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會在維也納的“猶太精神同一學會”(Jewish Soul Identity Institute)給猶太學生開展講座。在講座中,我常常提出一個問題:是什麽把一個人定義為猶太人?
通常,學生們會很快回答說,這指的是一種宗教生活,履行猶太戒律(上帝賜給猶太人的戒命),遵循托拉(猶太人聖經以及聖人們對它的注釋)。
也許他們以為這是我想聽到的答案。
同樣,當我問“什麽是猶太[1]”時,他們回答說這是一種宗教。
而我給出的觀點,讓他們驚訝不已: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猶太人,絲毫不取決於他與宗教的聯係,也不取決於他對戒律的履行,甚至不取決於他的信仰。
根據《塔木德經》(猶太律法),一位猶太人也可以是一位無神論者。
於是,一些學生嚐試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問題:猶太母親的子女就是猶太人。換句話說,猶太人的身份是由遺傳基由所決定的——通過遺傳所繼承的某種血統(尤其通過母親——我們將稍後討論這個問題)。
雖然我基本同意這個定義,但我仍然嚐試通過問題向我的聽眾提出挑戰:“那麽改宗者呢?”
既然並不具備猶太血統的改宗者可以加入猶太民族,那麽我們又怎麽能斷言猶太民族是某些基因的統一體呢?
這時,大多數學生都陷入了困惑。他們期待我為他們揭曉謎底。但仍有勇敢者嚐試另一個角度:“它是一個國家。”
他們說,一個猶太人,是猶太人民的一分子,就像一個烏克蘭人是烏克蘭的組成部分一樣。這答案似乎直截了當,不是嗎?
事實上,盡管在當今時代,這樣的定義似乎前所未有地順理成章,然而,即使我們暫時不去質疑國家認同感的範疇,我們仍然會發現人們難以把這個定義作為判斷某人是否是猶太人的標準。
事實上,猶太國家還是一個全新的產物。
人們會說,流亡於世界各地的猶太人走到了一起,早在以色列建國前的幾十年時間中,猶太民族便煥發了新生。隻是,這些猶太人在“走到一起”之前已經是猶太人了。那麽他們又為什麽被稱為猶太人呢?
同樣,即使一位猶太人宣稱完全缺乏對於猶太國家的認同感,比如在布魯克林參加撒塔瑪運動(Satmar)[2]的哈西德教徒,或者絲毫不具備猶太民族歸屬感的某位猶太思想家,人們也認為他們是猶太人。
諾姆·喬姆斯基教授(Noam Chomsky)[3]就是一個好的例子。因為他公開反對以色列的言論而被以色列政府禁止入境。盡管如此,沒有人否認,《塔木德經》上的每個字都可以證明他是一位猶太人。
另一方麵,有許多人僅僅具有以色列國籍,但人們並不把他們視為猶太人。因為他們既沒有一位猶太母親,也從未參加過符合《塔木德經》的改宗儀式。
因此,我們發現答案要比我們原來認為的更加複雜。
毋庸贅言,既然我們著手於一本介紹猶太人的書籍,那麽就要首先回答是什麽定義了猶太人這個基本問題。
這個問題在猶太人的各個階層和群體中引發了激烈的爭論。它首先出現於以色列製定《回歸法》時的公開爭論中(這場爭論仍然沒有結束的跡象)。盡管如此,如果我們對這場爭論的各種觀點進行分析,會發現其爭論的重點似乎涉及改宗者所需要的虔誠度。
除此之外,人們對猶太人的兩個基本特征形成了廣泛的共識。
1. 並不是每個自以為是猶太人的人都被認為是猶太人——如果他們沒有經曆改宗的過程。也就是說,一個人的猶太身份並不取決於他的良好願望或情感,而是要求外在權威以及根據特定的標準來判斷。
2. 猶太母親的子女無疑是猶太人。
懸而未決的情況包括潛在不虔誠的改宗者以及僅有父親是猶太人的情況。如果一個人的父母中僅有父親是猶太人,即使在以色列《回歸法》中,他也不被視為猶太人。但基於與猶太民族的血緣聯係,這樣的人具有移民以色列並獲得以色列公民身份的資格。
以下我要提出的猶太人定義非常簡單,哪怕我們一開始就承認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總之,我們已經認同的定義是,猶太民族是一個得以擴展的大家庭,其成員和身份特征是由生理血緣基礎所決定的,但有一種例外情況——改宗者。
希伯來大學(the Hebrew University)的哈維·戈德堡教授(Harvey Goldberg)在其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寫道:
盡管約書的經義與全人類息息相關,但它尤其直接關係到僅僅人類中的一部分,因為它代代相傳的方式類似於(卻不完全等同於)人類生理上的繁衍生息。
正如我們在亞伯拉罕(Abraham)的故事中所看到的,顯然,甚至人類血緣的傳承也依賴於宗教的延續……
……我們應該把發源於亞伯拉罕的特定傳統與其他民族的曆史和傳統進行對比。猶太信仰,結合著普世的宗教訊息,蘊藏於開放性的經卷之中,聚集起千百萬人民,並讓其中的大多數人(當然並非全部)成為它血脈傳承的追隨者,困惑著其他一神論宗教,並構成了對它們的挑戰。
(摘自 Torah Vehorut)
在這裏,戈德堡提出了在猶太文化中定義猶太人的難點:“為什麽在根本上作為一種精神理想的普世訊息必須通過生理上的血脈傳承來實現代代相傳?”
