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文學理論的經驗、困局與出路

一、在新文學運動中,胡風對兩種傾向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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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風的文學理論活動主要在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初的上海以及抗日開始以後的“國統區”。胡風因為受到蘇聯文學的影響和日本普羅文學運動的影響,他的文學理論肯定具有革命性,這一點毋庸置疑。那麽,胡風長期所從事的“現實主義”文學理論的研究主要是針對什麽而發的呢?胡風在當時主要對兩種傾向不滿:一種是對周作人和林語堂的脫離現實的“興趣主義”和“性靈主義”不滿,認為這是與時代精神相背離的;一種是對“左聯”內部的從蘇聯引進的所謂“辯證唯物主義創作方法”以及其後在“左聯”作家隊伍中所產生的“主觀公式主義”、“客觀主義”不滿,認為這是違背“現實主義”創作原則的。他在這既反右又反“左”的鬥爭中,從自己和同行的創作中,領悟並創構了一個理論,這就是後來給他帶來無窮災難的“主觀戰鬥精神”論。在論述胡風的這個獨特的理論形態之前,我們先要看看置身於當時文壇的胡風,究竟對上述兩種他所不滿的傾向,做了什麽,說了什麽。

1933年胡風從日本返回上海,參加當時上海的左翼作家同盟的工作。他的文學思想當然是現實主義的,文學關懷現實、擁抱現實和真切地反映現實,是他所主張的。當時中國的文壇,首先讓他感到不滿意的是周作人、林語堂的拒絕社會現實的、脫離社會現實的“個性至上主義”、“性靈主義”和“興趣主義”。胡風於1934年發表了《林語堂論》,對林語堂的思想進行了剖析。他指出林語堂有“他的中心哲學的,那概括了他的過去,也說明著他的現在”,這個中心哲學就是意大利克羅齊教授的表現主義的美學。胡風引了林語堂對克羅齊表現美學的概括:“……他(指克羅齊——引者)認為世界一切美術,都是表現,而表現能力,為一切美術的標準。這個根本思想,常要把一切屬於紀律範圍桎梏性靈的東西,毀棄無遺,處處應用起來,都發生莫大影響,與傳統思想衝突。其在文學,可以推翻一切文章作法騙人的老調;其在修辭,可以整個否認其存在;其在詩文,可以危及詩律體裁的束縛;其在倫理,可以推翻一切形式上的假道德,整個否認‘倫理’的意義。因為文章美術的美惡,都要憑其各個表現而論。凡能表現作者意義的都是‘好’是‘善’,反之都是‘壞’是‘惡’。去表現成功,無所謂‘美’,去表現失敗,無所謂‘醜’。即使聾啞,能以其神情達意,也自成為一種表現,也自成為美學的動作。(《舊文法之推翻與新文法之建造》,《大荒集》,第83-84頁)”[1]胡風認為林語堂因為推崇克羅齊的表現論美學,所以在文學批評上也就必然欣賞斯賓加恩(Spingarn)的表現主義批評,也就是“創造與批評本質相同”的創造批評。胡風又引了林語堂對斯賓加恩批評宗旨的概括:“Spingarn所代表的是表現主義的批評,就文論文,不加任何外來的標準紀律,也不拿他與性質宗旨、作者目的及發生時地皆不同的他種藝術作品作衡量的比較。這是根本承認各作品有活的個性,隻問他於自身所要表現的目的達否,其餘盡與藝術之了解無關。藝術隻是在某地某作家具某種藝術宗旨的一種心境的表現——不但文章如此,圖畫、雕刻、音樂,甚至於一言一笑,一舉一動,一唧一哼,一啐一呸,一度秋波,一彎鎖眉,都是一種表現。這種隨地隨人不同的,活的,有個性的表現,叫我們拿什麽規矩準繩來給他衡量。(《新的文評序言》,《大荒集》,第92頁)”[2]胡風對林語堂的“中心哲學”和文學批評很不以為然。為什麽?難道“五四”新文學運動不是主張“個性解放”嗎?在胡風看來,“五四”新文學運動所主張的“個性解放”是反封建社會的禮教的束縛的,是深深地介入社會鬥爭的;但林語堂所主張的“表現論美學”和“表現主義”批評,則是完全脫離開社會現實的。胡風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