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中的規則

過度理由規則: 激勵是一種策略,更是一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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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理由規則是指,每個人都企圖讓自己和別人的行為看起來合理,於是就會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合理的理由辯解,一旦找到了足夠的理由,就很少再去深思自己的行為是對還是錯。

1971年,德西和他的助手做了一個實驗,證明了過度理由規則的存在。他以大學生為實驗者,請他們分別單獨解決測量智力的問題。

這個實驗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每個實驗者都自己解題,不給任何獎勵;第二階段,實驗者被分為兩組,A組的實驗者在解決一個問題之後就會得到1美元的報酬,B組則不給;第三階段,自由休息時間,實驗者想做什麽就做什麽,目的是考察接受實驗的這些人是否維持對解題的興趣。

實驗結果表明,沒有獎勵的一組休息的時候仍然繼續解題,而獎勵的那組雖然在給報酬的時候十分努力地解題,但在不能獲得報酬的休息時間裏,明顯地失去了解題的興趣。A組的金錢獎勵,做為外加的過度理由,造成明顯的過度理由規則,使A組的測試者用獲取獎勵來解釋自己解題的行為,從而使自己原來對解題本身有興趣的態度出現了變質。到了第三階段,獎勵一旦失去,對態度已經改變的那些實驗者,沒有獎勵的時候就沒有繼續解題的理由,而B組測試的人對解題的興趣,沒有受到過度理由規則的損害,因而,第三階段仍繼續維持著對解題的熱情。

表揚、鼓勵和信任,往往能激發一個人的自尊心和上進心。但獎勵的原則應是精神獎勵重於物質獎勵,否則易造成“為錢而工作”的心態。同時獎勵要抓住時機,掌握分寸,不斷升華。在給予恰當物質獎勵的同時,還必須讓職員認為他自己勤奮,上進,喜歡這份工作,喜歡這家公司,而不能簡單地把工作與待遇掛鉤。

走近互聯網巨頭Google公司的總部,人們會發現這裏絲毫沒有大公司那種緊張嚴肅的氣氛,所有的員工看上去都很放鬆。他們享受著許多公司不具有的特別待遇,比如可以在公司裏接受免費的按摩,可以打乒乓球、遊泳或者到一間冰淇淋吧裏去小憩一會兒,還可以免費吃到由大廚用有機原料做的飯菜。不僅如此,雇員們還被鼓勵將其五分之一的工作時間用於任何形式的戶外活動。這種休閑,甚至散漫的工作狀態,在一些批評者看來是網絡泡沫經濟的顯著表現,但Google卻正是靠著這種方式,成功地將一批年輕的技術精英凝聚起來,並使其能量得到最大限度的釋放,從而為公司賺得大把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