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教育社研究

(一)社教社年會決議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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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不管洛陽實驗區,抑或花縣實驗區,其設立發展均與社教社曆屆年會(包括年會前後的理事會會議)有著直接關係。換句話講,合辦的實驗區可以看作是年會結的一個果,與年會中心議題息息相關。如果說年會舉辦地點——從長江流域、黃河流域到珠江流域代表著社教社影響在地域上的擴大,“播下一顆種子”,那麽,合辦實驗區則代表了社教社倡導的事業在該地域的生根發芽,真正地發揮著持之以恒的影響,將年會期間集聚的熱烈氛圍保持、渲染下去。

1933年3月18—19日,社教社理事會在南京舉行第4次會議,鈕永建、陳大白聯袂遞交“開發中原暨西北社會教育案”,提議社教社組織中原暨西北社會教育研究會,確定開發中原暨西北社會教育方案,並“由本社組織西北教育考察團,考察中原暨西北教育狀況”。會上,高踐四提出“請籌辦民眾教育實驗區案”。“後者是中國社教同誌為實驗社教新路線起見,集合同誌,從事專精研究與實驗;前者指示創辦實驗區之境地,供給民教實驗之新領域,這兩個提案雖然出發點不同,但在實際上是有著密切關係,於是理事們即把籌辦實驗區與開發中原暨西北社會教育拉攏一起,混為一談”[139],當即形成如下決議:“推定趙光濤、陳大白、高踐四(召集人)三人草擬具體辦法,提交下次理事會討論。區址定在洛陽附近,俾便於與中原社會教育館聯絡辦理,以開發中原社會教育”[140]。同年5月,在鈕永建積極運作下,與陳大白勘察並初步選定洛陽縣第三區作為實驗區,6月5日徐州民眾教育館館長趙光濤率同僚勘察該地。在此基礎上,第二屆年會江蘇省立徐州民眾教育館提交“積極籌辦洛陽民眾教育實驗區案”,提案理由及辦法如下:

主文:積極籌辦洛陽民眾教育實驗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