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語言不是像形式主義文論者所說的那樣,封閉在語言自身中。文學語言與社會文化同行,社會文化的變化必然引起文學語言的變化,反過來文學語言的變化又增添了社會文化內容。還有,文學語言的語音、詞匯、語法、修辭的改變既受社會文化的製約,反過來文學語言的語音、詞匯、語法、修辭的改變,又為社會文化增添了亮點。
(一)文學語言變遷與社會文化的變革
無論中外文學語言都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不妨先來看外國的情形。
1.歐洲:從拉丁文到俗語的變遷
大家知道古代歐洲各國多用拉丁語寫作。拉丁文相當於中國的文言文。14世紀,被恩格斯稱讚為“舊世紀最後一位詩人和新世紀第一位詩人”的但丁首先用意大利北部一個邦的方言寫作,即用那個地方的俗語寫成了著名的《神曲》。結果這部作品所使用的俗語,在一百年左右時間之後,就成為意大利的國語而流行起來。最值得一提的是英語的問世。現在流行的英語當時不過是英格蘭“中部土話”,但由於喬叟、威克利夫用這種土話來寫作,發生了影響,使用範圍不斷擴大。等到莎士比亞和伊麗莎白時代,這種英語隨著英國的擴張而流行全世界。胡適說:“歐洲中古時,各國皆有俚語,而以拉丁文為文言,凡著作書籍皆用之,如吾國之以文言著書也。其後意大利有但丁(Dante)諸文豪,始以其國俚語著作。諸國踵興,國語亦代起。路得(Luter)創新教始以德文譯《舊約》、《新約》,遂開德文學之先。英法諸國亦複如是。今世通用之英文《新舊約》乃1611年譯本。距今才三百年耳。故今日歐洲諸國之文學,在當日皆為俚語。迨諸文豪興,始以‘活文學’代拉丁之死文學;有活文學而後有言文合一之國語也。”[1]這裏特別要指出的是意大利的情況,意大利是古羅馬帝國統治的範圍,當時還是一個神權統治的專製的世界,規則嚴整的拉丁文正好與少數神父、牧師的身份相匹配。而但丁所主張的俗語,用但丁自己的話來說,是“小孩在剛一開始分辨語詞時就從他們周圍的人學到的習用的語言”,是“我們摹仿自己的保姆不用什麽規則就學到的那種言語”。[2]胡適多次談到意大利的俗語革命,他的白話文學革命可能受此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