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解人間不自由

第19章 一邊是朋友,一邊是愛人

字體:16+-

鬱達夫通過一組詩公開發表聲明,說自己的妻子與自己的好友發生了外遇,他要離婚。這件事既可以說駭人聽聞,又可以說無奇不有。

《毀家詩紀》的第二首是:

擾攘中原苦未休,安危運係小瀛洲。

諸娘不改唐裝束,父老猶思漢冕旒。

忽報秦關懸赤幟,獨愁大劫到清流。

景升兒子終豚犬,帝豫當年亦姓劉。

本詩字麵上寫的是1931年至1937年初發生的國家大事:一是東三省被日軍占領,一是西安事變,“景升兒子終豚犬”,這是曹操的評價,說劉表的兒子都是豬狗,這句的殺傷性非常大,罵人不孝乃至於此。罵的這個“兒子”就是張學良,鬱達夫認為東北淪陷跟張學良有很大的關係,至於西安事變,張學良也是主導者。盡管鬱達夫是中國左翼力量的代表人物,但他已經形成了對張學良的一種固有看法,所以不分青紅皂白一律貶低。

盡管詩裏沒有提到什麽私人問題,但如前一首一樣,還是在自注中有所透露。鬱達夫說,曾經讓王映霞到福州來跟他一起住,但住了幾個月,王映霞就回到了浙江。在此期間,杭州的家中不時有人傳講王映霞形跡不檢,但鬱達夫表示自己不信。期間,王映霞還告訴他一件事,許紹棣夫人久病難愈,許情深義重,請醫生打了一針,讓許夫人“安樂死”。但按照民國的法律,擅自給病人進行“安樂死”,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哪怕家屬認可也不行)。

這裏有必要介紹一下許紹棣。他是浙江臨海人,畢業於上海複旦大學,後來成為國民黨浙江黨部的宣傳部部長,一路升到了浙江省教育廳廳長之位。許紹棣在近代史上的名氣,除了這一“桃色事件”,還有就是被魯迅罵過——魯迅說自己參加“中國左翼作家自由同盟”的時候,就因為許紹棣的告發,導致國民黨通緝他,不得不在內山書店躲了一個多月,才消此厄難,因此,他就罵許紹棣“陰險無恥”。

按理,近代史上的這些人,一旦被魯迅罵過,很難有什麽好下場。但許紹棣除外,有人評價他在浙江省教育廳廳長的位置上做得非常好,是一個方正清廉的官員,而且事情也做得非常好,主要功績是發展教育文化事業,同時還兼任當時的《民國日報》社長,1949年後到台灣,成為“中央日報”的董事。

按理,許紹棣也算是鬱達夫的好友,二人在上海、杭州兩地交情匪淺,王映霞也是通過丈夫才認識的許紹棣。這種“朋友妻,不可欺”的江湖邏輯,許紹棣不可能不知道吧?那為何又偏要惹出一段事來呢?

後來,王映霞在自傳裏也有這麽一段回憶,她說:“俗話說:做人難、難做人、人難做、做難人。我和鬱的爭吵、出走、最後離異,凡事種種似乎均歸之於我與許紹棣相識為導火線。”說明她對這件事的態度跟鬱達夫的態度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各有各的證據。那麽問題就來了,是否許紹棣這個“中間人”出了什麽問題呢?

在《毀家詩紀》的第三首中便有說明:

中元後夜醉江城,行過嚴關未解酲。

寂寞渡頭人獨立,滿天明月看潮生。

這首詩根據鬱達夫的自注我們可以知道,在上海見了郭沫若後,局勢日漸緊張,由於日軍占領了海上通道,他隻能從陸路進入福建,於農曆七月十六夜到了嚴州,一路曉風殘月,行程之苦,前所未有。到了福建,他將王映霞安排在阜陽的避難處,這裏是鬱達夫的老家,他給王映霞租了一間房子。但住了不滿兩個月,王映霞就抱怨生活太苦,隨許紹棣去金華、麗水同居了。這是鬱達夫注裏麵的原話,說自己的妻子跟好友去同居了。

接著,鬱達夫又寫:“其間曲折我實不知,隻聽得從浙江來的朋友講,說許廳長新接的一夫人倒很快樂,我一直一笑付之,但我深知許廳長為我的好友,又為浙江省教育界領袖,料他乘人之危,占人之妻等事,絕不會做,況且日寇在各地之**擄掠,日日見諸報上,斷定在我們自己的抗敵陣營裏,當然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但是人之情感,終非理智所能製服,利令智昏,欲自然亦能掩智。”

言下之意,就是欲望能掩蓋人的理智,所以“我一接到映霞和許君同居信後,雖屢次電促伊來閩”。當時的情況是,王映霞離開阜陽之後,確實住到了麗水附近的浙江省政府機關臨時辦公住宿地點,她帶著三個小孩住在樓下,許紹棣因為自己的夫人也去世了,也帶著三個小孩避難到這個地方,住在樓上。一個單身父親,一個單身母親,都帶著三個小孩,互相照應之類的事情,也是人之常情。

在這段時間,有人去福州探望鬱達夫,口稱:“一座精致、寧靜的老式庭院裏,隻住著鬱達夫和一個幫忙的女傭人。”他打聽王映霞和子女的消息,鬱達夫隻是淡淡地說“映霞回杭州去了”,而這位女傭人也幫腔說“太太來福建不久,就說去杭州搬東西,去了幾個月沒回來”。

顯然,鬱達夫不願意談起此事,那麽到底王映霞跟許紹棣是不是有這樣的關係?如果沒有,那麽二人分分合合之下,王映霞為什麽還是不願來福州與鬱達夫同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