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正式提出“文化詩學”的構想之後,我們一直認為新的文化詩學的內在結構是這樣的:文化詩學研究的對象主要是文學,那麽就必須以審美為中心,同時向微觀的語言分析與宏觀的文化批評發展。
(一)文化詩學的對象是文學
“文化詩學”成立的一個前提就是文學不會走向終結。文學的世紀沒有過去。中國古代的光輝燦爛的經典文學作品將繼續流傳下去,外國翻譯過來的具有藝術魅力的經典文學作品將繼續為人們所喜愛,中國現代以魯迅為代表的充滿思想與藝術力量的經典文學作品將繼續為人們所研究,當代正在發展著的變化多端的文學創造,則需要人們的關注,還有對這些作品批評所形成的文學理論也需要不斷加以推進,這些文學、文學思潮、文學流派和文學理論仍然是鮮活的,仍然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精神世界。通過對上麵所說的種種文學研究,挖掘出現實所召喚的、所需要的審美精神、人文精神和曆史精神,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著名作家餘秋雨在談文學創作時說:“藝術,固然不能與世隔絕,固然熔鑄著大量社會曆史內容,但它的立身之本卻是超功利的。大量的社會曆史內容一旦進入藝術的領域,便凝聚成審美的語言來呼喚人的精神世界,而不是要解決什麽具體的社會問題。在特殊的社會曆史條件下有的藝術作品也會正麵參與某些社會問題,但是,如果這些作品出自大藝術家之手,它們的內在骨幹一定是遠比社會問題深遠的課題,那就是藝術之所以是藝術的本題。”[1]總而言之,與文化研究相區別,文學理論不能孤立地去研究。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社會學與傳播教授費瑟斯通在《消費文化與後現代主義》一書中提出所謂的“日常生活審美化”,不去研究城市規劃、購物中心、街心花園、超級市場、流行歌曲、廣告、時裝、美容美發、環境設計、居室裝修、健身房、咖啡廳、美人圖片等,“文化詩學”的本位研究是文學和文學理論。我們不認為文化詩學研究空間是封閉的、狹窄的,文學是廣延性極強的人類實踐活動,它形成了一個“文學場”,涉及的麵很寬,曆史、社會、自然、人生、心靈、語言、藝術、民俗的方方麵麵及其關係都在這個“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