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教育社研究

(二)战后复员的苏州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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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复员,社教社跟随国立社会教育学院回迁苏州,事务所暂设院内。1947年2月,复员后第四次理事会会议召开,有鉴于“战后复员以还,国家建设,人人有责,本社亦不敢后人。惟各社员以迁徙关系,居处或有不明,则精神无从联系,为齐一步骤,振奋精神,协助国家建设起见”,定于3月29—31日召开第五届年会,地址在苏州,以“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作为讨论的中心问题,指定陈礼江、董渭川、古楳负责讨论大纲的起草。理事会聘请委员11人,组成了“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五届年会筹备委员会”[188]。常务理事、国立社会教育学院院长陈礼江担任主任委员,年会经费由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资助。遵照以往年会惯例,年会筹备委员会列出苏州年会的议事日程,如下表所示。

表2-12 社教社第五届年会(苏州)议事日程表(1947)[189]

从表中可见,大会议事日程中,每天下午第二时段都安排了学术讲演,第二天安排了晚会,专门为参会社员举行戏剧晚会、音乐演奏会及电影放映,大会闭幕后还专门列出游览日程。与前四次会议日程相比,社员讨论、交流时间比较紧张,有仓促之嫌。

陈礼江、董渭川、古楳“数度商讨”,拟定的“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讨论大纲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为“新中国建设纲领”:“我们认定要想社会教育协助新中国的建设,必须假定有建设新中国的可能”,拟定包含政治、国防、经济、社会、教育文化五个建设方面,下分设子项目。在此基础上给出第二部分内容“社会教育切实配合建设纲领”,从社教工作、推行社教的机构、推行社教的人员和推行社教的经费四个方面予以落实。单就社教工作来看,“我们认为新中国既有建设的可能,社会教育就应该按照各地建设的需要,决定着手的先后,并按照各地建设的情形,决定工作的重心”,拟定各种社教工作。为了达成以上“辅助建设”之责,设计出灵活、有力量的社教工作机构,希望能“普遍设立充实健全的县立民教馆,以此为配合县单位建设的中心机构,负联络、设计、辅导全县各种建设之责”,而县以下的,则以中心学校和国民学校来负责推行,县立民众教育馆、师范学校供给办法及材料,并辅导其工作进行。[190]理事会将该讨论大纲提交年会,以备与会社员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心问题的讨论大纲,只列举了问题的要领,有别于以往年会中心议案,没有主文理由办法可供与会社员进行表决(赞同、否决或修正)。拟定人希望与会社员“依要领条目,顺序发言”。针对陈、董、古三人拟定的讨论大纲,理事甘豫源认为“这篇言简意赅的大纲,几包罗新中国建设的全部和社会教育的全部。要逐点详加讨论,决议具体的办法,恐怕这一届年会要名副其实,整年开会”。甘豫源结合大会日程,对中心问题讨论方法给出建议,认为在讨论的程序、审查委员的策略、讨论方式上要有所注意,“凡学术性的研讨,意见无论属于正反任何一面,一并记录,不必用多少表决”,“学术的研讨,不付表决也不能认为无结果,搜集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尽砌磋琢磨的能事,便是很圆满的结果”;时间有限还可以利用书面意见来弥补等。[191]甘豫源的建议,赢得与会代表的一致同意。从社教社苏州年会形成的决议案看,中心问题“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讨论提纲中大部分内容被包含进来,但话语表述的方式却发生巨大变化,更为贴切社会教育的“社会形象”,“中国自抗战胜利后,已进入复员建设之阶段。宪法业已公布,民主政治逐步实施以建设新中国。惟国家之宪法,尤赖于人民文化水准之提高;生活之改进,必须人民生活充裕,智识程度能了解自身及国家社会之问题,方能达于全民政治之域。如何提高人民智识水准,改善其生活,又非教育不为功。社会教育既以一般民众为对象,今后之责任,当更千百倍于往昔。爰乘本社第五届年会开会之时,提出‘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为中心问题,拟定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根据,以为本社同仁共同努力之鹄的,以期对建设国家尽最大贡献”。在这种话语体系下,“新中国建设纲领”变成了“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根据”,第二部分内容“社会教育切实配合建设纲领”则摇身一变,成为“今后实施社会教育的办法”,内中“社教工作”由原来的19条变为22条。为清晰起见,笔者列出两者表述变化表。

