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手規則是由法國組織行為學家G·斯達特那提出的,它指的是,運用權力要明智和果敢,這是做一個領導最為重要的兩個方麵。
現在給你個機會去問一個公司領導,說:給你一個愛搬弄是非的下屬你煩不煩?那麽這個領導給你的答案是肯定的:煩!但對於一些領導可能不僅煩,而且很害怕,他怕那個愛撥弄是非的下屬讓他下不了台,讓他威信掃地,讓他工作做不好,如果這樣的話,領導就會在他的上司麵前直不起腰。
其實每個領導的手下,都會有幾個愛搗亂的下屬。他們的存在就好像是為了考驗領導的能力,結果有些領導果真被考住了,竟然對這些下屬不知如何對付,可能表現出來的就是畏畏縮縮不敢管教,或者為了滿足這些下屬的無理要求而虧待另一部分下屬。這兩種辦法,都是不明智的,而且注定會導致失敗。這種失敗的領導,當然也就被證明是不合格的。
管理是調和、解決複雜人事關係的煩瑣工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特別是那些常常愛挑撥離間、惹是生非的下屬更是令人頭痛,難以管理。但如果你想使員工之間形成良好和諧的人際關係和工作環境,就必須要解決這些問題下屬,否則他們會在公司製造是非,致使員工人心渙散,工作雜亂。
對於愛搗亂下屬,需要特殊的方法對待,而且還需要格外的注意,因為這些人天生具有潛在的或實際的破壞能力。他們可以破壞人與人之間的友好關係,他們能在任何團體中製造混亂。而且,想成為一個合格的領導,麵對愛搗亂的下屬你絕對不能畏懼、退縮。
在你準備管教那些愛搗亂的下屬之前,先要把他們和其他安分守己的下屬區別開來,鑒別誰才是給你製造麻煩的人,然後才能考慮去對付他們。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應該知道怎樣確定一個人是否是一個可能造成麻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