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插圖版)

第四章 學術篇

字體:16+-

第一節 史官建製:學在史職與官學傳統

一、史官及史官製度

學術的發展,一般而言,總是由蒙昧而理性,由混沌而明晰,中國的學術也是這樣的。中國學術的發生期,可以追溯到傳說中的黃帝時期。那時學術的主要特點是巫祝文化占主導地位。上古時期,生產力水平低下,人類的生活水平較低,文化極不發達,人們對自然界的各種現象無法給出科學的解釋,先民們便創設了原始宗教,將神秘的現象統統解釋為鬼神的作用,於是自然崇拜與祖先崇拜便成了先民們的精神依托。人們常以祭祀、祈禱的方式求助於祖先神明,又以占卜的方式求得神明對其疑問的解答。這時,一種能通於神明,傳達神明意旨的巫祝行為和文字便應運而生。關於巫祝的一些情況,《國語·楚語下》中有所記載: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製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

巫覡是充當人神的媒介,職業的性質要求他必須聖智,擁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唯其如此,神明才能降附其身,他們才能對人神的交流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另外巫祝的職業還要求他們熟悉本氏族的曆史,能夠講述祖先的傳說,能言善辯、知識豐富又聰明能幹。也正因為此,他們在群眾中極有威望。他們常常擔任氏族首領或氏族首領的顧問。巫祝除了負責溝通人神,同時還擔負著其他的一切文化活動,其中總結曆史經驗和傳播曆史知識,並以此來教育氏族成員,是他們的重要職責,這也是“史”的職責。因此,在上古時期,巫、史是不分的。巫師既掌神事,又執人事。

上古時期的巫祝,到了殷商之際,便因職業性、世襲性而成為製度。我們現在了解的,甲骨文中的卜辭,就是巫祝承天命履行政教職事的記錄。從卜辭中可以看出,商王經常對上帝、各種鬼神和自己的祖先進行祭祀,並通過占卜的方式來溝通人神意誌。國王的一舉一動,如出征、祭祀、打獵、疾病等,無一不需巫祝的占卜以問凶吉,並把占卜的結果如實記錄。這些現象是宗教形式,而內容,則包括了當時國家的全部政治生活。這一現象,說明殷商時期的學術承接上古傳統,仍然是巫史合一。殷商時期,社會的文化仍然掌握在巫史手中,他們掌管天文曆法,主持宗教祭祀,記錄先公先王世係、商王的行事、言論及其他國家大事,同時他們又是國家機構中的官員,享有政治權利。而我們知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禮記·表記》),整個王朝都處於神學的統治之下。巫史執掌著天道,所以對王權有一種相對獨立的關係。由於人們相信上天意誌決定一切,因而王權自然屈從於這一宗教文化。巫史的地位雖然不能淩駕於君王之上,但其思想卻是獨立於王權之外的。這一特點,造就了殷商時期的文化形態:學術與政治、神學與科學、自然與人文交相混雜。同時,也奠定了西周以來的史官文化特征。當然,殷商時期的巫史文化與西周以來的史官文化,在本質上還是有區別的,前者重鬼神,其術偏重於原始宗教;後者重禮事,其意偏重於人文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