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神話的生態倫理審視

餘論 困惑與進路:後神話時代的人與自然的命運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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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神話是對人類本真存在的最初記錄,它為我們破譯人與自然的原初秩序提供了一個超越語言、精神、文化傳統的聯絡媒介與文化載體。即使人們早已步入後神話時代,神話生態倫理意象亦沒有消失,而是化身為中國文化與個體肉身的一部分,沉澱在民族的靈魂深處,至今,我們仍可以從民族的文化形態與日常的生活圖示中感受到人與自然那般如膠似漆的生命**與執著信念。

一般說來,一個民族、一個地區的神話和該民族、該地區的哲學、宗教、藝術及政治諸領域的發生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中國神話與中國文化的關係亦然。如果說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是對中國神話的思維方式的承續,那麽中國傳統文化中生態倫理思想則是對神話生態倫理意象的延續與再發展,而傳統生態倫理觀思想的形成與發展,又不斷改寫和完善著神話生態倫理意象的文本形式,甚至大量的文學、哲學巨著,本身就有著對神話的記述。可以這樣說,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早期的傳統文化與神話文本的發展是一個互相交織的過程,兩者的互補、滲透,共同規定了中國傳統自然觀的走向,尤其是生態哲學方麵。“如果說西方哲學的思維模式是在揚棄了神話思維之後發展起來的,那麽可以說中國哲學的思維模式是直接承襲神話思維模式發展起來的。原因之一是,中國漢字的象形特征使直觀的神話思維表象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而語言文字作為思維的符號和文化的載體,必然會對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文化心理結構產生潛在的鑄塑作用。早期的中國哲學家如老子、莊子等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出神話思維的特征”。[1]

夏商時期,我國開始進入後神話時代,但此時文化還處於人類文明發展的初期,人們在人神未分的神話思維製約之下,這一時期的文化生活和早期文獻中都能找到明顯的神話生態倫理意象的影響因子,如《詩經》、《尚書》等。《詩經》中除記載了商、周祖先的感生神話外,還歌頌了禹治水、締造山川的功績,以及牛郎、織女的神話等。可以說,《詩經》是早期世俗文化與神話生態倫理意象思維的交會。值得一提的是,《詩經》中乃至發展到中國古詩歌中比較常見的以動植物“起興”,如鳥、魚、植物等,都有特定的神話與原始宗教含義。例如,鳥與祖先崇拜、魚與生殖祈禱、樹與社稷宗室有關,絕非今天一般的魚、鳥之類的比喻,也不是後世一般的情景交融的創作過程或手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