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無意識

第7章 無意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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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預設的目的和可能的途徑,可以讓人們超越本書上篇所探討的那些階段,也就是個體化的方法。隻要我們把個體性理解為我們最內在、最根本且無法比較的獨特性時,個體化便意味著:成為個體,成為自己的本質我。因此,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來表示“個體化”,即“本質我的實現”(Selbstverwirklichung)或“本質我化”(Verselbstung)。

前麵幾章所討論的那些發展的可能性,其實就是去本質我化(Entselbstungen),即人們為了某個外在的角色或某種虛構的意義而放棄本質我(Selbstentäußerungen)。如果人們著重外在的角色,本質我便不敵社會的認可而退居次要地位;如果人們著重虛構的意義,本質我便不敵原初意象的自我暗示(Autosuggestion)的意義而退居次要地位。在以上這兩種情況裏,集體性都占有優勢。當人們為了集體性而放棄本質我時,便符合社會的典範。雖然人們甚至把本質我的放棄視為美德和社會責任,但這樣的做法卻也會受到他人自私自利的糟蹋。利己主義者被認為是“selbstisch”(自私自利的),但這個形容詞卻和我在這裏使用的“Selbst”(本質我)這個概念沒有關係。至於實現本質我看來好像和放棄本質我是對立的,實際上卻非如此。這樣的誤解之所以非常普遍,是因為人們無法充分區別個人主義和個體化的緣故。個人主義就是刻意凸顯和強調自以為本身所擁有,卻和集體的考慮和責任相衝突的個體特性;然而,個體化卻恰恰意味著個體可以更好且更徹底地達成集體所交付的使命,因為,隻要個體特性受到充分的照顧——而不是被忽視甚至壓製——個體便可以對社會做出更多貢獻。換句話說,個體特性絕不該被理解為個體的實質性內容或組成部分的異質性,而應該被視為個體本身那些普遍存在的功能和能力,所特有的組合比例或細微差異。這就好比人類的臉孔都有一隻鼻子和兩個眼睛等,但這些普遍存在的因子卻帶有變異性(Variabilität),而正是這種變異性構成了個體特性。因此,個體化隻是一種心理的發展過程,而這種發展過程則使個體達成本身所預設的目的,也就是把人變成某個特定的已定型的個體。由此可見,個體化的個體並非人們通常所認為的自私自利的人。他們隻是保有本身的特性,但這種個體的特性——誠如我剛才所提到的——卻截然不同於自私自利或個人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