表2-13 社教社第五届年会(苏州)中心问题讨论大纲与决议案比较表(194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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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13可见,讨论提纲中原1、2条,到决议案中调整到4、5位置,而原本3、4、5上调到前三,话语表述明显凸显了社会教育的作用,如在农村地区利用合作社,“教导文盲”改为“教导失学民众”,在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地区“大量设立成人班,推行建设教育”变为“大量设立技术补习学校及民众学校,推行职业补习教育”。在决议案中,删去了原讨论提纲中第13条推行兵役教育,原14条中“协助民众实行二五减租”,变为“向政府建议实行二五减租”等,更为符合学术团体的“献言献策”的定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心问题讨论提纲中关于边疆各地的表述,决议案中将讨论提纲中的“各民族”变为“各宗族”,增加“应沟通各宗族的语言、文字”,更在目标中加入“加强各宗族间的团结”。那么,社教社决议案为什么要作如此改动?社会教育与边疆工作是如何扯上了关系?

聚焦社教社第五届苏州年会资料,顾颉刚作为一个关键线索浮出水面。“本年三月间,本社假苏州国立社会教育学院举行第五届年会。出席有中央教育部代表顾颉刚,江苏省府代表刘虚舟……”[193]与《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概况》中[194]相互参照,顾颉刚作为社教社社员,是以该院教授兼教育部代表双重身份,全程参与了苏州年会。顾颉刚作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理念的提出者[195],作为教育部边疆教育委员会委员、边疆语文编译委员会主持者及边疆研究的学术团体——禹贡学会复员后的首任理事长,“从九一八事变至今(1947年,笔者注)16年间,‘民众教育’和‘边疆工作’两件大事永远占据了他的心”[196]。这一点,从1946年顾颉刚两次举措可见一斑。其一是1946年春顾颉刚向国民政府参议会递交《切实推进边政案》(草稿),批评以前政府强迫边疆民众进入学校读书的错误做法,主张按照边民愿意接受现代化的社会教育的特点,采用电影、广播、图画、演剧等社会教育手段诱其改变,设立训练班训练商人,使其充分认识国家现状及自身责任,奖励并保存边疆善良风俗等[197];其二是同年12月在教育部边疆教育委员会第六届会议上,顾颉刚作为提案审查组成员,他极力主张“推行边教,先须从社会教育做起”[198]。而在顾颉刚边疆教育理念中,他认为边疆教育作为调整政治、宗教关系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一种工具,可以走“用旧瓶子装新酒,要充分利用固有的语言文字和信仰习惯,赋予一种新的意义,以灌输新的知识,新的能力”[199]的道路,弄清楚这些背景,就会明白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五届年会决议案中为什么关注边疆教育,为什么会增加“应沟通各宗族的语言、文字”,在目标中加入“加强各宗族间的团结”的原因所在。

由此可见,中心问题“社会教育与新中国之建设”讨论稿中“各民族”到决议案中“各宗族”的表述变化,与顾颉刚有直接关系,换句话讲,从一个侧面表明了顾颉刚等社教社同仁对蒋介石“宗族论”[200]的不反对甚至认可态度。实际上,这个细节资料对近些年学界关于顾颉刚“中华民族”概念与蒋介石“宗族论”中华民族理念之间的纠葛、蒋介石“宗族论”破产时间提出了挑战。

