有如此,解釋才能更客觀且更深入。

5.對測驗分數應以“一段分數”來解釋

由於每一個測驗均會受測量誤差的影響,因此在解釋測驗分數時也應考慮測量誤差的存在。測量誤差的大小與信度的高低有關,信度越高,誤差越小,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誤差,因此,應該永遠把測驗分數視為一個範圍而不是一些確定的點,也就是要對測驗分數提供帶狀的解釋。倘若使用確切的分數,應說明這些分數不是精確的指標,而是主試對某人真實分數的大體估計。

6.來自不同測驗的分數不能直接加以比較

即使兩個測驗名稱相同,由於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不同(因而所測量的特質不完全相同),建立標準化樣本的組成不同,量表的單位(如標準差)不同,其分數不具備可比性。來自兩個智力測驗的分數,在沒有其他信息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判斷誰高誰低。

為了使不同測驗分數可以比較,必須將二者放在統一的量表上。當兩種測驗分數處於相同範圍時,人們常用等值百分位法將兩種測驗分數等值化。具體做法是,用兩個測驗對同一個樣本進行施測,並把兩種測驗的原始分數都轉換成百分等級,然後用該百分等級作為中轉點,就可以做出一個等價的原始分數表。如果某人在測驗A中的原始分數55是90百分等級,而測驗B中的原始分數36也是90百分等級,那麽他在測驗A獲得的55分就與在測驗B獲得的36分等值。

(三)如何向受測者報告測驗分數

如何向當事人及與當事人有關的人員報告測驗分數,使他們更好地理解分數的意義,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下麵列舉的一些原則,可供報告測驗分數時參考。

第一,使用當事人理解的語言,盡量少用專業術語。

第二,要保證當事人知道該測驗測量或預測的是什麽,但不需要做詳細的技術性解釋。例如,你並不需要向當事人解釋職業興趣,並將他與從事各種職業的人加以比較,如果在某一方麵得了高分,就意味著如果他參加這個工作可以長期幹下去。但也不能過於簡單,隻告訴當事人某個量表的題目或測量什麽是不夠的,這在具有情緒色彩的人格特征測量方麵特別重要。例如,對人格測驗中的男性化、女性化量表就要加以解釋,以免受測者誤解。

第三,如果分數是以常模為參考的,就要讓當事人知道他是和什麽團體在進行比較。例如,同一個百分等級對於普通學校和重點學校其意義是不同的。

第四,要使當事人認識到分數隻是一個估計值。由於測驗的信度、效度不足,分數可能有誤差,而且對於一個團體來說,有效的測驗不一定對每個人都同樣有效,但也不能讓受測者感到分數是毫不可信的。

第五,要使當事人知道如何運用他的分數。當測驗用於人員選拔和安置問題時這一點特別重要。要向當事人講清測驗分數在做決定的過程中起什麽作用,是完全由分數決定取舍,還是隻把分數作為參考,有沒有規定最低分數線,測驗上的低分數是否由其他方麵補償,等等。

第六,要考慮測驗分數將給受測者帶來什麽影響。由於對分數的解釋會影響受測者的自我認識、自我體驗和自我評價,所以在解釋分數時要把對分數意義的解釋和必要的谘詢工作結合起來,以免受測者因分數不理想而產生自卑心理。

第七,測驗結果應向無關的人員保密。當事人的測驗分數不應讓其他無關的人員知道,以免對當事人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分數的報告采用個人的解釋為宜,不宜采用團體解釋成公告通知的方式。

第八,對低分者的解釋應謹慎小心。在測驗上獲得低分數或分數不理想者易有自卑或自我貶抑的心理產生。因此,對這些當事人報告測驗分數時,態度要誠懇,措辭要委婉,避免做直截了當的解釋。例如,智力測驗IQ為65的人,勿做這樣的解釋:你屬於智力缺陷者。較理想的解釋應是,這個分數表示你的學習能力比一般人低了一點兒,但是有些像你這種能力的人,由於刻苦努力也會有不錯的表現。

第九,報告測驗分數時應設法了解當事人的心理感受,並采取適當的措施加以引導。報告測驗分數時,首先讓當事人充分表達測驗時的心理感受,如他的動機、態度、情緒、注意、健康等,以便知道他的測驗分數是否代表在最佳的情況下所做的反應。例如,某學生表示他在做智力測驗時情緒很惡劣,心不在焉;而另一位則表示他在做測驗時,動機強烈,注意力集中。雖然兩位學生得到相同的結果,但代表的意義可能迥然不同。

同樣,解釋完分數後宜鼓勵當事人表達對測驗結果的感受,如發現當事人對分數有誤解,應立即加以谘詢,予以適當的引導,以免給當事人帶來傷害或其他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