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前期禪學史

第四節 弘忍及其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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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忍(601—674),湖北黃梅人。七歲時奉事四祖道信,後承其法係而為五祖。弘忍的生卒年,諸說不一。《楞伽師資記》引《楞伽人法誌》雲為鹹亨五年(674)二月十六日,《唐中嶽沙門釋法如禪師行狀》作鹹亨五年,《曹溪大師傳》(又稱《別傳》)道是鹹亨五年,《舊唐書》卷191亦作鹹亨五年卒,然而其他禪宗史傳多將其卒年定為上元二年(675),如《傳法寶記》稱是上元二年八月十八日,《南陽和尚問答雜徵義》謂上元二年二月十一日,《曆代法寶記》亦道是上元二年二月十一日,《宋高僧傳》本傳作上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景德傳燈錄》作上元二年,《傳法正宗記》等後世禪宗史料皆從之,究竟哪一說正確呢?

杜繼文、楊曾文均從鹹亨五年說[1],這是正確的。《楞伽師資記》引玄賾《楞伽人法誌》雲:

這是弘忍親傳弟子玄賾的親曆實錄,玄賾又沒有必要偽造五祖卒年,因而是完全可信的。《唐中嶽沙門釋法如禪師行狀》稱法如“至鹹亨五年祖師滅度,始終奉侍,經十六載”。又謂法如滅後,“諸受業沙門,北就高頂起塔,置石優填王、釋迦像,並累師之《行狀》,勒在佛碑”[3],表明此《行狀》於法如永昌元年(689)滅化後不久勒在佛像碑上,比《楞伽人法誌》還早二十餘年,是最早的原始資料,足以證明五祖確實卒於鹹亨五年(674)。

上元二年說可能始於《傳法寶記》,其謂:

上元二年八月,數見衰相,十八日,因弟子法如,密有傳宣,明一如所承,因若不言。遂泯然坐化,春秋七十四也。[4]

杜朏為何將五祖卒年定為上元二年,原因不明。杜朏是將法如定為弘忍的嫡傳弟子的,然《楞伽人法誌》隻將法如列為十弟子之一,且突出玄賾本人與神秀,道是“汝之兼行,善自保愛。吾涅槃後,汝與神秀,當以佛日再暉,心燈重照”,還明言當時大弟子中隻有玄賾一人在場,法如根本不在身邊,對《法如行狀》中法如“至鹹亨五年祖師滅度,始終奉事”一說進行了徹底否定,這顯然是杜朏不能接受的。杜朏言弘忍臨終時無所付囑,是為了強調法如早得密傳,無須再說,這與玄賾之說針鋒相對。因此杜朏絕不可能認同玄賾的記載,他很有可能由此有意改變五祖卒年月日,以表明玄賾的記載是錯誤的。然而杜朏之說顯然後於《法如行狀》,當然也沒有《行狀》權威,有《行狀》在前,杜朏的說法顯然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