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活出你自己(全3冊)

第30章 活出自己的偉大(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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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幸福,

在於洞察每一事物之“整體及其實質”,

明了其“本體及其起因”;

全心全意做公正的事、說真實的話。

你輾轉祈求的那一件東西,立刻就可以得到,隻要你不拒絕給你自己。那即是說,如果你不懷念過去,把將來交付給上蒼,以虔誠與公道來麵對現在:“虔誠”,以便愛你的命運,因為自然把那命運交付給你,把你交付給那命運;“公道”,以便暢言真理而無需矯飾,凡有所為皆合於法而且與其本身價值相稱。不要令任何事物妨礙你,無論是別人的惡意,或你自己的主張,或悠悠眾口,或環繞在你肉身的感覺;因為受影響的部分會照顧它自己。

自古以來,有操守、有修養的哲學家曆代都不乏其人,位居至尊、叱吒風雲的皇帝也是史不絕書的,但是以一世英主而身兼苦修哲學家者則除了瑪克斯·奧勒留外恐怕沒有第二人。這位1800年前的曠代奇人於無意中給我們留下了這一部《沉思錄》,我們借此可以想見其為人,窺察其內心,從而對於為人處世律己待人之道有所領悟,這部書不能不說是人間至寶之一。

梁實秋批注

如果在大限將至之際你能不顧一切,隻是尊重你的理性以及內在的神明,不怕早晚有一天要死,怕的是不曾開始按照自然之道去活,那麽你便是一個對天無愧的人,在你的本鄉也不算是一個異客,對每日發生之事也不會覺得突兀而為之驚奇,也不至於東靠西靠彷徨無主。

天神能看見所有人的脫去糠秕外殼的內心。因為天神用他的慧力,隻能接觸到由他本身放射到人身上去的那一部分,但是如果你自己也習慣於這樣做,你便會解除大部分的煩惱。因為不注意軀殼的人,我相信,不會浪費時間在衣服、居住、名譽以及其他附屬的外表的事物上。

你是三樣東西混合起來的——肉體、呼吸氣、理智。前二者確是屬於你的,因為你必須把它們保持住,但是真正講起來隻有第三個才是你的。所以,如果你把別人的一切所做所說的、你自己一切所做所說的、一切將來會困擾你的、一切你不能自主的被軀體或與軀體相連的呼吸氣所牽涉而無法擺脫的、一切身外環繞著旋動的形形色色完全割除,從你的心上割除,以便使你的理智從命運的偶然性中解脫出來,過純潔而自主的生活、做公正的事、接受所遭遇的一切、說真實的話——如果,我再說一遍,你把來自肉體影響的一切,以及過去未來之事,全都從你的理性上解除掉,把你自己變成為恩培多克勒手中的渾天儀一般——“渾圓無跡,安穩自如”,訓練你自己隻過自己的生活,亦即現在,那麽你便可寧靜地、和平地、稱心如意地度過餘年。

我常驚訝,我們每個人愛自己勝過愛其他的人,但是對於自己對自己的看法之重視,遠不如別人對於自己的看法。無論如何,如果有一個神或聰明的教師來命令一個人,心中不可起任何不可公開的念頭,恐怕這人一天都不能忍受。所以很明顯的,我們重視鄰人對我們的意見,遠超過我們自己的意見。

天神把一切東西都安排得好,對人類也懷著善意,何以竟忽略了這一件事——有些人,很好的人,與神有密切交往,靠了虔誠的行為與禮拜和神有極親切的關係,而一旦死了之後,何以竟不重生,竟完全毀滅呢?如果確實是如此,不必懷疑;如有另作安排之必要,他們會另做安排。因為如果是合理的,一定也是可行的;如果是合於自然之道,自然會使之實現。所以,情形既然不如此,如果真是不如此,你盡管放心,那一定是不應該如此。就是你自己也明白!“你這樣大膽直問,是在和神理論。”但是我們不該這樣地和天神辯難,縱然天神不是無限的公正與良善。不過天神縱有可議之處,他們也絕不會在他們悉心布置的宇宙秩序之中,粗心大意地留下任何不合理的事物。你沒有希望獲得成功的事,也要去做。就是左手,因缺乏練習而效率較差,但是握起韁繩卻比右手更抓得緊些——因為勤加練習之故。

試想一個人垂死的時候,其身心是什麽樣子?再想想人生的短暫,過去與未來的時間之無底深淵,一切物質之脆弱無力。

看看剝去外殼的“因果關係之原則”;一切動作的目標;苦痛是什麽?快樂是什麽?死是什麽?名譽是什麽?一個人內心不安,該怪誰?一個人怎樣才不會受別人的妨礙?一切事皆由我們的看法而決定!

