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

星期五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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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相清秀俊美,体态匀称,不算粗壮,四肢修长结实,个头很高,总之,可以说生得完美。据我估计,他的年龄在二十六岁左右,面容俊秀,不但毫无凶恶狰狞之色,反倒有种阳刚之气,同时又有点欧洲人的和蔼与轻柔,尤其是在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又长又黑,像羊毛似的卷曲着;他的额头又高又大;他的眼睛充满了活力,炯炯有神。他的肤色不是很黑,而是深深的黄褐色,但又不像巴西人、弗吉尼亚人或其他美洲土著那样呈现出一种丑陋的、令人厌恶的黄色,而是一种鲜明的深橄榄色,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赏心悦目的感觉。他的脸圆润饱满;他的鼻子很小,但不像黑人的鼻子那样扁平;他的嘴很漂亮,嘴唇很薄,牙齿整齐,像象牙一样洁白。他只是打了个盹儿,大概半小时之后就醒了,然后从地洞里跑出来找我。我正在附近的羊圈里给山羊挤奶。他一看见我,就向我跑过来,又匍匐在地,还做了许多滑稽的手势来表示对我的谦卑和感激。最后,他又像上次那样,把他的头紧贴在我脚下的地面上,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在他的头上;他又向我做出了各种姿势,以表示他对我的绝对服从和诚恳的归顺之意,意思是愿意忠实地成为我的奴隶,终身效命于我。我大致了解了他的意思,并且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过了没多久,我便开始跟他交谈,教他与我说话。首先,我告诉他,我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因为我在这一天救了他的命,因此取这个名字来纪念这一天。我又教他说“主人”,然后让他以后就那样称呼我。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让他懂得这两个词的含义。我又用瓦罐给他倒了一些羊奶,然后当着他的面喝了一些,同时用面包蘸着羊奶吃;最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让他照着我的样子做;很快他便照做了,并做出手势表示味道很好。

我在那儿陪他过了一夜。天一亮我就招呼他跟我走,并告诉他我会送给他一些衣服。明白我的意思后,他似乎很高兴,因为此时他仍光着身子。当我们经过他埋葬那两具尸体的地方时,他指了指那个地方,给我看他做的记号,并向我打手势,表示我们可以把那两具尸体挖出来吃掉。明白了他的意思后,我非常生气,表达了我对吃人这种事情的深恶痛绝,并做出手势,表示我一想到吃人这种事就想呕吐,并摆手叫他离开这个地方。他立刻顺从地照做了。然后我带他上了山顶,想看看他的那些敌人是否已经离开。我拿出望远镜,观察那些野人昨天聚集的地方,发现那里并没有他们的影子,也没有看到他们的独木舟。很明显,他们已经驾船离开了,把他们的两个同伴留在了这里。看来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算寻找这两个同伴的下落。

但我并不满足于这一发现。现在我的勇气倍增,进而也激发出了更大的好奇心。我带着我的仆人星期五,准备去昨天野人出没的地方一探究竟。我把腰刀交给了他,同时他自己还背着弓和箭——我发现他弓箭使用得非常熟练;此外,我还让他替我背上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着两支。装备好之后,我们便出发了,因为我现在想获得更充分的有关野人的情报。我们一到那里,我就有一种血液在凝固、心脏快要停止跳动的感觉,因为眼前那幅惨绝人寰的景象让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不过星期五对此似乎并不在意。这地方遍地都是人骨和人肉碎块,地面都被人血染红了;有的已经吃了一半,有的被剁碎了,而有的则被烧焦了,总之扔得到处都是;我还看见了三个头盖骨、五只手、三四根腿骨和脚骨,还有许多别的残肢断骸等。简而言之,所有这些场景都表明,那帮野人在战胜敌人后,在这里举行了灭绝人性的人肉宴。星期五通过手势告诉我,他们一共带来了四个俘虏,准备全部吃掉;其中三个已经被吃掉了,而他自己则是第四个——他指了指自己。星期五还告诉我,这帮家伙同新任国王之间爆发了一场大战,而星期五是拥护新任国王的。结果,这帮家伙俘虏了很多人,把他们分别带到好几个地方,准备大吃一顿,就像这些家伙在这里举行的人肉宴一样。

