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學名篇導讀

一、文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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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文學的主要形態是書麵文學。自有文字流傳,文本就被賦予了各種內容和形式的規定性,從而與人們的日常生活語言有了明顯的差異。文學形式就在這差異性中萌生、滋長。中國古代民間口頭流傳的歌謠、傳說等,曆史更為悠久,內容也非常豐富,它們很早並一直受到官方或文人的關注,被載錄而成為書麵文學一部分。在浩瀚的中國古代文獻中,我們很難清晰地劃定文學的疆域,差不多所有的文本都有著人文和精神的內涵,也都追求形式的美感。我們可以認定一首詩是文學的,但它同樣也可能是政治的或教化的;而一篇奏折或家書,也許有著更多的文學性。所以,談到古代文學,人們往往關注各類文本的文學性,而非僅限於當代文體學意義上的純文學文本。這是中國傳統文學的重要特點之一。

古代作品的文學性是如何界定的呢?大致可從三個方麵來討論:一是精神文化內涵,二是形式美感,三是文本的應用和傳播方式。

精神文化內涵通常是指思想和情感。思想是指麵向公眾社會的觀念和價值,情感則是個體的存在性感受。思想是各種認知學科的對象或成果,如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自然科學等,中國古代文學對於各類社會思想的貢獻,主要表現在社會現象判斷、個體精神實踐和社會傳播等層次上。中國文化有著濃厚的倫理氣質,所有社會、政治、自然、哲學的觀念和意識,都要求社會個體的精神認同,同時被賦予情感內涵,也就是說,所有這些“思想”都必須內化到個體的生命之中,而不是一個簡單的接受過程,這就是“教化”。孔子論詩,認為其功用在於“興、觀、群、怨”,也就是說,詩可以認識社會、認同社會、批判社會,改造社會,使一些既定的思想和觀念成為一種充滿倫理情感的個體體驗。這一過程,離不開“興”,也就是詩歌對個體意誌的感發作用,即審美感化作用。古人認為,儀式、歌詠、音樂、繪畫等之所以有著移人心誌的力量,就是因為其中的價值和觀念因體悟、涵泳和某種戲劇情境的設置,而具有了感動性體驗,也就自然地內化為自我人格的一部分。所以,“教化”就內在地包含了文學性體驗,與此相應,也就出現了“文以載道”的觀念,認為文學文本應該以傳播思想和觀念為目的,將作品所蘊含的思想視為評判作品價值的主要依據。

個體獨特的精神和情感經驗,是文學最有魅力的部分之一,能夠更好地體現文學的審美性。中國傳統意識形態具有很好的包容性,在主流思想之外,也留給個體精神和情感一定的空間。出於個體生存體驗和感悟的文學作品,雖然不在“文以載道”的範疇之內,但也屬於同一個文化傳統,被人們認同和傳誦。無端而起卻縹緲如煙的愛情,季節變換中莫名的興奮、憂傷甚至是煎熬,山水花樹裏搖曳的寂寞、感動和徹悟,還有總也無法左右的命運……這些獨特的感受和領悟,會引起讀者的共鳴,並使人意識到此在生命的豐富性。尤其是那些執著於即時的、神秘的、獨特的精神體驗的人,往往又能開辟一個新的境界,將人的精神空間伸展到更為幽深之處,並借此追問現實的價值和意義。也有人可能重返現實,並從切實的政治實踐和倫理經驗中找到一份溫潤和安寧。這些情感活動和精神實踐,通過隱喻、象征、啟示性等手段表現出來,從境界上拓展了人生的空間。

形式美感,首先體現在文體上。中國早期文體形成的原因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說,文本的應用方式、應用場合、應用者等決定了文體的形態。《詩經》中的風、雅、頌,由於采集的地點不同,應用的場合不同,其文本特征也有不同。先秦其他文獻,諸如典誥、銘文、史著、語錄、論辯等,也都各有功用,因此在文體上也會相互區別。後世文體新創也往往如此,如祭吊文、“古文”、文人樂府、筆記等,這些都包含著各自不同的實用目的和文化功能。在文人創作傳統形成之後,對形式和技巧的追求,也會導致文體的創新,如駢體文、律詩、詞曲、擬話本等。因此,求新、精致化、表現力、受眾等,成為後世文體發展的動力。語言形式的規範化——韻律、對仗、習用語、結構、篇幅、語體風格等文本因素的統一和整齊,就形成了文體的形式特征,也構成了文本形式的美感。紛呈的文體,顯示了文本寫作的創造性和機趣,也刺激了人們的接受願望。

