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的賺錢原則滲入到當前的文藝批評,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無窮無盡的作品討論會變成了為一個又一個作者的“捧角”會,“樹碑立傳”會。各種媒介的廣告評論,千篇一律,根本不看作品的好壞、高下、精粗;它們變盡各種技巧,熱鬧“炒作”,吸引眼球,為的是電影公司、電視台、電影院或出版社的“滾滾財源”。商業大潮對文藝批評的滲透,問題還不完全在這裏,而是在於這種以金錢為目的的商業邏輯,腐蝕了文藝作者和批評家。作者為了商業目的而不惜迎合讀者、觀眾的不健康的趣味,而批評家則昧著良心當起這些作品的吹鼓手。更有甚者,有的批評家不惜用學理和自己的聲名做賭注,硬把作品中一些醜惡至極的內容曲解成有意義的有價值的東西,極盡吹捧之能事。在這商業性的“炒作”中,批評家似乎也可以分到一杯羹。當然也有的批評家同樣是為了商業上的考慮,而搞所謂的“酷評”,硬把一些作品的缺點或根本算不上缺點的地方加以放大,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加以“抹黑”,完全喪失了實事求是之心,其目的是為了使文章或著作“轟動”,發行量飆升,這樣就可以拿到一筆可觀的稿酬和別的利益。
其實,商業大潮對文藝批評的滲透,與“文革”中和“文革”前那種高喊“文藝從屬於政治”、“文藝是階級鬥爭的工具”、“文藝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的極端政治化看似不同,看似處在兩個端點上,實際上其思想方式如出一轍。極端政治化的批評把一切都歸結為階級鬥爭,當幫派的“打手”,以獲得“賞識”,獲得話語權,進而坐收“左派”的權與錢之利;商業化的批評的目標則是提高收視率或促使圖書暢銷,其等而下之者甚至打著批評的幌子,或明或暗中飽私囊。就是說,這兩種批評都把文藝當成是“依附性”的,前者依附於政治權力,後者依附於金錢利潤。他們把文藝批評貶斥到“依附性”的地位,最終都是為了一己的權與利。這兩種批評的一致點還在於,在批評的背後都缺失了人、人性、人文關懷。這是最要害的問題。他們明知是在說假話,卻仍然要說假話,這不能不說喪盡了批評家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