随着近年来对民族问题研究热潮的出现,顾颉刚的中华民族观念备受关注[201],关于顾颉刚与蒋介石两人对“中华民族”观念是否一致性的争论再次激烈起来。黄兴涛指出:“长期以来,学术界较多关注顾颉刚与蒋介石思想的同一性方面,乃至怀疑其有可能被蒋‘御用’,反而忽略当时两人彼此之间思想的差距,这其中恐怕存在失察之处。”并援引1947年7月出版的《中英对照中华民国宪法》中对“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翻译资料,认为:“不知这一将中华民国各民族(包括汉族)译成‘races’(种族或种族的扩大)的翻译,究竟达成了谁的心愿?显然不完全是蒋介石的,似乎也不全合孙科的主张,倒是比较符合顾颉刚和谢康等人的认知。”对于学界认为顾颉刚“种族说”“部族说”与蒋介石高度一致性的言论,黄兴涛连同汪少伦的“支族说”等,一并体现在国统区知识分子的共同关切中,“成为那一时代应对时局、寻找民族和国家出路的不容忽视的民族文化思潮之一”;“较为典型地反映了抗战时期思潮的强势流向和许多国人的情感趋势”。[202]杨思机认为:“有关‘民族’概念的思想论争由观念纠纷进而影响到政治制度设计,逐渐表现为国共两党的意识形态斗争。……国民党一方面力主中华民族是一个,希望通过边疆教育,化特殊于一般,融歧义于大同;另一方面先下令禁止滥用‘少数民族’名词,直接将其改称‘边疆民族’,寓意只是同一个中华民族生活在边疆地区者,甚至以‘宗族’代‘民族’。”[203]在黄兴涛看来,蒋介石“宗族论”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他显然并不完全满意于像顾颉刚等人那样将‘种族’与‘民族’加以简单对立性区分、而把血统因素完全留给‘种族’的做法。在他看来,顾颉刚等人的看法尚停留在他1929年发表《三民主义纲要》时的含混认知水平”,“应当说,蒋介石对现代西方民族概念的核心内涵并非一无知晓。对他来说,只简单强调‘种族’与‘民族’的区别,而看不到或不愿强调两者之间关于血缘及血缘意识等多方面的密切联系,这在当时那种特殊的中国国情之下,对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整体认同恐怕并无益处,甚至倒还可能有点‘别生枝节’的书呆之气也未可知”。黄兴涛认为,这种“书呆之气”的“宗族论”经《中央日报》等主流舆论吹捧、广泛张扬,一度几乎占据“国民党和国统区舆论的主导地位”的局面到了1946年年底召开的“制宪国民大会”时告一段落,“制宪国大期间,蒋介石因此一反常态,被迫接受了国族之下存在各‘民族’的事实”,不得不暂时收起了他那套‘中华民族一元论’的宗族说”,1947年元旦公布《中华民国宪法》中有关民族问题的条款,蒋介石“宗族论”倾向没有得到体现,以此为标识,蒋介石以“宗族论”为基础的“中华民族”观基本上失败。“以往,学界同人过于夸大了蒋介石‘宗族’说的影响,实际上它在政治思想家的公然传播和绝对主导地位,也就只有不过三四年而已。”[204]黄兴涛对顾颉刚与蒋介石在“中华民族”概念差异性以及蒋的“宗族论”的研究,在近年来学界颇具代表、主流性。实际上,作为社员大多为体制内知识分子,一直呼吁“政教合一”,非常重视与政府、行政部门舆论保持一致的社教社,其第五届苏州年会经过多方意见征询决定的[205]、中心问题决议案所展现出来的“宗族”表述,以及稍后顾氏《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均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国宪大会后“宗族”说依然有相当多的拥趸,其中不乏顾颉刚、钮永建等知名人士。这些隐藏在学术团体年会决议案后史料的浮出,不能不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从时间节点看,社教社第五届苏州年会是1947年3月底召开,决议案随后公布于世,此时《中华民国宪法》已颁布将近4个月。同年4月10日出版的《西北通讯》(南京),顾颉刚的《我为什么要写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被排在“专论”栏目第一篇,在文中,顾颉刚回顾了1930年以来四次切实感受,受“时局的压迫和环境的引导”,使他的研究领域从高文典册“轶出”而去关注边疆教育和现实社会。他认为完全出于时代的压迫和环境的引导:“我想帝国主义者为要达到他们瓜分我们土地的大欲望,造出这种分化我们的荒谬理论来,我们的智识分子被他们迷蒙了心,又替他们散布这种荒谬的种子到各处去,若不急急创设一种理论把这种谬说挡住,竟让它渐渐深入民间,那么我们的国土和人民便会随处携贰了,数千年来受了多少痛苦而抟合而成的民族便会随时毁灭了!这怎么好?旅行中颇有闲暇,就在车厢之中,马背之上,结构成一套理论,到云南后,趁着朋友们逼我写文,就写出了《中国本部一名亟应废弃》和《中华民族是一个》两篇东西。我想用这两篇文章造成我们民族的心理建设。”[206]实际上,这篇文章完稿于1939年5月2日,为何选在1947年4月发表笔者不得而知,但客观上与社教社第五届苏州年会中心问题决议案相关内容形成呼应,却是不争事实。换句话讲,顾颉刚作为体制内的知识分子,他的“中华民族”概念与蒋介石的一致性与否,都无损顾颉刚学术成就,是否爱惜羽毛争辩,更多体现的是今天学者的一种情愫,“殊不知古人已往,炫之何益,古人已死,无口自鸣。吾人读史,当细心体察古人用意,而勿为卤莽疾遽之判断,庶几能得其真。得其真,无益于古人,失其真,亦无损于古人,所损所益,皆在今后。如之何可不慎哉!”[207]余家菊针对时人对儒家批判的反思,依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苏州年会推请钮永建等9人为主席团,成立了中心问题、行政及事业设施三组审查委员会,除就中心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外,还就行政、事实设施两个方面10个分类、41个议案作出决议,其中行政方面24个决议案(制度类2、人才训练类3、待遇类1、经费类3、其他15)和事业设施方面17个(教材书刊类6、戏剧类2、图书馆类4、民众补习教育类1、其他4),该届年会共形成决议案42个。社会教育制度制定、民众学校新体制、人才训练、待遇等问题依然延续了战前的关注热点,由此可见,社会教育的核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有效解决。为清晰起见,特列表如下。