我让星期五把所有这些头骨、人骨和人肉以及其他剩下的东西全都收集起来,堆成一堆,然后在上面放一把火,将它们全都烧成灰烬。看得出来,星期五仍然垂涎这些人肉,他本性上仍然是一个食人者。可是我对这种事情深恶痛绝,甚至想都不愿去想。他大概也看出了我刚才面对这一幕时所表现出的惊骇和憎恶,因此不敢将食人的欲望表现出来。而且,我也已经用某种方式让他知道,如果他胆敢吃人肉,我就会杀了他。

办完这件事后,我们回到了城堡。然后,我便开始为星期五忙活起来。首先,我给了他一条亚麻布短裤——这是我上次从沉船上的炮手箱里找到的,现在我稍微把它改动了一下,这样就很适合他了。然后,我又尽我所能,给他做了一件羊皮背心。现在可以说,我已经是一个手艺相当不错的裁缝了。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一顶兔皮帽子,他戴起来很合适,也很时髦。就这样,我总算给星期五置办出了一套不错的行头。看到自己几乎和主人穿戴得一样好,星期五非常高兴。的确,他刚开始穿戴这些衣帽时还有些不太习惯:不仅裤子穿起来觉得别扭,而且背心的袖子也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腋下。不过,我对这些磨痛他的衣服部位稍稍改宽了一些,于是他也就逐渐习惯了这样的穿戴,到最后就彻底适应了。

第二天,我带他回到我的茅屋,开始考虑我应该把他安置在什么地方。为了让他住得舒服,同时又使我自己感到安全,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为他搭了一个小帐篷。前面提到过,山洞本来有一扇门通往洞外,现在我在这里开了一个正式的门,又用木板做了一扇门,安置在入洞口。我把它做成内开门,在夜里就把它闩上,并将梯子也收起来。因此,星期五要想进入我的内墙,就一定会弄出很大的响声,这样就会把我吵醒。因为我已经用长木杆在第一道墙和岩壁之间搭上了一层严实的屋顶,将我的帐篷全部覆盖了起来;同时我又在屋顶上横向搭了一些小木棍当作椽子,然后在上面铺满了厚厚的一层像芦苇一样结实的稻秆;在搭梯子出入洞口的那个地方,我安装了一道暗门,这道门只能从里面打开,如果有人强行从外面打开,它就会轰然倒塌,发出巨响将我惊醒。至于武器,我每天晚上都会收起来,放在身边。

但其实我压根儿就不需要采取所有这些防范措施,因为对于我来说,星期五是一个最忠实、最可爱、最真诚的仆人。他不会发脾气,不会和我赌气,也没什么心机,而且完全顺从我,卖力地干活。他对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对父亲一样深厚。我敢说,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愿意为了救我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之后的很多事情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对他的忠诚毫无怀疑。我很快就确信,其实我根本就没必要为了自己的安全而对他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与星期五的频繁接触也让我惊奇地发现了这样一些真谛:无论上帝如何随意地通过天意以及他对世间万物的掌控,从他所创造的诸多生灵身上夺走他们的天赋以及精神力量所能赋予他们的最佳用途,他都会赋予这些生灵以同样的天赋,同样的理智,同样的爱,同样的良知和责任感,同样弃恶扬善的本能,同样的感恩、真诚、忠诚的观念,以及同样的行善和受福的能力。并且当上帝为他们提供展示这些天赋和品质的机会时,他们也会像我们一样,甚至更愿意将这些能力应用在上帝赋予他们的正确用途上。

这有时又让我感到非常悲哀,因为过往的事实表明,尽管我们具备这些能力,尽管我们受到了文明之灯的启迪,尽管上帝及其谆谆教诲的话语使我们对于事物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但我们却将这些才能和天性用在了那些卑劣的事情上。一直以来,我都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上帝不给亿万生灵以同样的教诲和启示,让他们懂得赎罪之理。现在通过对于星期五的观察,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那些野人在使用才能和天性方面,比我们所谓的文明人做得更好。

