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因素模型或稱“大五”模型(Big Five Model)是當代人格特質理論學家關注的研究主題。在幾代人對理論假設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中,其研究模式已經由初具規模趨向成熟。起源於20世紀20年代,在80年代在世界範圍內又重新興起,被形容為“人格研究一場靜悄悄的革命”(Goldberg,1992)。奧爾波特、卡特爾和艾森克均為特質論中的巨擘。
一、大五人格模型的研究取向及理論依據
(一)研究取向
五因素模型的研究主要有兩種取向:詞匯研究和問卷研究。前者的理論前提是詞匯假設,對特質描述詞進行語義分析和因素分析;後者的理論基礎則是特質論,是人格心理學家依據理論構想及對人格文獻的分析歸檔,經實證研究獲取給予科學概念的人格維度。兩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詞匯假設是對顯性人格特征的描述性研究,是人格理論建構的第一步。而特質論是通過現象,進一步對基因型人格特征作分析,對人性作解釋,對人格變量作界定。第二,兩者的對象不同,詞匯假設是對包含在詞典中的人格語言作詞匯研究,以確定基於世俗概念的人格維度,而特質心理學家則是基於他們對特質的定義,對人格理論的構想及分析大量的心理學文獻而編製量表,對人格進行問卷研究。
(二)理論依據
人格結構模型的建立主要有兩個理論依據:詞匯學和特質論。使用這兩種理論取向依據下列命題(楊波,1998):
1.人格語言是現象型(phenotypes),而不是基因型(genotypes)。現象型是可以觀察到的表麵特征,基因型是人格內部的因果屬性。
2.現象型屬性被編碼到自然語言中。語言是探究人格最主要的媒介。
3.某一屬性在語言中的代表性與其重要性具有一致性。表現在跨語言形式和語言內形式上,跨語言形式:某一人格差異越重要,就會有越多的語言用一個屬於來描述它;語言內形式:某一屬性越重要,該屬性在各種語言中就會有更多的同義詞和反義詞叢。
4.在人格研究中,詞匯觀提供了變量選擇的理論基礎。從自然語言中所選取的對象具有較好的代表性,可以克服研究者選擇的偏好性,提高人格測量的內容效度。
5.在人格描述中,形容詞起主導作用。形容詞包含了人的品質或特性,名詞指代客體或事件,動詞則標明行為過程。
6.人格語言是具有語義層次的結構。
7.人格評價是人格科學的中心問題,而語言是研究人格的媒介。
8.人格評鑒中重要詞匯維度是普遍而穩定的。
在詞匯學研究取向的工作中,奧爾波特(1937)、卡特爾(1943)、諾曼(1976)、高德伯格(1982)都作出了貢獻,他們均假設大多數的人格屬性都會被編碼到自然語言中,對自然語言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人格的基本維度。
考斯特(Paul Costa)和馬格瑞(Robert McCrae)兩位研究者則基於特質論的取向對大五模型進行了全麵而深入的理論詮釋。並編製了《NEO人格問卷》(NEO Personality Inventory,簡稱為NEO-PI),他們強調:應用《NEO人格問卷》去評估五因素,乃是描述人格基本維度必要而充分的途徑。
二、大五因素模型的研究史
大五人格模型的最早的研究者是法國人格塞爾(Gesell,1926)、德國人克萊吉斯(Klages,1926)、德國人包格頓(Baumgarten,1933)和美國人奧爾波特和奧波特(Allport & Odbert,1936)。1926年,格塞爾首先提出了一個重要觀點:對描述人類行為的形容詞進行分類,以進一步明確人格特征。遺憾的是,他並未付諸行動。1926年,克萊吉斯指出,語言分析有助於了解人格,並開始挑選一些詞匯,到1932年,他從德文中選出了大約4 000描述人的“內部狀態”的詞匯。1933年,包格頓開始用詞匯來描述人格並運用於測量中。他在各種字典裏選擇了1 093個詞匯,並進行分類。他的工作對奧爾波特和奧波特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大五人格研究模式的具體的做法是:首先把某一語係的所有描寫人的詞匯挑選出來,然後進行篩選、比較和匹配,根據語義將詞分入不同的範疇組,製成詞表,用這個詞表讓被試對自我或對他人進行描述,最後對各個範疇求出相關,形成相關矩陣,再作因素分析。結果得到幾個因素,取前幾個載荷量大的因子作為人格的基本因素。其具體進程如下:
(一)開創性工作:建立人格詞表
真正進行開創性工作的是奧爾波特和奧波特。他們從《韋氏新國際辭典》(1925年版)挑出所有描述人的特點的詞匯55萬條,並加入少量俚語。簡化到18 000條詞匯,其中1/4是描述人格的。他們工作的主要貢獻是對詞匯進行了四種分類:潛在的個人特質(possible personal traits),人格暫時狀態(temporary states),評價性描述,身體特征和無法歸類的詞匯。
表6-6 奧爾波特和奧波特的人格詞匯分類
(二)卡特爾對詞表的簡縮性工作
1943年卡特爾繼續發展了奧爾波特和奧波特的工作,對詞表進行了聚類分析,形成了171個形容詞詞表,並以此建構了12種人格因素。卡特爾對100人進行描述,對每一個被試由1~2名熟知人來描述,然後對測評結果進行因素分析,得出6~12個因素,成為16因素的基礎。1958年卡特爾編製16PF,並於1970年發表。
(三)大五人格的發現
1.基於詞匯研究的五因素模型
在卡特爾和諾曼建立人格特質的詞表之後,圖普斯和克羅斯特爾(Tupes & Christal,1961)對卡特爾的特質變量進行重新分析,獲得了5個因素:精力充沛,宜人性,依賴性,情緒穩定性,文化。這5個因素被高德伯格(Goldberg,1981)稱為“大五”。1973年使用計算機驗證來驗證卡氏16因素時,發現仍可歸納為5因素。許多運用詞匯方法的研究者也都證明了五因素(Borgatta,1964;Smith,1967;Digman,1981)。
2.基於問卷研究的五因素結構
考斯特和馬格瑞根據卡氏16PF的因素分析和自己的理論構想編製了測量五因素的人格問卷,包含有外傾性,宜人性,公正性,神經質,開放性。
讚科曼等人(Zukerman,1991)基於生理特征編製了人格問卷(Zukerman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ZKPQ),包括五個因素:衝動的非社會化的感覺尋求(impulsive unsocialized sensation seeking),攻擊—敵意(aggression-hostility),活動(activity),社交性(sociability),神經質—焦慮(neuroticism-anxiety)。
總之,來自各個不同方麵的證據都充分地表明,構成人格的那些特質,是可以依據五個基本的人格維度加以組織的。近二十多年來的研究表明,不論是用西語詞匯還是用東方詞匯,不論是讓被試對自己還是對他人描述,不論采用什麽因素抽取和旋轉法,結果多是得到了五個主要因素(John,1990):E:外向、有活力、熱情;A:愉快、利他、有感染力;C:公正、拘謹、克製;N:神經質、消極情緒、神經過敏;O:直率、創造性、思路開闊。這五個因素的字母縮寫為“OCEAN”,“人格的海洋”似乎意味著“大五”係統的廣泛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