表2-14 社教社第五届年会(苏州)决议案一览表(194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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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14中可知,该会年会提案提交,依然延续前四届年会专家学者、学术机构占据明显优势的传统,而这些专家学者中,王倘(时任国立浙江大学教授)以递交5个提案独占鳌头,古楳以4个紧随其后(未计算他参与中心问题提案),新晋常务理事、浙江省教育厅秘书兼杭州市民众教育馆馆长、浙江省社会教育研究会负责人张彭年贡献了3个提案,浙江省立西湖博物馆馆长金维坚也表现积极;学术机构中河南开封省立民众教育馆、浙江省立图书馆、浙江省社会教育研究会都非常活跃,后两个是社教社的团体社员。从提案人工作单位来源看,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最为集中,除古楳外,院长陈礼江、图书博物馆系主任汪长炳、社会教育艺术系戏剧组主任古剑尘也就自己专业所长提交提案。教育行政机关中,上海市教育局局长孙月平也积极提交提案,建言献策,不同于专家学者,他的提案大多被并案处理。

就提案内容看,强调或建议社教社以及年会在社会教育行政、事业开展中的主动性、自主性的倾向明显,注重社教社自身的建设。如行政方面经费类决议案中第2号,专门凸显“由本会向行政院建议”、其他第2号中“用年会名义建议教育部所有社教机关一律称馆”、第3号中“由本会遴选”10~15人组成欧美社会教育考察团、第7号通过了社教社联合有关社会教育工作团体组建中国社会教育团体联合会、8号“以本社名义”欢迎远东基本教育会议代表并邀其参观相关事业,9号则用年会名义建议教育部改定孔子诞辰日及教师节、第15号“建议教育部从速恢复国立中央民众教育馆案”[209]等。事业设施方面图书馆类则通过了社教社设专门图书馆、编辑并审定民众读物、社教丛书等事业。凡此等等,都向社友及社会各界传递社教社急于恢复工作、续写战前繁盛局面,为顺利将战时社会教育的重点工作转向复员建国的迫切心情。