在这些问题上,有时候我被过分地误导了,以致冒犯了上帝的权威——质疑他安排世事的公正性,认为他教诲了一部分人,却忽视了另一部分人,但同时又期望这两部分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对此我并没有进一步深究,而是用这样的结论来检讨自己的思想:第一,我们不知道上帝对他们的安排究竟有何根据或基于何种律法,但上帝在本质上是绝对且无限神圣和公正的。因此,如果这些人都被判定无缘受惠于上帝的恩泽,那一定是由于他们违背了上帝的教导,犯下了某种罪孽,因为正如《圣经》所说,上帝的教导就是人们须遵守的律法。而且根据人们的良心所承认的公正法则,上帝对这些人的安排似乎也是公正的,尽管其判断标准我们尚不清楚。第二,既然我们都是上帝这位制陶匠手中的陶土,那我们凭什么质问他:“你为什么要把我做成这样?”

还是继续来谈我的新伙伴吧。拥有这样一位伙伴让我非常开心。现在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教会他一切必要的东西,使他对我更有用,更便于我使唤,尤其是教他说话,同时让他能够听懂我说的话。可以说他是有史以来最聪明的学生,而且他学习时总是那么快乐,总是那么用功。每当他听懂了我的话,或者让我听懂了他说的话的时候,他就会非常高兴,因此跟他交谈是件非常愉快的事情。现在我的生活变得轻松自如起来,我开始对自己说,如果那些野蛮人不再威胁到我的安全,我甚至不介意一辈子都待在这里。

回到城堡后的两三天里,我一直在想,为了让星期五彻底摆脱他那可怕的饮食习惯,杜绝他吃人的邪念,我觉得应该让他尝尝别的肉。于是有一天早上,我带他去了树林中的羊圈。我到那里本来是打算宰一只圈养的山羊,带回家煮了吃,可是当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我看见一只母山羊躺在树荫下休息,旁边还趴着两只小山羊。于是我拉住了星期五,低声对他讲:“站住别动。”同时打手势叫他别出声。接着,我立刻端起枪,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怜的星期五,上次确实远远地看到我杀死了追击他的敌人,但他并不知道,也想象不出,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但此时他明显感到了异常地惊恐,浑身颤抖,看起来就像遭受了雷击一样,几乎就要瘫倒在地。他没有看见我开枪射杀小羊,也不相信我已经把它打死了,而是扯开了他的马甲,看看自己是否受伤。我这才明白,他以为我刚才开枪是要杀了他。他跑过来向我跪下,抱住我的膝盖,说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但我明显能看出,他的意思是求我不要杀他。

很快我就想到了一个办法,让他相信我不会伤害他。我用手扶他起来,对他笑了笑,指着那只被我打死的小羊,示意他跑去把它捡回来,他照办了。正当他仍惊讶不已,想弄清楚那只小羊是怎么被打死的时候,我又给枪装上了子弹。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一只像鹰一样的大鸟站在一棵树上,而且在我的射程之内。为了让星期五了解我的意图,我又把他叫到我身边,指了指那只鹦鹉(我以为那是一只鹰,但其实是一只鹦鹉),又指了指我的枪,接着指了指鹦鹉脚下的地面,想让他目睹我是怎么把它从树上打下来的,然后我向他示意,我马上就要开枪射杀那只鸟了。我开了枪,让他看向那边,他立刻就看见鹦鹉掉了下去。尽管我向他解释了那么多,可这次他还是惊恐万分,呆立在那里。而且我发现这次他更惊奇了,因为他没有发现我往枪里装任何东西,以为那只枪具有某种致人死亡和毁灭的魔力,它能够轻易地杀死远处或近处的人、兽、鸟或其他任何东西。这件事让他惊诧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相信,如果我听其自然,那么他简直会像崇拜神灵一样崇拜我和我的枪。至于那支枪,他一连好几天都不敢碰它;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会对枪说话,仿佛枪会回答他似的;我后来才从他那里得知,他这么做是乞求枪不要杀他。

