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代历史、史学与理论比较研究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与西罗马灭亡后欧洲文明断续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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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和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中国和欧洲的文明都面临着一系列内外挑战,但是,双方文明发展的特点和结果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文明在这个时期在秦汉以来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文明的传统并没有中断。欧洲的罗马文明则发生了断裂,各蛮族政权并没有继承罗马的传统,他们以基督教为中心,形成新的认同,从而使欧洲转向了基督教文明。从各自文明发展的特点来看,这种结局并非偶然。这可以从政治、民族历史文化认同、思想等方面加以说明。

首先,从政治发展的特点上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在政治上虽然分裂,但秦汉以来形成的大一统的观念及政治体制并没有中断。国家统一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政权,都以国家的统一为己任。前秦苻坚在统一北方后,所想的就是统一整个中国,他说:“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餔,今欲起天下兵以讨之。”[1]苻坚没有完成的统一任务后来被北魏实现了。在政治体制上,以郡县制和编户齐民为基本特征的中央集权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分封制彻底被废弃。虽然仍有分封的事例,但受封者只食禄,对于封地并无实际的控制权。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政权,都沿用以儒家经典为基础建立的官僚体制进行统治。可以说,政治体制上的连续性是中国古代文明的连续性发展重要保障。[2]欧洲则没有出现这样的局面。罗马虽然也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但其帝国的性质和内部结构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罗马的统一是征服的统一,整个帝国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罗马对于被征服地区并没有采取完全划一的措施,不同地区与罗马的关系的密切程度并不一样,地位也不一样。一般说来,罗马只要求被征服地区在政治上臣服并履行相应的经济义务即可,大多数被征服地区在政治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民族、语言、宗教文化等。罗马在被征服地区设立行省,每个行省派一名总督治理,但总督以下,也是没有直属的下级行政机构的。罗马的政治是以城市自治为基本特征的,各行省仿照罗马设立各种自治城市,由后者管理地方事务。整体而言,罗马帝国更像一个松散的政治联合体,没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体制。在这种体制下, 罗马帝国内部居民的身份差异很大,根据与罗马关系的不同分成许多等级,每个等级享有权利和义务也不同。一旦中央政权解体,整个帝国也就瓦解了。入侵罗马的各蛮族虽然作为同盟在帝国定居下来,但仍然保留自己完整的族群特性和政治的独立,罗马也无意把它们纳入到帝国的体系中来。这些蛮族政权还保存了较多的军事民主制残余,大都延续了政治上的分权传统,不但分割权力,而且分割土地。如克洛维去世后就把国家分给四个儿子,每个儿子可以在自己辖区内再分。查理曼也在806年曾经把国家分给自己的几个儿子,843年的三分帝国不过是延续了法兰克人的传统。不仅如此,这些政权在地方大都采用代理制,政权机构非常简单,而且代理的权力很大。这种分权模式实际上大大削弱了王权,并最终瓦解了王权,使得欧洲进入普遍分裂的封建制时代。

其次,从民族认同上来看,二者之间的差距也是明显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在民族认同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华夏民族的认同感加强,呈现出胡人汉化和汉人胡化的双向过程。一方面,中原汉族对少数民族有认同。各少数民族都被认为与汉族有着共同的祖先,有血缘上的兄弟关系。如匈奴人被视为夏王朝的后裔,鲜卑人是黄帝的后裔,羯、氐、羌则分别是夏、有扈氏、舜的后裔。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也有对汉族的认同。匈奴人刘渊起兵时打的是恢复汉代刘家天下的旗号。因为匈奴人是汉室的外甥,与刘家有姻亲关系。对刘渊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口号,而且还有一种责任与义务。中国文化中也存在所谓“夷夏”的观念,讲究夷夏之防。但其侧重点并不在血统,而是在文化。夷夏的区别主要在于礼的不同,行夷礼即为夷,行夏礼则为夏,夷夏可以互转。舜和周文王分别为东、西夷人,但都是华夏族的著名人物。周太王的儿子泰伯、虞仲到江南后“文身断发”蛮夷化了。到春秋时期,其后裔吴国君主又作为华夏之邦的代表。楚国最初属华夏,迁到江汉地区后,变为蛮夷,到楚庄王时,又成了华夏文化的代表人物。杞国本是夏的后裔,但因行夷礼,到战国时期就成为东夷了。[3]这种自春秋时期就已经形成的观念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汉族与少数民族融合及华夏民族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欧洲则缺乏中国那样的民族认同。罗马帝国内部并没有形成民族认同。在罗马帝国内部,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的界限非常明显,各民族之间的地位也不一样。罗马人继承了希腊人的传统,把他们之外的人称为未开化的蛮族,禁止罗马人与蛮族人通婚。[4]日耳曼人在建立自己的政权以后,大都采取分治的措施,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之间的法权地位不一样,分别受制于各自法律。虽然这些蛮族政权在一定时期内也以罗马的将领自居,甚至以罗马人的皇帝自居,但始终保持了自己民族的独立性。