在實際運用行為的原理時,我們應該模仿鬥拳者,而不是比劍者。因為後者用劍之後要放到一邊,繼而還要再拾起來,前者隻要握緊拳頭便可。

看事物的本來麵目,分析它們為本質、起因、目標。

人是多麽有力量,隻做天神所讚許的事,並歡迎天神所分配給他的一切!不要為了自然的程序而指責天神,因為他們做錯事,自主的或不自主的;也不要指責人類,因為他們除了不自主的以外,什麽也沒有做。所以對誰也不要指責。

對“一切人生遭遇”感覺驚訝的人,是何等的荒謬可笑!

一定是,或者先有一種必然性與固定計劃,或者是有一個仁慈的神明,或者是一個毫無計劃與主宰的混沌。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受刺痛何必發怨聲?如果有一個慈悲廣被的神明,要使你自己值得受上蒼的眷顧。但是如果是一個茫無指導的混沌,你自己應該慶幸,在這樣的洶湧的大海裏,你自己有指揮若定的理性;如果波濤把你衝走,讓它衝去你的肉體、呼吸氣及其附屬的一切——因為它永遠不會衝去你的理智力。

什麽!一盞燈在火焰未被撲滅之前是會照耀光明的,難道你在未死之前就先喪失了內心中的真理、公道與節製力?

有人使得你認為他是做錯了事。“但是我怎麽會知道那是一件錯誤的事呢?”如果他是有過錯,也許他自己已受內心譴責,好像是抓破了他自己的臉皮呢?一個人不要“壞人做錯事”,等於是不要“無花果樹的果實不流酸汗”,不要“嬰兒啼叫”,不要“馬嘶鳴”,不要“其他必定如何如何的偏不如何如何”。唉!這樣性格的人,不這樣又該怎麽樣呢?如果你看著不順眼,改正他的性格。

如果是不該做的,不要做;如果是不真實的,不要說。要控製住你自己的衝動。

永遠要看一件事物的整體。使你產生印象的到底是什麽?說明它、分析它,其起因如何?其本質如何?其目標如何?其到期必定死滅的生存期間有多麽長?

你終於會覺察——你在內心裏有一點什麽,比產生情欲並使你成為傀儡一般的那些東西要好得多,要更近似天神。我的內心在忙著做什麽呢?恐懼嗎?猜疑嗎?肉欲嗎?其他類似的事嗎?

第一,避免漫無目的的行為。第二,以有助於公共利益為唯一的行為目標。

要常想到,很快地你就要不複存在,歸於烏有之鄉,並且你現在所看見的一切,現在活著的所有的人,亦複如是。因為按照自然法則一切事物必定要變化,要變形,要消滅,以便使別的事物接替而生。

要記取!一切皆是你的主觀見解,而那是可以由你控製的。把你的見解消除,這是你可隨意為之的。看吧!一片寧靜!像是一個剛剛轉過山岬的航海者,你會發現眼前是一片風平浪靜的大海。

任何單獨的一項活動,不論是什麽活動,如適時而止,並不會因停止而吃虧,做那活動的人也不會因那活動停止而吃虧。人生亦複如是,我們的全部動作在適當的時候停止,並不因此而吃虧。在適當時候,結束這一連串動作的人,也並無任何困窘之可言。適當的時候及終點是由自然來定的,有時候甚至也可由我們每個人的性質來定,例如老年的來臨。不過,宇宙自然之道是不可抗的,其每個部分經常要有改變,因為它並不給他帶來恥辱,如果那既非個人所能自主,又無害於公共利益,而且是一件好事;因為就宇宙而言,這是適時的、恰如其分的、符合整體趨勢的。與神走著同樣的道路,在思想上與神懷著同樣的目標,這樣的人可以說是一個由天神生下來的人了。

你必須隨時使用三條規律。第一,凡所作為,勿做無目的之事,勿做與公道背道而馳之事;要理解:凡身外遭遇之事,全是由於偶然或由於天意,並且你沒有理由去怪罪偶然或天意。第二,想一想一個人如何地由成胎以至於秉有靈性,由秉有靈性以至於交還那靈性,是由什麽造成的?解體之後又變成什麽?第三,如果被帶到半天中,你俯瞰塵寰及其形形色色,會認為那是不值一顧的,因為你同時一眼可以看出天空中環繞你身邊的人如何眾多。無論你升空下望有多少次,都會看到同樣的景象,一切都是屬於同一類型,一切都是在消逝,而且,這還有什麽值得誇耀?

奧勒留的文筆確實是相當樸拙。書中前後重複之處甚多,句法有時奇簡,意義有時不甚清晰。此中文譯本亦曾妄想努力保持原作風味,殊不可知,譯成重校,不禁汗顏。幸原書價值俱在,過去曾感動無數讀者。此中文譯本如能引起讀者興趣,成為人格修養之借鏡,則是我所企望的。

梁實秋批注

放棄主見,你就會平安登岸。又有誰阻止你把它放棄呢?