在他对这件事的惊讶稍微缓和了一些之后,我指向鹦鹉掉落的地方,叫他过去把它捡回来。他跑了过去,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因为那只鹦鹉还没有完全死去,又扑腾了好长一段路。不过最终他还是找到了它,捡了起来拿给我。我见他对枪完全一无所知,便趁着这个机会又给枪装上了弹药(没让他看见),以便随时射杀出现的猎物。但过了很久都没有出现任何猎物,于是我只好带着那只小羊回了家,当晚我就剥了皮,切成碎块。我有一个专门用来煮肉的陶罐,就用它煮了一些羊肉,炖了一锅味道鲜美的肉汤。

我先是自己品尝了一些,接着又分了一些给我的仆人,他尝完羊肉之后很满意,看样子很喜欢。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我吃羊肉的时候竟然还要蘸盐。他向我做了个手势,表示他不喜欢吃盐,他拿了一点儿盐放在嘴里,做出要吐出来的样子,还呸呸吐了几口,然后赶紧用清水漱口。另一方面,我也把一些没有蘸盐的肉放进嘴里,假装呸呸吐了一阵,表示如果如果吃肉不放盐我就难以下咽。但这样做也没用,他已经习惯了吃肉喝汤时不放盐。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习惯在吃东西的时候放很少量的盐。

吃过羊肉喝过羊肉汤之后,我决定第二天再做烤羊肉给他吃。我按照英国人烤制羊肉的方法,在火堆两侧各架上一根带叉的木杆,接着在两者之间搭上一根横杆,再用绳子把羊肉绑在横杆上,然后不停地转动横杆,让羊肉在火上翻来覆去地烤。对于这种烤制羊肉的方法,星期五感到很新奇。但在尝过烤羊肉之后,他又用各种方式告诉我他特别喜欢这种味道,我显然明白他的意思。最后他告诉我,他再也不吃人的肉了。听他这么说,我感到非常高兴。

第二天,我安排星期五打谷子,并用我以前说过的老办法将打出来的谷子筛出来。很快他就学会了该怎么做,而且做得和我一样好;特别是后来在他明白了这么做的意义之后,就干得更起劲儿了,因为在筛完谷子之后,我让他观看了我做面包以及烤面包的全过程,于是他明白这些谷子是用来做面包的。没过多久,星期五就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揽下来了,而且干得和我一样好。

我开始意识到,现在要养活两个人了,而不再是一个人,因此我必须开垦出更多的土地,种更多的庄稼。于是我划出了一块更大的地,开始像以前那样用篱笆将它围起来。星期五干活的时候不仅非常乐意、非常卖力,而且还很愉快。我告诉他这么做的目的:因为他现在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们必须种更多的谷子,这样才能收获更多的粮食,做更多的面包,足够他和我两个人吃的。他似乎非常明白这一点,还告诉我,他认为我为他所付出的劳动,比我为自己所付出的还要多;只要我告诉他该怎么做,他就会更加努力地为我工作。

这是我在岛上度过的最愉快的一年。星期五的英语已经讲得很好了,几乎能理解我要他去取的任何物品的名字,以及所有我差遣他前往的任何地方的名字。他很喜欢和我交谈,简而言之,我现在又能够经常使用我的舌头了——当然我指的是说话,而他来之前,我几乎没有机会使用它。除了和他交谈的乐趣之外,我对他本人也感到非常地满意。他的纯朴和真诚带给我的真切感受与日俱增,我开始真正地喜欢上这家伙了,我甚至相信,他爱我胜过他以前可能爱过的任何东西。

我曾经有意想试探一下他,看他是否还想回到他自己的国家。这时,他的英语已经学得相当不错了,几乎可以回答我的任何问题。我问他,他所属的这个国家是否从未打过败仗。听了这话,他笑着回答:“是的,是的,我们总是打得比别人好。”他的意思是说,他们总是打胜仗。于是我们开始了下面的谈话。“既然你们总是打胜仗,”我问道,“那你怎么会被俘呢,星期五?”