作品形式的最基本單元是詞語、句子和句群,它們也是修辭術的應用範圍。文章的辭藻、譬喻、句式、韻律、敘事和描寫等,詩歌中的疊句、聯章複遝、用韻、對仗等,以及它們的變化形態,給人新奇和優美的驚歎,而在這所有的元素中,對仗應該是最具代表性的修辭術。它不僅出現在詩歌中,也出現在文章裏。對仗追求的是句式和內容的對稱,尤其追求錯落有致中的均衡。就詩歌而言,對仗的形態有工對、寬對、流水對、扇麵對、借對、當句對、錯綜對、蜂腰對、偷春對等。“欲窮千裏目,更上一層樓”是流水對,“緲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殷湘水曲,留在十三弦”是扇麵對,“桃花細逐楊花落,黃鳥時兼白鳥飛”是當句對。再加上格律詩對平仄等語音組合形式的追求,對仗可以說是中國文學語言形式美的一個最為典型的代表。當然,其他修辭術也有著同樣的美學效果。此外,文本表達的深刻性、生動性、豐富性、隱喻性,文本風格的典型性和個性化,文本的結構或詩歌意象的獨特性,等等,這些都是人們從文本中獲取美學享受的重要來源和途徑,也是判斷一個文本文學性高低的重要尺度。文本形態雖然是文學性的重要標誌,但古代並沒有明確哪種形態屬於文學,哪種形態不屬於文學。一般來說,隻要具有形式美感,都會被認為具有文學性,如疏奏是純粹的公文,但諸葛亮的《出師表》、李密的《陳情表》就因其抒情性和突出的語言風格被公認為傑出的文學作品。

同樣,以文學作品表達政治觀點,是十分常見並被鼓勵的。例如,儒家以《詩經》的溫柔敦厚之風格界定了士大夫的政治倫理,要求在勸誡和批評時,懷著關切之心,采取委婉迂回的方式。於是,以詩諷諫就成了士大夫的重要政治手段。如白居易作新樂府詩,議論社會現象,並希望能夠傳達給皇帝,從而消除政治弊端。作詩諷諫,形成了中國古代政治生活中一道獨特而優雅的景觀,也為中國詩歌史增添了一份責任和凝重。詩歌還用於教育。中國古代的啟蒙讀物大多是以詩的形式編纂的,如晚唐胡曾所撰寫的150多首《詠史詩》,均為標準的七言絕句,但這些詩歌創作的目的是對少兒進行曆史教育。《詠史詩》每一首詠一個曆史故事,每一個曆史故事也都有一個明確的思想主題,教育的意圖十分明確。除此之外,《三字經》《幼學瓊林》等,雖然不是純粹的詩歌,但也是韻文和對仗形式,詩歌意味濃厚。這些用於政治、教育的詩歌,大部分都應該算是文學作品。

詩歌還是文人社會交往的重要工具,這其中有著濃鬱的文學意味。春秋時期,貴族們通過賦詩,可以判斷出吟誦者的性情和命運,顯示了上古詩歌所帶有的宗教神秘性特征。後世以詩交友,是相信詩歌可以進行精微的感悟,人和人之間得以進行超越現實的精神交流。白居易《問劉十九》是一首邀請朋友飲酒的詩:“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其中洋溢著親切溫馨的氣氛,表達了一種知足常樂的人生意趣,非常生動。中國古代有唱和、雅集、集社、投贈、幹謁等多種詩歌活動,這些活動都具有明顯的社會交往意義,構成了文人生活的一個部分。唐代以詩藝高低選拔官員,政治生活也變得浪漫起來。史載朱慶餘很得名詩人張籍的讚賞,在進士考試後,朱慶餘作詩問張籍雲:“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而張籍作詩回答雲:“越女新妝出鏡心,自知明豔更沉吟。齊紈未足人間貴,一曲菱歌抵萬金。”這段載錄,可以看作是這個詩歌盛世的政治形態的一個典型案例:功名或政治,被包裹在優雅的隱喻中,被藝術化地呈現。古人以詩交友,使得自己的生活藝術化,也使得詩歌生活化,富有無限的情趣。

綜上所述,我們很難以現代的文學觀念,給中國傳統的文本和欣賞活動劃定一個確切的界限。反過來也可以說,中國古代的文學活動無處不在,文學有著無限廣闊的空間。中國古代文獻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詩詞小說等都集中在集部,但經、史、子三部也都有被認為具有文學性的。準確地說,對於以上所說的諸多文學性因素,隻要有任何一項有突出之處,就會被當作文學文本進行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