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文學理論的經驗、困局與出路

三、“審美文化”作為文化詩學的基點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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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詩學”因堅持文學的“審美文化”屬性,重視文學藝術與其他文化形態間的互涵互動關係,因而相較於過去的“認識論”研究範式以及“泛文化研究”範式,它能更加合理有效地解決文藝理論存在的問題,而且在傳統文論研究範式的反思與改進中,能夠將文學研究的理論格局提升到一個更深更廣的全新高度上。正是在這一層麵上,我們完全有理由將“審美文化”視為文化詩學理論體係的支撐點與核心骨架。

關於“審美文化”,我們大體認同葉朗先生《現代美學體係》一書中的界定:“審美文化是由三個基本部分構成的。第一是審美活動的物化產品,包括各種藝術作品,具有審美屬性的其他人工產品,如衣飾、建築、日用工藝品等,經過人力加工的自然景觀,以及傳播、保存這些審美物化產品的社會設施,諸如美術館、影劇院等。第二是審美活動的觀念體係,也就是一個社會的審美意識,包括審美趣味、審美理想、審美價值標準等。第三是人的審美行為方式,也就是狹義的審美活動。這種獨特的人類行為方式,通過審美創造和審美鑒賞兩種行為,不斷地將審美觀念形態客體化,又把物化的審美人工製品主體化,形成審美對象,產生審美感興。”[1]因審美文化與美學及文化學緊密關聯,因此,文化詩學強調研究文學的審美文化特性,這就與一般的非審美文化以及現實中一般的日常生活劃開了界限。此外,將文學視為一種審美文化,也就意味著文學中的各種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道德的、倫理的思想隻有呈現在這一特殊的文學文本之內,這種複雜的審美意蘊及其所包孕的社會學層麵的生活內容才具有現實性意義。文化→審美文化→文學,作為漸次深入的領域,文學話語空間生產的知識意義就在於三者合力狀態所形成的多元互滲與溝通的整體性場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