中国不但有民族的认同,而且有着历史文化上的认同。这个时期中国的边疆少数民族大都进入定居农业的阶段,与汉族接触的时间较长,对于中原地区的汉族历史和文化了解较多。许多少数民族首领本身接受的就是汉文化教育,且修养较高,熟悉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他们在建立政权后,非常注意任用汉人,并大力提倡汉族文化,以儒家理论为基础治理国家,就连石龙、石虎这样的暴君也不例外。这个时期儒学的发展情况颇能说明这一点。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的中心在北方,推动儒学事业的大多数为少数民族政权。相比之下,南方的汉族政权则积极性不大。少数民族汉化的代表当属北魏孝文帝,他不但把都城迁到了洛阳,而且采取了全盘汉化的政策,连姓都改成汉姓了。少数民族政权对汉族的历史和文化的认同还体现在历史的编纂上。北朝不仅沿袭了汉魏的史官制度,而且开创了设馆修史的先河,奠定了后世的历史编撰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文化的认同。[5]魏晋时期,北方的政权虽然以少数民族居多,但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汉文化始终是主体。欧洲的情况则复杂得多。其一,罗马并没有发展出各民族都认同的一种文化。帝国内部文化的差异性非常大,罗马人在帝国中的比重不大,作为罗马人自身文化的拉丁文化则始终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其影响甚至还不如东部的希腊文化。罗马帝国也确实存在所谓的罗马化,但无论在区域还是在深度上都很有限。其二,帝国中后期迁移到罗马边境的诸蛮族大部分尚未进入定居农业阶段,他们与罗马帝国接触的时间较短,且大都不断迁徙,对于其历史和文化知之甚少。对罗马文化了解最多的要算东哥特人的国王狄奥多里克,他曾经长期在拜占庭宫廷生活。日耳曼人首领的文化修养普遍不高,除查理曼外,基本上不重视文化事业,很多人不识字。查理曼虽然很努力学习拉丁文,但始终不会写。其三,日耳曼人在历史的渊源上是以基督教而非罗马为指归的,他们对自己谱系的追溯也是从亚当开始的。

中国的民族文化认同还体现在语言上。中国自先秦以来就形成的汉语不但是汉族的共同语言和书面语,而且为少数民族所普遍接受,虽然一些少数民族政权也有自己的文字,但最终这些民族的语言文字都逐渐消失,融入到汉语里面来。欧洲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文字。虽然罗马帝国有官方的语言,但并没有强制统一的语言和文字,帝国各民族大都保留着自己的语言文字。罗马人最初全面学习希腊文化,知识界把希腊文作为高贵的象征,因此希腊语是通行的书面语言。拉丁语虽然是罗马人自己的方言,但在公元前1世纪前的地位并不高。后来虽然有所提高,但并没有取代希腊语成为唯一的语言文字,帝国境内始终存在东部的希腊语和西部的拉丁语两大语支。日耳曼人虽然在语言上同属日耳曼语族,但操不同的方言,他们在进入罗马帝国前并没有自己文字,这些说不同方言的族群在具体的实践中结合所在地区的原有语言,形成自己的语言文字,并成为日常交流的主体。虽然拉丁文在西部成为通用的书面语言,但它逐渐演变成纯书面语,而且难以掌握,只有少数知识精英懂得,不再是日常的交流语言。欧洲语言多样化发展的速度很快,也为各地区的交流增添了难度。到842年查理曼的两个孙子在斯特拉斯堡宣誓结盟时,双方军队的语言已经不通了,不得不同时用古法语、古德语和拉丁文宣誓并撰写文本。欧洲民族语言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时期奠定的,随着阿拉伯人的西侵和斯拉夫人的迁徙,欧洲形成希腊语族、拉丁语族、日耳曼语族、斯拉夫语族乃至阿拉伯语族共存的局面。