戈德堡教授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回答了自己的問題:盡管生理遺傳在確定一個人的猶太身份時起著決定性的重要作用,但加入猶太民族的條件絕不僅限於生理遺傳。
我們自然可以假設一個人的子嗣會繼承他的生活方式。他們與他血脈相連,在大多數情況中,他們在他的生活方式下受到熏陶和教育,而他灌輸給他們將這種生活方式永遠延續下去的動機。
正因為如此,猶太民族起源於生理上的血脈傳承。這些猶太後裔正是猶太傳統的天然傳承者,而不是缺乏組織、天各一方、互不相幹的各個支派的人民對一個領袖的信仰。家族紐帶強化了猶太後裔遵循共同傳統,保證了傳統的延續。
根據猶太律法,不同猶太支派的後裔之間生理上的血脈聯係使所有猶太人形成了一個大家庭。無論他們漂泊何處,猶太人知道他們的手足兄弟分散在世界的其他角落,正像他們一樣。這種認知下,形成了聞名世界的猶太人之間的團結名聲,並讓他們自覺自願地投身於救助素不相識的其他猶太人之中。從猶太人聚集於以色列之地的非凡時期之前,直到現在,事實一直如此。
“猶太大家庭”並不僅僅是一種老生常談。近年來,使用幾十年內才出現的新技術所進行的研究,進一步揭示了我們長期以來所深知的真相:猶太人無疑是一個大家族。
2010年6月,《紐約郵報》發表了由紐約大學的一名教授所發現的令人震驚的研究成果,該成果刊登在權威刊物《人類基因學美國月刊》(The American Monthly on Human Genetics)上。
在檢查了歐洲德係猶太人(Ashkenazi)、西班牙係猶太人(Sephardi,來自於西班牙、希臘和土耳其等國的猶太人)以及東方猶太人的DNA後,他們發現,盡管數百名受試者有著巨大的地域差異,卻都擁有同樣的特定基因特征。
事實上,研究表明,來自於利比亞和英國的猶太人與兩千多年前的猶太人相比,其基因的相似程度仍然大於同一個地理區域中猶太人與非猶太人之間的相似程度。
無獨有偶,另一項更廣泛的調查表明,世界各地的猶太人與中東地區的定居者們有著明確的聯係。
然而,盡管猶太民族具有鮮明的遺傳特征,為新來者的大門仍然是敞開的。
在此,猶太人行為方式的另一特征也得以體現。比如,天主教出於發展為世界性宗教的最初願望,會嚐試使其宗教原則更富有靈活性。正如戈德堡教授所指出的,當聖保羅宣稱所有信主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時,天主教義從一開始就在嚐試為其宗教本身而服務。聖保羅的意思是,那些信徒即使在生理上不是,也在意識形態上仍然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聖保羅的話基本上是正確的。而改宗正是這種行為的最高表現形式。然而,這種“新猶太教”(眾所周知,天主教開始時是作為猶太教本身的一個獨立而異端的教派)的實踐,事實上導致了一個遠遠不同於真正猶太教的全新宗教的建立。
