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講義

第二編 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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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開國

中國自三代以後,得國最正者,惟漢與明。匹夫起事,無憑借威柄之嫌;為民除暴,無預窺神器之意。世或言明太祖曾奉韓林兒龍鳳年號,為其後來所諱言,此不考史實而度以小人之心者也。明祖有國,當元盡紊法度之後,一切準古酌今,掃除更始,所定製度,遂奠二百數十年之國基。漸廢弛則國祚漸衰,至萬曆之末而紀綱盡壞,國事亦遂不可為。有誌之人屢議修複舊製,而君相已萬萬無此能力,然猶延數十年而後亡。能稍複其舊製者反是代明之清,除武力別有根柢外,所必與明立異者,不過章服小節,其餘國計民生,官方吏治,不過能師其萬曆以前之規模,遂又奠二百數十年之國基。清無製作,盡守明之製作,而國祚亦與明相等。明主中國二百七十七年,清主中國二百六十八年。故於明一代,當措意其製作;措意明之製作,即當究心於明祖之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