中国和欧洲在思想文化上也表现出很大的不同。从中国来说,作为古代学术传统主要支柱的经学和史学没有中断。魏晋时期,玄学崛起,成为知识界竞相追逐的时尚,对传统经学提出了挑战。虽然经学一度受到冲击,但其群众基础和在社会上的影响仍然很大,其地位没有改变,仍是治国的基础。南北朝时期,经学分为南北两支,北方以少数民族政权居多,经学延续了汉儒传统,南方经学则受到魏晋玄学的影响。相对而言,北方的经学比南方更加兴盛,出现了一些重要的中心,而且在后秦姚兴、前凉、北魏及北周时曾经盛极一时。这个时期还是史学的繁荣期,以北方十六国为例,史学不仅没有中断,而且相当繁荣。据《隋书·经籍志·霸史》和《史通·古今正史·十六国史》记载,十六国的史书有26种(271卷)。[6]欧洲在学术传统上有较大的变化,罗马的哲学传统被基督教神学取代。希腊罗马历史上的哲学大致相当于中国的经学,对于其思想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罗马帝国初期以前,各哲学流派并存,并相互竞争。但是罗马的这些哲学流派始终停留在少数知识精英的层面,且脱离社会现实,所以其基础和生命力都非常有限。基督教出现后,这些哲学流派普遍受到前者的批判和否定,双方也发生过多次论战。随着基督教独尊局面的形成,超宗教的哲学彻底败下阵来,沦为神学的附庸,甚至消失。529年,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关闭异教学校,禁止异教哲学家从业。基督教的神学成为新的学术传统。从史学的角度来看,古典拉丁史学在4世纪末就已经衰落了,罗马历史家在阿米阿努斯·马塞里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之后,就已经没有什么声音了。基督教史学及基督教史观占据了主体。历史的内容以基督教为主,历史也成为人类的救赎史。在体裁上则以零散的年代记及编年史为主,同时兴起了圣徒传。历史的编写工作全部由教士或修道士担任,从罗马帝国灭亡到查理曼帝国的解体前后,唯一的世俗史家是查理曼的外孙尼特哈德。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这个时期的历史著作都很难与古典时期相提并论。

最后,宗教在中国和欧洲民族和文化认同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佛教传入中国后,得到各阶层各民族的认可,对于缓和民族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不断适应环境,与中国固有的文化进行融合,使中国人易于接受。中国原有的天神加祖先的崇拜经过儒家思想的洗礼,已经与伦理道德融为一体,具有了神道设教的意思。佛教最初曾与这种传统发生冲突。佛教讲出家,不尽君臣父子的义务,因而被视为不忠不孝。这种冲突在《牟子理惑论》中已经有所体现。虽然也有僧人企图维护佛教本来面目,但在中国这种办法行不通,只好与中国文化传统妥协,不断向这一传统靠拢,现在《大藏经》里还有一些讲忠孝的经,其实这些都是经过中国文化洗礼的成果了。佛教与中国文化的融合并非完全被动的,也有主动的情况。佛教从西域刚传入中国的时候,为了迎合当时宫廷的谶纬迷信心理,还非常重视方术道法,像佛图澄、鸠摩罗什等都精于此道,并因此深得帝王的信任。佛教的传播对传统的信仰造成了冲击,但佛教并无意取代或消灭其他信仰,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各派的地位及格局,尤其是儒术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虽然大多数中国的帝王都尊崇佛教,但并没有出现把佛教上升为主导意识形态的现象。对帝王而言,奉佛多以个人的修身养性或作为一种学问研究为目的,治理国家则要靠儒家,二者并不冲突。姚兴、梁武帝等既崇佛学,又倡儒学,北周武帝则把儒学放在首位。中国文化也没有拒斥佛教,魏晋时期,佛家思想对玄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道教在这个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也吸收了许多佛教的内容,这可以从道教的《太平经》中看出来。[7]有些人甚至干脆把佛教视为道家的支系,西晋的道士王浮还作了《老子化胡经》,为这种说法造舆论。当然,佛教在发展过程中与儒家和道教也存在冲突与竞争,学术界也有“夷夏论”的争论。不过,总体而言,三者的相互借鉴也很多,逐渐出现三教合一的趋势,因而有“周孔即佛,佛即周孔”和黑白论的说法。三教殊途而同归的思想无疑是当时知识界的主流观点。可以说,佛教的发展进一步丰富而非阻断了中国的传统文化。