今天,當人們圍繞加入猶太教的問題爭論不休的時候,值得警惕的是,有人建議把放開對改宗者的認定標準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天主教就是一個先例:不能自覺地對改宗者確定明確的標準,易於導致一個完全不同的宗教的建立。
許多人詰問,為什麽猶太律法規定改宗者必須履行戒律,而那些完全不履行戒律的猶太人卻仍然是猶太人。這看上去像是在為潛在的改宗者刻意設置毫無必要的障礙。
那麽我就先提出一個讓你吃驚的觀點:事實上,這種手段的確有意將改宗者所適用的規則複雜化,但它並非毫無必要。
猶太民族接受改宗者的政策,會根據不同時期的政治環境而改變。在猶太文化的“黃金時代”,許多人想加入猶太民族,自然他們的動機會受到極為嚴重的猜疑。而在其他時代,向改宗者說明加入猶太民族的困難和危險則被視為是必要的。我們可以拿申請美國國籍的例子來進一步說明其中的區別。
美國憲法規定,任何出生於美國領土的人可以無條件獲得美國國籍。而另一方麵,不是出生在美國領土的人,就不得不經曆一係列冗長而令人筋疲力盡的過程來證明自己對美國的忠誠。隻有在這一過程結束後,他才能獲得那些降生在美國本土上的人毫不費力就能獲得的美國公民資格。
總之,猶太律法將改宗者視為一個“新生兒”。在實際情況中,這個定義有許多衍生分支。但對於我們的目的來說,這足以讓我們理解,正如戈德堡教授事實上所指出的,猶太教歸根結蒂是一個血脈傳承的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服從於遺傳學定律。
在猶太曆史中的大多數時期,人們都一致同意:一個人的猶太血統是由他的親生母親是不是猶太人來決定的。這種判定標準(確認他們的確是猶太後裔的意願)有著一些實用性的原因。即使完全可以確定一個人的父親是猶太人,這個判定標準仍然有效。
為什麽?
耶路撒冷的拉比,摩西·夏皮拉(Moshe Shapira),一位深諳猶太哲學的律法學者,提出了一種令人驚訝的解釋:在猶太文化中,我們發現男人與女人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男人需要完成割禮儀式才能成為猶太人,而女人從出生起便無條件地成為了猶太人,直至她死亡。這意味著,猶太母親從一開始便比猶太父親承載著更深刻、更強烈的猶太血統,而且她也更有能力將此傳遞給下一代。
重要的是,從身體的角度來看,女人為依賴於血脈相傳的傳統做出了更多貢獻。
母親賦予了嬰兒生命。她與她的孩子分享著她機體中有限的蛋白質、纖維和肌肉。女人脆弱的外表似乎是一種誤導,而實際上她擁有足夠的精神和身體力量賦予另一個人生命。
如果一位猶太男人娶了一位非猶太妻子,這表明在他的猶太人身份中具有一些弱點。他擔心僅靠自身所承載的猶太性不足以把猶太傳統傳遞給他的下一代。
那麽,在解決了一個人怎樣才能成為猶太人後,問題出現了:一個猶太人怎樣才能放棄自己的猶太身份呢?
