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性觀
與華生的觀點一致,斯金納認為人性無善惡好壞之分,是“中性”的。一個人出生時是沒有善或者是惡的,他以後所獲得的善或惡乃是行為的結果。每個人人格中所謂的意欲、傾向、素質等都是習得的,所以沒有必要去尋求所謂的人性。
二、人格概念
斯金納認為,人格隻是通過操作條件反射而形成的一種慣常性的行為方式。如果能夠認識、操縱和預測人的行為,那麽就沒有什麽人格問題是不能解釋和解決的。斯金納的人格概念突出了行為的特征,包括如下內涵:
(一)操作性行為與反應性行為
斯金納認為巴甫洛夫用條件反射概念來解釋行為是比較恰當的。但是,他不完全讚同“在條件反射形成的過程中,每一次對條件刺激的反應,必須由無條件刺激引發”的說法。他認為一個事件可能在沒有任何能夠觀察到的刺**境下發生。因此,斯金納將有機體的行為分為兩類:反應性行為(respondent behavior)和操作性行為(operant behavior)。反應性行為又稱應答性行為,是指由某種特定的、可觀察到的刺激所引起的行為,即經典性條件反射下的行為。這類行為的發生和先前刺激之間存在著刺激(S)—反應(R)的直接聯結。而操作性行為與反應性行為相對,是指在沒有任何能觀察到的刺激出現的情境下發生的有機體行為。斯金納通過老鼠實驗發現並研究了操作性行為。
斯金納將老鼠放置在“斯金納箱”內,箱壁上安裝著一根能活動的橫杆,它的下麵正對著一隻食盤和噴水口,隻要橫杆被壓下,就會有食物和水送入水箱。同時,連接在箱外的一個設備就會畫出一條線,自動記錄下橫杆被按壓的次數。斯金納觀察到,一開始老鼠隻是偶爾碰到橫杆,結果獲得了食物,此後它便會反複地按壓橫杆。老鼠習得了按壓橫杆的行為,並不是對某種刺激所做出的反應,而是由於行為的結果而習得了。斯金納將其稱為操作性行為,這一過程稱為操作性條件反射。
斯金納認為人類的大多數行為都是操作性行為。反應性行為往往不是隨意的行為,有機體被動地對環境刺激做出反應,如果沒有先行的刺激就沒有後繼的反應。而操作性行為大多數是隨意的或有目的的行為,代表著有機體對環境的主動適應,由行為的結果所控製。與之相應,反應性行為和操作性行為具有不同的條件作用形成機製:經典性條件反射和操作性條件反射,後者是一種反應強度的變化受反應結果控製的條件反射。
(二)反應泛化與分化
泛化(generalization)又稱類化或概括化,是指一種條件反射建立以後,個體可能不僅對條件刺激做出行為反應,而且也可能對與條件刺激相似的其他刺激做出行為反應。華生所做的小艾爾伯特實驗中就出現了泛化現象,小艾爾伯特不僅對小白鼠出現害怕反應,而且對其他毛茸茸的東西也出現了害怕反應。斯金納訓練鴿子專啄一種紅色圓盤,實驗中鴿子也可能去啄橘色圓盤,這也是泛化現象。泛化有助於解釋人格特質在不同情境中的穩定性問題。一個小孩因為對來訪的親戚有禮貌而受到父母的獎勵,他對其他新認識的陌生人也可能有禮貌,這種有禮貌的反應是由舊的刺激(親戚)泛化到新的刺激(陌生人)而形成的。一般說來,新刺激和原來刺激的相似性越大,發生泛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兩個刺激之間的差異很大,泛化就很難發生。
隻要泛化反應受到強化,行為就可能一直保持下去。如果鴿子啄橘色圓盤時沒有得到獎勵,那麽它很快就能學會辨別有獎勵和無獎勵的刺激,從此以後隻啄紅色圓盤。同理,如果那個有禮貌的孩子遇到某些成人嚴厲懲罰他的友善行為,那麽他很快就會辨別應對哪些人友善,而對哪些人不友善,這種現象就是分化(discrimination)。分化又稱辨別,是指個體能對不同的刺激做出不同的行為反應。分化與許多人格特征的形成有關,如禮貌、機智、熱情等。分化原理經常被運用到動物和人類的行為塑造和行為治療當中,上述斯金納訓練鴿子專啄紅色圓盤就是成功的範例。
習欄4-1
語義泛化
“泛化”現象是條件反射理論中一個值得研討的問題。這種現象是指人們會對與條件反射中情境相似(但不相同)的環境條件做出類似的反應。大多數動物會對燈光和聲音做出泛化反應,而人類的泛化反應則更為豐富。其中就包括人們在生活中習以為常的語義泛化現象——對某一詞語含義的泛化。
語義泛化如同其他形式的泛化作用,在經典性條件反射以及工具性條件反射中均會發生(Diven,1936;Maltzman,1968)。以經典性條件反射為例,想象有這麽一個人,他剛經曆了一場離婚官司。那麽他對“離婚”這個詞必然存在著負性情緒,他也必然會把這種情緒泛化至任何語義相關的詞語,像是法庭、律師、贍養費以及分手等。
語義泛化理論假設條件反射是作用在對刺激的認知結構上的,而非刺激本身。語義泛化發生的基礎是人在大腦中建立起了意義相近的詞語間的聯係。
摘自:Charles & Michael.Perspectives on Personality,2008.
