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野人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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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季很快便如期而至,隨著天氣的好轉,我的冒險計劃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我每天都在為這次航行做準備。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儲備足夠的食物,以供這次航行之需;我們打算在一兩個星期內挖開船塢的堤壩,讓我們的小船下水。一天早晨,當我正忙著這些準備工作的時候,便叫來星期五,讓他到海邊去捉一隻海龜回來。我們一般每周都要捉一隻海龜,因為海龜蛋和肉的味道確實很鮮美。星期五去了沒多久就飛奔著跑回來了,縱身躍過了外牆,快得就仿佛雙腳根本不著地一樣。我還沒來得及問他怎麽回事,他就大聲向我喊道:“啊,主人!主人!糟了!出大事了!”“怎麽了,星期五?”我問道。他喘著粗氣,結結巴巴地回答:“啊,那邊,那邊來了一隻、兩隻、三隻獨木舟!一隻、二隻、三隻!”看他驚慌的樣子,我以為來了六隻獨木舟。但仔細詢問之後,我才知道隻有三隻。“沒事的,星期五,”我說道,“不要害怕。”盡管我竭盡全力給他打氣,但這個可憐的家夥還是嚇得要命。可能他以為那些人是專門過來找他的,要把他切成碎塊吃掉。這可憐的家夥渾身顫抖,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隻能盡我所能地安慰他,告訴他我和他一樣危險,他們會把我和他一起吃掉的。“但是,”我說道,“星期五,我們必須下定決心同他們戰鬥。你能打仗嗎,星期五?”“我學會了開槍,”他說,“但他們來了很多人。”“別擔心,”我說,“我們隻用槍就能把他們嚇死,所以根本不用出手。” 所以我問他,如果我決定保護他,他是否也會保護我,站在我身邊,服從我的命令。他回答說:“主人,就算你叫我死,我也會照做的。”於是我拿來一打蘭[27]朗姆酒,遞給他。這些酒還剩下不少,因為我一直喝得很節省。他喝完後,我叫他拿上兩支我們經常帶在身上的火槍,裝上和手槍子彈一樣尺寸的大號鳥彈。然後我拿了四支火槍(每支都裝上兩顆普通子彈和五顆小子彈)以及兩支手槍(各裝了兩顆子彈)。最後我像往常一樣,把我那把沒有刀鞘的腰刀挎在腰間,再讓星期五把我送他的斧頭也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