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酒店集團比較研究

一、企業文化、酒店集團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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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文化

“文化”一詞,《牛津現代詞典》的解釋是:人類能力的高度發展,借訓練與經驗而促成身心的發展、鍛煉、修養;或曰人類社會智力發展的證據、文明,如藝術、科學等。盡管至今為止尚未有一個關於文化的統一定義,但文化對人影響之深刻之久遠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文化作為人類知識、信仰、倫理、法律、風俗習慣等的總和,時刻都在影響著人們生活、工作的方式和思想。文化總是以一種非理性的方式持續影響和控製著人們。著名的比較管理學家霍夫斯塔德(G·Hofstede)將文化定義為“將一個群體與另一個群體區別開來的人的共同的心理程序”,他認為文化不是一種個體特征,而是具有相同的教育和生活經驗的許多人的共同的心理程序。不同的群體、地域或國家的“心理程序”互有差異。

企業文化的定義也由於其廣泛的來源而五花八門。它在組織中被以各種方式定義,人們怎麽用它,它就有多少種定義。一般來說,企業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企業文化是指企業的物質文化、行為文化、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總和;狹義的企業文化是指以企業的價值觀為核心的企業意識形態。

(二)酒店集團企業文化

酒店集團企業文化是指酒店集團在長期的經營管理實踐中,逐漸培育成的、占據主導地位的、並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和遵守的企業價值觀、企業精神、經營理念以及行為規範等意識形態和物質形態的總和。其內容包括物質文化、行為文化、製度文化,以及處於核心地位的精神文化,如圖16-1所示。第一層為表層的物質文化,是指酒店集團的有形設施、設備及各種實物產品所體現的文化。具體包括酒店集團的店景文化(酒店集團的裝潢、設施設備的配備、藝術品的陳列)、產品文化、飲食文化、廣告文化等。第二層為淺層(或稱幔層)的行為文化,是指酒店集團員工在待客服務、學習娛樂中產生的活動文化,通過員工的儀表、儀容、儀態、禮節、禮貌和語言等形式表現出來,它是酒店集團經營作風、精神麵貌、人際關係的動態體現,也是酒店集團精神、價值的體現。第三層為中層的製度文化,主要包括酒店集團的領導體製、組織結構與管理製度三個方麵。酒店集團領導體製的產生、發展、變化,是酒店集團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文化進步的產物;酒店集團組織是酒店集團的載體,包括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酒店集團管理製度是酒店集團進行經營管理時所製定的,對酒店集團各項管理工作和服務活動起規範、保證作用的各項規定和條例,是塑造精神文化的主要載體,也是酒店集團行為文化得以貫徹的有效保證。第四層為核心層的精神文化,酒店集團的精神文化決定著它的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製度文化,是酒店集團的上層建築。它是在酒店集團經營管理過程中,受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意識形態影響而長期形成的一種精神成果和文化觀念,包括酒店集團精神、酒店集團經營背景、酒店集團道德、酒店集團價值觀念、酒店集團風貌等內容,是酒店集團意識形態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