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數清代曆史上最窮的京官,劉光第應該可以上榜。
我們知道劉光第,一般都是因為他是“戊戌六君子”之一,因為參與百日維新被殺害於菜市口,同時他也有詩名,是清末維新派的著名愛國詩人。但是對於他的經濟狀況,很少有人注意。
劉光第是四川人,光緒九年(1883年)高中進士,授刑部候補主事,時年不過二十五歲,在當時可謂少年得誌。但是奇怪的是,中了進士之後,他卻一直沒有到北京去當官。為什麽呢?因為家裏太窮,他拿不出到北京當官的本錢。直到光緒十四年(1888年),就是中進士五年後,他獲得了親戚一筆資助,才能起程奔赴北京。他在北京做了十年京官,在京官生涯的最後幾個月,劉光第才因參與戊戌變法達到仕途的頂點: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1898年9月5日)被授予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但是這段輝煌持續的時間十分短暫,到了八月十三日(9月28日)他就因變法失敗被殺害。
劉光第的整個京官生活,都窮得一塌糊塗。一般京官都住城裏,上下班方便,他卻住在郊外。因為他付不起城內的高昂房租,所以他在北京南西門外找到一座廢棄的菜園子,當中有幾間舊房,簡單收拾了一下,就住了下來。當然,史書說得很客氣,說他之所以住在這裏,是因為不願意在北京城裏呼吸汙濁的空氣:“君惡京師塵囂,於南西門外僦廢圃,有茅屋數間,籬落環焉,躬耕課子。二三友人過訪,則沽白酒,煮芋麥餉客。”[1]
劉光第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水平都很低。清代京官的收入當中,有一項實物補貼叫“祿米”,就是大米。但是大部分時候,京官領到手的祿米都質量低劣,根本無法食用。因為管理糧倉的官員往往會把好米私下販賣掉,然後把劣米偷運進倉充數。在發放祿米時,糧倉官員會“先將黴爛之米充放”,雖“間有好米,亦多摻和灰土”[2]。因此一品大員能領到些好米,中下級官員領到的基本都是放了好幾年的陳化老米,且“老米多不能食”[3]。一般人都領出來低價賣掉,買的人用作牲畜飼料。隻有劉光第一家領到之後,是自己吃掉的。劉光第在書信中說,“幸兄齋中人俱能善吃老米”“幸兄宅中大小人口均能打粗,或時買包穀、小米麵及番薯貼米而食”[4]。因為一直處於艱難之中,所以劉家中的大人小孩子都很能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