基督教在欧洲发展的结果则不一样。基督教反对狭隘的民族意识,这对于不同民族的交流与融合及社会的稳定无疑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基督教因为信仰唯一的上帝耶和华并反对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因此它对于异己宗教和文化是不宽容的,是极力排斥并加以否定的。早期教父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与犹太教及希腊罗马传统信仰论战。罗马人有自己的宗教,原来是城邦保护神性质的,后来又成了帝国的国教,皇帝本人兼任最高祭司。帝国内部其他各族各有自己本族的宗教,但是罗马国教处于最高的特权地位。这种宗教自然是与罗马文化传统相一致的。基督教对这种多神信仰和文化是坚决反对的,德尔图良曾经说过“耶路撒冷与雅典有什么关系?”罗马与基督教并非毫不相干,实际上是敌人。在早期教父的眼里,罗马与巴比伦一样是上帝及基督的敌人,是异教的代表及邪恶的化身。这种思想在奥罗修斯的《反异教史七卷书》中体现得很明显。在很大程度上基督教发展的过程就是传统罗马宗教消亡的过程。君士坦丁以后,皇帝放弃了大祭司的称号,宗教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罗马宗教政策的这一转变,固然是为了维护帝国统治,可是帝国未能维护下来,罗马历史文化认同的传统却被打断了。基督教则利用自己的特权地位,趁机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异教信仰,摧毁神庙和祭坛。经过基督教的洗礼,不但罗马传统的信仰消失了,就连其他民族的宗教也消失了,包括蛮族在内的各民族逐渐统一在基督教下,形成以基督教为认同的文化。欧洲在基督教方面的认同并没有促成政治上的认同或统一。一方面,基督教内部始终存在不同的派别,并引发了正统与异端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东部的君士坦丁堡和西部的罗马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也没有中断,最终还走上分裂的道路。另一方面,虽然西部的拉丁教会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罗马教廷为中心的教权统一势力,也有教皇乃至教皇国,但它实际上成为一个世俗的分裂势力,在意大利乃至欧洲逐权夺利,与世俗王权(包括皇帝)矛盾重重。所以,基督教的发展不但阻断了传统的文化,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欧洲在政治上的分裂局面。

[1] 《晋书·载记·苻坚下》。

[2] 刘家和:《关于中国古代文明特点的分析》,《古代中国与世界:一个古史研究者的思考》,第489—492页。

[3] 刘家和:《关于中国古代文明特点的分析》,《古代中国与世界:一个古史研究者的思考》,第493—497页。

[4] The Theodosian Code and Novels and the Sirmondian Constitutions,Clyde Pharr et. Trans.,New Jersy:The Lawbook Exchange, Ltd.,Ⅲ. 14.1.

[5] 王志刚:《民族文化认同与北朝史官制度发展》,《史学集刊》2009年第2期。

[6] 刘家和:《关于中国古代文明特点的分析》,《古代中国与世界:一个古史研究者的思考》,第484页。

[7] 汤用彤:《汉魏南北朝佛教史》,第75—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