三、人格的結構
每一派人格理論都很重視人格的結構,並用其來解釋個體差異。例如弗洛伊德認為人格是本我、自我和超我的結構,榮格認為人格結構有意識、個人無意識、集體無意識等成分。但是行為主義心理學家卻強調情境的特殊性,比較重視外部環境中的刺激,認為個體的行為都是由外部刺激所引起的反應,反應就是行為的結構性單位。因此,斯金納並不熱衷於探討人格結構,他認為自我、特質和需求都是不必要的概念,隻要用操作性的方法就可以預測和控製可被接受的行為。
四、人格的形成與改變
斯金納認為人格形成與行為改變的關鍵成分是強化(reinforcement)。強化又稱增強,源自通常所說的獎賞,它是斯金納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當有機體表現出某種行為後,如果緊隨其後出現的某一事件或刺激能使該行為出現的幾率增加,那麽該事件或刺激就具有強化(或增強)作用,這一事件或刺激被稱為強化物(reinforcer)。例如小學生因為打掃衛生得到了老師的表揚,他以後會更多地表現出愛護衛生的行為,即他的行為受到了強化,老師的表揚就是強化物。由於強化能夠提高特定行為反應的發生頻率,所以斯金納認為強化是人格形成和改變的關鍵。某個行為受到多次強化就會保存下來,久而久之將成為習慣反應,在斯金納看來,人格就是依此方式形成的。同理,要想改變人格,也有賴於強化。艾倫等人(1964)報告了這樣一個個案:一個4歲的小女孩,聰明而討人喜歡,但具有不合群的性格特征。進入幼兒園後,她的不合群受到老師的特別關注。這種關注不經意間強化了她的不合群行為,並形成了惡性循環。後來,老師改變了強化對象,轉而去強化她的合群行為,即隻有當她和別的小朋友在一起時才去關注她,而當獨自一人時停止對她的關注。這樣一來,小女孩與別的小朋友在一起的時間明顯增加。12天後,老師再次強化她的不合群行為,她獨處的時間因而再次加長。在第17天,老師再次強化她的合群行為,她又開始接觸別的小朋友。這個實驗表明,強化可以決定行為的形成、改變和消失。因此,隻要控製了強化,就能達到塑造和改變行為,繼而塑造和改變人格的目的。
(一)強化的類型
斯金納根據強化的性質,將其劃分為正強化和負強化。如果呈現某一後繼刺激物,能夠加強某種行為出現的頻率,那麽該刺激物就是正強化物(positive reinforcer),如食物、水、獎賞、金錢等。由於正強化物的出現而對個體行為所產生的強化作用,稱為正強化(positive reinforcement)。如果撤去某一刺激物,能夠加強某種行為出現的頻率,那麽該刺激物就是負強化物(negative reinforcer),如電擊、強光、噪聲、批評等。由於負強化物的消失而對個體行為所產生的強化作用,稱為負強化(negative reinforcement)。正、負強化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在行為發生後給予一個愉快刺激,而後者是在行為發生後撤除一個厭惡刺激。但二者都可以達到使行為發生頻率增加的效果。
而對於不期望出現的行為,則可以使用懲罰來使其發生的頻率減少。同樣,懲罰也有正懲罰和負懲罰之分。如果在一個行為之後給予一個厭惡刺激,結果該行為在將來再現的可能性降低,則為正懲罰(positive punishment)的過程,該刺激稱為正懲罰物(positive punisher)。雖然負強化物和正懲罰物在性質上都是個體所厭惡的,但是前者會導致行為出現的可能性增加,而後者卻導致行為出現的可能性降低。例如,小孩用手觸摸滾燙的爐子,結果被燙傷,他以後就會避開滾燙的爐子。人們常說的“吃一塹,長一智”也是這個道理。正懲罰的目的都在於減少或降低不適行為的再次發生。如果一個行為發生之後緊接著撤除了一個原來存在的愉快刺激,導致該行為在未來發生的可能性減小,這一過程就叫做負懲罰(negative punishment)。例如孩子因為撒謊而被取消了零花錢。被撤除的刺激被稱為負強化物(negative punisher)。
正、負強化及正、負懲罰反映了操作性條件作用的不同機製,服務於行為改變的不同需要。下圖表現出了它們的聯係與區別。
圖4-2 強化與懲罰的類型
(二)強化物的來源