这些提案的出发点,是着眼于当时社教社社员散落各地、团体社员大幅减少、经费无着的现实窘况的。虽第五届苏州年会有300余名社员出席,但从1947年9月参与总登记社员名单看,其能联系到的社员不足400名,时常变化的通讯地址表明社员工作单位流动较大;而团体社员由战前的37个减至9个,仅有上海市立实验民众学校、上海市立社会教育人员训练班同学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江苏省立镇江民教馆、浙江省社会教育研究会、浙江省立图书馆、国立社会教育学院9家团体社员参与总登记,且前两个单位实际上是合二为一的,负责人均为俞庆棠。[210]苏州年会召开前夕,为尽快与失联社友恢复联系,社教社常务理事俞庆棠、陈礼江曾联衔名义向各地教育厅局发公函,请代为通知散布各地社友,从现存档案看,效果难尽如人意,如北平市作为战前社教较为繁荣地域,教育局接到公函后竟回复“查本局并无该社社友”。[211]鉴于战后“本社社员以迁徙关系,居期或有未明,精神遂无从联系,影响本社社务与社教事业之推进者甚大。兹为齐一步骤,振奋精神,藉以声气应求,促进社教事业起见”,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拟定社员登记表格,交由事务所举办社员总登记,“截至本年六月底止,计共收到社员总登记表三百十二份。经查尚有大部分社员,以胜利复员后工作地点移动甚大,已与本社失却联系,致未能如期举行登记”。[212]从事务所专门发布“社员总登记延缓限期”通告[213]举措看,社教社意在短期恢复战前千人社员规模,有不小难度。

表2-15 社教社第五届年会(苏州)经费收支对照表(194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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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15看,第五届年会的经费中,来自江苏省、教育部暨各省市的补助总额为5916000,占总收入的52.78%,余下部分则由社教社自身垫支、年会费、游览费收入等构成,与第二届以来举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方大包大揽经费状况形成很大反差,更遑论第五届苏州年会社教社采取暂借款来应对的狼狈。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就“本社事业费应如何筹集以便发展社务”问题进行专门讨论,决议“由总干事商承常务理事详拟各种事业计划,编制预算,分请政府及社会团体补助或捐募”,并拟定了5000万元的目标。[215]笔者尚未查到相关进展史料,但这种“寻米下锅”的支绌局面,与战后社友难以联系及社会教育地位大幅下降有直接关系。

年会期间,通过了中国社会教育社社章修正案,理事会中理事名额变为21人,候补理事10人。除设有理事会外,最大的变化是增设监事会。监事选举与理事选举程序相同,均为“由全体社员于常年大会期间前,用双记名法通讯选举,密封送理事会汇齐,于常年大会时开票”。社章第7条规定:本社以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监事会负责处理本社一切事务,其职权如下:

一、理事会:

甲、对外代表本社,对内综理社务。

乙、草拟本社社务进行计划。

丙、编造本社预算决算。

丁、筹划并保管本社经费。

戊、通过社员入社。

己、召集社员大会。

庚、执行大会决议案。

二、监事会:

甲、审核社员资格。

乙、审核本社预算决算。

丙、督促大会决议案之执行及社务之推进。

丁、复审本社刊物。[216]

按照理事会推荐,事务所拟定出现任(第五届)理事暨候补理事提名、现任(首届)监事暨候补监事提名名单,第五届年会通过了理事会名单,推选出陈礼江、俞庆棠、童润之三人担任常务理事,顾岳中担任总干事。

表2-16 社教社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名表(194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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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16中可见,理事会按照修订后的社章规定,设理事21名,但候补理事尚有4名空额。从理事会委员来源看,高校教授依然占主体地位,与前四届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国立社会教育学院取代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成为最大的来源单位。监事会基本由政府官员、教育行政长官组成,就推举名单看,钮永建、李蒸、陈剑修、郑宗海等人均为社教中人,前四届频频出现在理事会名单中,英千里作为教育部社会教育司长,因职掌关系进入监事会提名中。该届理事会提名名单中,梁漱溟不再担任常务理事,由陈礼江接替,俞庆棠以上海市立民众学校校长身份留任常务理事,童润之以江苏省立教育学院院长身份亦被推选其中。虽江问渔是以上海中华工商专科学校教授身份,但他与黄炎培,依然被归为职业教育界的代表。嗣后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本社监事之推选,遵章采用通讯选举法,即交事务所办理从速办理”。5月份,事务所事情办理完毕,钮永建(257票)、顾毓琇(228票)、李蒸(193票)、刘平江(182票)、英千里(168票)、陈剑修(151票)当选监事,彭百川(127票)、傅葆琛(118票)、郑宗海(77票)当选为候补监事。事务所将此项结果已分别通知各当选监事及候补监事。“一俟监事会定期组织成立后,即可着手进行一切工作。”[218]至此,社教社从程序上更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