星期五:但我的部落总归是打胜仗的时候比较多。

主人:怎么可能是你们打赢了呢?如果你的部落打败了对手,你怎么会被抓住呢?

星期五:我所在的那个地方,对方的人数比我们多。他们捉住了一个、两个、三个,还有我。但我的部落在别的地方打败了他们,只是我当时不在那里;我们的部落打赢的那个地方捉住了他们好几千人。

主人:那为什么你们部落的其他同伴不从敌人手中把你们救回去呢?

星期五:因为对方用独木舟把被抓走的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还有我全都带走了;那时候我的部落还没有独木舟。

主人:那么,星期五,如果你们部落抓到了对方的人,你们会怎么处置他们呢?也是带走他们,然后吃掉吗?

星期五:是的,我们的部落也吃人,我们会把抓到的人全部吃掉。

主人:那你们一般会把这些被抓的人带到哪里去呢?

星期五:带去别的地方,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

主人:你们也会到这座小岛上吗?

星期五:是的,是的,我们会来这儿,但有时也会去别的地方。

主人:那你们曾一起来过这里吗?

星期五:是的,我们来过这里。(他指了指小岛的西北方向,看来他们经常去那边。)

通过这次谈话我得知,星期五以前也和那些野人一样,经常和他的族人在岛的另一端上岸,举行那种骇人听闻的人肉宴,就像这次他被带到这里来差点儿被人吃掉一样。过了一段时间,我鼓起勇气,把他带到岛的另一端,也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地方,他很快就认出了那个地方,并告诉我,有一次他们在那里一共吃掉了二十个男人、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他还不会用英语说出“二十”这个词,因此他就把许多石头排成一行,用它们来表示人数。

我之所以讲这段话,是因为我想借此引出下面的一些我关心的话题:在这次谈话之后,我就问他我们的岛距离对面大陆的海岸有多远,独木舟在两者之间航行时是否经常出事。他告诉我没有任何危险,独木舟从来没有出过事。但是,在离海边不远的地方,有一股激流和大风,它们总是早晨朝向一个方向,下午朝向另一个方向。

以前我一直以为这些激流只不过是由于潮水的涨落引起的,到后来才知道,这是由奥里诺科大河水位的大幅涨落所引起的。后来我发现,我们所在的这座小岛正好位于这条大河的出海口;而我们面向西北方所看到的那片陆地,实际上就是特立尼达岛,位于河口的正北方。接着我又问了星期五无数个问题,都是关于这里的风土人情和地理状况的,也包括附近的一些部落情况等。星期五将他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我又问了他附近的一些部落的名称,但他只回答了“加利布”这个名字。

我一听这个词的发音就明白,他指的是加勒比人。我们的航海地图上把加勒比地区列为美洲的一部分,从奥里诺科大河河口一直延伸到圭亚那及圣玛尔塔。这时他又指着我的胡子告诉我,在月落方向(应该指的是西面)很远的地方,住着很多像我一样长着胡子的白人,他们杀死了许多人——这是他的原话。正如我前文提到过的,星期五口中的“长着胡子的白人”指的是西班牙人,他们在美洲的暴行已经臭名昭著,这一带所有部落的子孙都不会忘记。

我问他是否能告诉我,怎样才能离开这座小岛,去到那些白人中间。他告诉我:“可以,可以,可以乘两只独木舟去。”我一时无法理解他的意思,也无法让他详细解释他所说的“两只独木舟”是什么意思。最后,费了好大的劲儿,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这艘船一定要很大才行——足有两只独木舟那么大。

星期五的谈话内容让我很感兴趣。从那时起,我的内心就产生了一些希望——我希望总有一天,我能找到一个机会逃离这座小岛,而这个可怜的野人可能会帮我实现这个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