事實上,無論猶太人通過何種方式試圖脫離其猶太身份,都無法獲得猶太教的認可。猶太教從來不是一種傳教式的宗教,因此教徒的數量一直不高。但它要求這些信徒永遠忠誠,這種忠誠不取決於個人的意願和世界觀,而是自動賦予他的且永遠無法拋棄的。
哪怕是徹底地皈依另一種宗教,無論這可能被視為多麽可悲的轉折點,也無法讓這叛教者擺脫他的猶太身份。
讓人不能選擇自己的宗教身份,這種做法是否適當呢?答案也許是否定的;但同樣,一個人沒有權利去選擇他的家庭成員,這又是否適當呢?我們應該注意到,猶太教將自身視為人們身份中一個不可分割的要素,正如一個人永遠是他親生家庭的成員一樣。
在整個猶太曆史中,有許多人希望擺脫他們的猶太身份,試圖用另一種身份來替代它,試圖抹殺它或改變它的特征。但身為猶太人,他們的命運並不能投機取巧——甚至在融入了其他民族整整四代之後,他們仍然無法擺脫他們的猶太身份。
在特定的時代,作為猶太民族的一員是令人感到自豪和榮耀的。而在其他時代,它成為了毀滅性的枷鎖。但無論外部環境如何,猶太人都不可能擺脫他們的猶太身份,正如他們的子孫後代將會一直證明下去一樣。
即使在今天,盡管大多數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國家和猶太身份而感到自豪,但也有一些人把它們視為無用的枷鎖。同樣,許多定居歐洲或美洲的猶太人試圖模糊他們的猶太身份,相信它毫無意義,甚至更糟——他們把它視為種族主義,或者麻煩的根源。另一些猶太人則苦苦思索他們到底是猶太人,還是普救論者(universalist),這個世界的公民。然而,他們或他們的子孫會意識到他們永遠無法解除猶太的聖約。
也許,2010年夏天以色列媒體發表的這個可怕的故事會有助於提醒人們這無法取消的聖約的性質:
亞伊爾·薩鬆(Yair Sasson)是一名士兵,他在服兵役期間偷偷溜出了他所在的基地。因此,他被以色列國防軍(IDF)視為逃兵。讓情況變得更加複雜的是,在逃避兵役期間,薩鬆死於一場不幸的交通事故。之後,薩鬆的家屬與國防軍之間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爭執。薩鬆的家屬要求國防軍將薩鬆認定為服役期間犧牲的烈士,並給予適當的葬禮待遇;但軍隊當局稱薩鬆是一名逃兵,在逃避兵役期間死亡,因此不能被認定為烈士,也不能給予相應的待遇。
薩鬆的家人宣稱,要是不能把薩鬆安葬在烈士陵園裏,那麽他們就把兒子埋葬在自家的客廳。最終,在薩鬆死後的第四天,政府法律顧問耶胡達·溫斯坦(Yehuda Weinstein)律師受命來解決這場爭執。他提出,正因為薩鬆在服役期間,所以才能將他稱之為“逃兵”,因此應該把他埋葬於國防軍的陵園之中。
在這些日子裏,法學家和教授們都提出,隻要國防軍還在追蹤一名逃兵,這就證明軍隊把他視為一名士兵。即使這名士兵試圖逃避他的職責,軍隊不能接受他的偷逃行為,任何情況下,在政策上都仍然應該把這名逃兵按士兵來對待。
猶太人與猶太教之間的聖約有著類似的特點。歸根結蒂,這聖約是一種契約關係。它的目的是給予猶太人民以光榮和成功。而猶太人民接受了它,把它視為一個困難的、具有挑戰性的任務——即把猶太信仰代代相傳,把它作為“眾國之上的光芒”在全人類中予以傳播。然而,這種契約關係也意味著心甘情願地為它付出代價。
從締約的那一刻起,這聖約便不允許任何一方解除約定。猶太人有義務遵循一係列特定的原則,而造物主則具體規定了自身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條件地保證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得以延續下去。聖約保證猶太民族和猶太教實現最終的目的,在末日之時賜給他們以偉大和舉世的認可。
事實上,在經曆無數代人的流亡之後,猶太民族能夠以驚人的方式回到他們的故土,而他們取得的成功遠遠超越了他們在世界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正如本書所要證明的),這些事實都罕見地提醒著人們猶太民族為實現聖約所鋪設的基礎工作。
正如在逃兵這個悲劇性的案例一樣,即使一名猶太人違背聖約,不履行他的義務,或試圖逃避它,造物主仍會繼續要求他履行聖約中所規定的他的責任。對於主來說,他繼續不知疲倦地要求這名猶太人忠誠地履行他的每項義務。
大多數人都會為自己作為其民族或故土的一員而感到自豪。幾乎所有人都深深地相信,他們成長於其中,受到其熏陶的文化是最成功和最適當的。但無論以任何標準來衡量,猶太人民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們是特別的。這不僅是一種主觀情感,也是由確鑿數據所支持的一個事實。本書正可以為讀者提供這樣一些數據。
如果你是一位猶太人,或者猶太現象使你著迷,那麽這本書正適合你。
尼凱米亞·羅森伯格(Nechemia Rothenberg)拉比
維也納 猶太精神同一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