斯金納按照強化物(這裏主要指正強化物)的來源,把其分為一級強化物(或稱初級強化物,primary reinforcer)和二級強化物(或稱次級強化物,secondary reinforcer)。一級強化物是與有機體的生存密切相關的事物,如食物、水之類能夠滿足有機體基本生理需要的物品;二級強化物指那些原本不具有強化作用,但是由於經常與一級強化物相結合而獲得強化作用的刺激物。例如,母親就具有二級強化的屬性,因為她經常與一級強化的照顧關懷相聯結。對於人類個體而言,微笑、讚揚、金錢、獎勵、榮譽、地位、名聲、成就等都可能是二級強化物。那些與多種一級強化物相聯係的二級強化物,被稱為概括化強化物(generalized reinforcer),如母親、金錢等。金錢幾乎與每一種一級強化物相關聯——美味佳肴、漂亮衣服、寬敞明亮的住房等等,甚至會產生一種連鎖反應(chaining)過程,其意思是,二級強化物經過配對後能夠產生其他的二級強化物。例如,母親與照顧關懷相聯結,然後母親可能又與跳舞相聯結,因而現在跳舞也成為一種二級強化物。跳舞又與一些舞廳相聯結,於是舞廳也具有強化了的屬性,以此類推。這種連鎖反應過程可以解釋每個人生活中複雜的強化係統。
(三)強化的程序
強化程序(schedule of reinforcement)是指在建立操作條件反應時,對反應進行強化的不同方式。
根據強化的組織和實施方式不同,可以把強化程序分為連續強化(continuous reinforcement)和間歇強化(intermittent reinforcement)。連續強化是對有機體的每一次正確反應都給予強化。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是每次做出操作條件反應以後都會獲得獎賞(強化)的,絕大多數時候我們隻獲得部分獎賞(強化)。正如斯金納所言:“當我們去溜冰或滑雪時,我們並不是總能找到好的冰地或雪地;當我們打電話給朋友時,朋友並不是總在家。因此,在工業和教育方麵,幾乎總是以間歇強化為其特征的。”所以,斯金納著重研究了間歇強化。
所謂間歇強化又稱部分強化(partial reinforcement),是根據一定的反應次數決定的比例或時間間隔給以強化。因此,間歇強化可以分為間隔強化(interval reinforcement)和比率強化(ratio reinforcement)。
間隔強化根據時間間隔的安排,又可以分為固定時距強化(或定時強化fixed-interval reinforcement,簡稱FI)和變動時距強化(或可變間隔強化variable-interval reinforcement,簡稱VI)。固定時距強化指按照一定的固定時間間隔,對操作反應實施強化,如每隔5分鍾或20分鍾給予一次強化,而不管有機體在這一段時間內做出了多少反應。例如每工作3小時付給酬勞100元,便是一種固定時距強化。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強化的時間間隔越短,動物的反應越快;時間間隔越長,動物的反應越慢。另外,反應的頻率隨著接近強化點時間的長短而不同,開始時反應的頻率很低,甚至不出現反應,而越接近強化的時間點,反應越快。由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麽計時付工資容易出現磨洋工現象。變動時距強化是指按照變化的時間間隔進行強化,如每40分鍾內隨機安排5次強化。例如,老板每隔一段時間給工人發紅包,但每次間隔時間是不定的。由於不知道強化什麽時候發生,就需要一直保持著某一種行為,因此,變動時距強化能夠避免固定時距強化的弊端,有利於行為反應的保持。
比率強化可以分為固定比率強化(或定比強化,fixed ratio reinforcement,簡稱FR)和變化比率強化(或可變比率強化,variable ratio reinforcement,簡稱VR)。固定比率強化指按照固定比例進行強化,比如每5次正確反應之後就給一次強化。這種強化下反應出現的速度快。計件工資之所以比計時工資效果好就是這個道理。但是,由於比例是固定的,所以還是容易出現類似固定時距強化的弊端。變化比率強化則是按照變化的比例進行強化,例如每80次正確反應中隨機安排8次強化。在這種強化程序中,不是每10次正確反應後緊接著給予強化,而是平均每10次正確反應後才給一次強化。實驗證明,變化比率強化的效果最好。例如在斯金納的鴿子實驗中,在變化比率強化下,鴿子每秒鍾的反應是固定比率強化下的5倍。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麽人們對於賭博和彩票趨之若鶩,因為它們都是變化比率強化,雖然受到強化的幾率微乎其微。