你如果對任何事情恚怒,那是忘了這一點:一切事物都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而發生的。一個人的錯誤行為不幹你的事。不過,一切發生之事,過去如此,將來亦如此,目前到處亦皆如此。你忘了人與人類的關係如何堅強,那關係之密切不僅有關血球或血統,而且有關理智。你也忘了這一點:每一個人的理智即是一個神明,而且是從那裏來的,沒有什麽東西是屬於一個人自己的。他的孩子、他的軀體、他的靈魂全是來自神明。還有,一切都隻是主見;一個人隻是在現在活著,他失掉的也隻是這現在。

你要不斷地思念著那些對一切極端不滿的人,以名譽或災難或敵意或任何特殊命運而與眾不同的人。然後考慮一下:“而今安在哉?”煙、塵、傳說,甚至連傳說都不存在。這一類的例子俯拾即是——在鄉間的法畢烏斯·卡特林諾斯[79],在他的花園裏的陸舍斯·盧帕斯[80],在拜愛的斯特丁尼阿斯[81],在卡波利的提貝利阿斯[82],以及維利阿斯·茹佛斯[83]——對任何事物之縱情耽嗜,其結果又當如何?被人狂愛的東西,到頭來毫無價值!一個人在他自己範圍裏,毫無虛矯地做成為一個公正的、有節度的、崇拜神明的人,那是何等的哲學家的風度!自以為毫不自負的那種自負,乃是最令人難堪的事。

如果有任何人問:“你在什麽地方看見了天神?你如何能確信天神之存在?以至成為這樣虔誠的崇拜者?”我這樣回答:首先要說,他們是甚至眼睛都可以看見的[84];再說,我也沒有看見過自己的靈魂,但是我尊敬它。所以不斷地證明他們的威力,我確信神是存在的,我尊敬他們。

人生的幸福,在於洞察每一事物之“整體及其實質”,明了其“本體及其起因”;全心全意做公正的事、說真實的話。做完一件善事,緊接著再做一件,使中間毫無空隙,這樣便可有人生的樂趣,此外更有何求?

太陽光是的確有的,雖然被牆、山及無數別的東西所遮蔽。共同的本質也是的確有的,雖然它分裂為無數的個體而各有其特征。一個整個的靈魂也是的確有的,雖然它分配給無數的生物而各有其限度。理智的靈魂隻有一個,雖然好像是分裂的。上述事物之中,例如呼吸氣等等部分,乃是物質的基層,既無感覺亦無互相關聯。但是就是這些部分,也是靠了理智及其吸引力而被交織在一起。但是心靈特別地好與同性質者相結合,其團結的精神是沒有間斷的。

你有何希求?繼續生存嗎?但是是否還要感覺?欲望?生長?使用語言?運用思想?這些事物之中哪一樣是你想要的?如果這些事物全然不值一顧,你最後就隻好努力追隨理性、追隨神明。但是重視人生的一切,又怕一死萬事皆空,那是與追隨理性與神明相衝突的。

每人能享受的時間乃是廣大無垠的時間中多麽渺小的一部分!一轉瞬即消逝於永恒中,人又是宇宙本質之多麽渺小的一部分!你是在大地上,多麽渺小的一塊土地上麵爬!想著這一切,什麽事都是不重要的,除了按照你的本性做事,接受宇宙自然所帶給你的一切。

理性如何使用?那是關鍵之所存。其他一切,無論你是否有選擇餘地,隻是塵埃與煙雲而已。

下述事實可以最有效地幫助我們蔑視死亡——把快樂當作好事、把苦痛當作罪惡的人們,也都蔑視死亡。

哲學家伊壁鳩魯關於免除對死亡之恐懼有如下之三段論法:“我們生存時,死尚不存在;死來時,我們已不生存,所以死與我們毫無關係。”

梁實秋批注

對於視及時而死為樂事的人,死不能帶來任何恐怖。他服從理性做事,多做一點或少做一點,對於他是一樣的,多看幾天或少看幾天這世界,也沒有關係。

人,你已是這個世界的一公民,延續一百年或五年,有什麽關係呢?法律是對大家一樣的。從這世界中被趕出去,不是被一位暴君趕出去,也不是被一位不公正的法官趕出去,而是被當初把你安放進去的自然之道所趕出去,那又有什麽難過之可言呢?雇用喜劇演員的地方長官,隨時可以命令那演員從台上下去。“但是我尚未演完我的五幕戲,我才演完三幕。”很可能是這樣,不過在人生中三幕也可算是一整出戲了,因為這戲是否已經完成,要由當初編戲的和現在宣布終場的人來決定。你不負任何責任。愉快地離去吧,因為那解放你的人也是很愉快的。

我們中國的民族性,以篤行實踐的孔門哲學為其根基,益以佛學的圓通深邃和理學的玄妙超絕,可以說是把宗教與倫理熔於一爐。這樣的民族性應該使我們容易接受斯多亞派哲學最後一部傑作的啟示。

梁實秋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