在斯金納看來,強化程序並不是實驗室實驗的某種簡單說明,也不是對少數簡單的人類行為牽強附會的解釋。他認為強化程序能夠說明人類的所有行為,人格也不例外。總之,個體的行為模式都是由強化程序決定的。
五、人格的發展
斯金納認為人格研究必須符合科學的規則,要係統地探討研究個體所具有的特殊遺傳背景和學習曆史。在遺傳和環境的共同作用下,個體可能會表現某種行為,而如果該行為緊接著受到強化和懲罰,那麽它就會繼續保持或中止。因為每個人的遺傳因素和生長環境不同,所以個體人格發展的個別差異性很大。
關於人格發展問題,斯金納仍然強調強化程序在行為獲得或表現中的重要性。兒童在發展的過程中,建立了條件反應,隨之給予強化則能維持該行為,他特別強調受特殊環境強化物影響的特殊反應形態。與弗洛伊德和皮亞傑等不同,斯金納不重視兒童行為發展的階段性,認為強化就能說明人格發展的全部過程。
斯金納學派所做的一個實驗能夠說明人格中的行為發展問題。有研究者(Azrin & Lindsley,1956)選取了20名7~12歲的兒童,隨機將其分為10組。每組中的2個兒童坐在一張桌子的正對麵,每個兒童的麵前有3個洞和1支鉛筆。如果兩個兒童把他們的鉛筆插進了正對著的洞裏(合作性反應——也就是說隻有兩個兒童互相配合時,他們的鉛筆插進的洞才是正對著的),就會有紅燈亮起,並有一塊軟糖送到桌子上。而當他們插進的洞不是正對著的(非合作性反應),就不會得到獎賞。結果表明,有8組兒童很快學會了合作,而且都均分了獎品——軟糖。而在另外兩組中,由於其中一個兒童獨吞軟糖而致使另一個兒童拒絕合作。這時他們才意識到要使合作順利進行就必須均分軟糖。從這個簡單的實驗(兒童通過強化學會合作)可以看出,兒童的許多反應是如何通過簡單的條件作用而形成的。
六、人格異常
斯金納認為,適應不良的行為既不是疾病造成的,也不是精神分析者所說的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間衝突的結果,而是因為不能產生適宜的反應。他認為所有的行為都是習得的,正常的行為是學習得來的,異常的行為同樣也是學習得來的,而且它們都依據相同的學習原理。
下麵以迷信行為為例說明異常行為是如何習得的。斯金納在實驗中發現,當他以固定時間間隔強化程序給鴿子食物,而不管鴿子做出什麽反應時,許多鴿子會將碰巧被強化的反應和強化物聯係起來。例如,如果有一隻鴿子恰巧在連續拍動翅膀時得到獎賞,這個反應就可能被條件化,雖然它和強化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該行為的持續表現也會造成間歇強化,因此可以保持相當長的時間。由此可以看出,拍動翅膀行為的發展是由於反應和強化之間的偶然聯結造成的。這同人類的迷信行為如出一轍。每一個文化環境中都有一些迷信行為,人們企圖利用它達到消災降福的目的。農民天旱時,會利用各種方法求雨。在他們燒香拜佛以後,碰巧天下雨了,於是他們就將這兩件事聯係起來,認為下雨是燒香拜佛的結果。從此以後,每次求雨時就燒香拜佛。盡管這樣的解釋明了易懂,但是許多心理學家卻認為太簡單了,並不足以說明整體的情況。
總結起來,斯金納認為異常行為可能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第一,不良的強化經曆導致的行為缺失。即個體沒有學會適當的反應,反而以不適當的社會化形式來表現,因而阻礙了個人對環境的適應。第二,有缺陷的強化程序造成各種適應不良行為。例如,抑鬱症患者有時會做出正確的或令人滿意的反應,但是環境並沒有給他們適度的強化。第三,線索辨別(discrimination of cues)失敗導致各種精神疾病。比如適當的線索與懲罰相聯結,而不適當的線索卻與獎賞相聯結。第四,人格異常的人習得了一套不適宜的反應。例如,一位強迫性神經症患者之所以強迫性地計數,如數心跳、數樓層,數脈搏等,是因為數數的過程阻止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想法的產生,讓他暫時回避了煩惱,得到了“好處”,因此這個計數行為就得到了強化,慢慢地鞏固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