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蠟燭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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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茨太太指認了這件大衣。她曾經把它放在廚房的火爐上烘幹過,因為熱水瓶的熱水漏出來把它弄濕了。當時她就注意到有這麽一塊被香煙燒過的痕跡。

威廉斯警官再去訪問那位指認過提司鐸車子的農夫,結果發現他是色盲。

至此痛苦的事實已然清清楚楚地擺在眼前。提司鐸的大衣的確是星期二放在車子裏不見了。他的確從海邊把車子開走了。他沒有謀殺克莉絲汀·克雷。

到了星期五晚上11點,格蘭特終於被迫承認,他們的進度是原地踏步,和整整一個禮拜以前他取消戲院的座位趕到西歐佛來的時候一模一樣。更糟的是,他們還逼迫一個人跑去躲起來,又針對他浪費了七天做些毫無意義的調查,讓真正該抓的人有時間跑得更遠。

格蘭特的心思為了許多支離破碎的線索和彼此之間毫不相幹的事實而亂成一團。

哈默。現在該想到他了,不是嗎?他提出過的說法他們都一一查證過了。他的確去找過櫻桃園的園主,也的確在他所說的時刻去了利得斯通的郵局。但是後來呢?一直到他隔天早上八點多踏進梅德利的農莊,中間這段時間沒有人知道他的行蹤究竟為何。

還有——很難想象!——愛德華·錢斯,他雖然帶回來黃玉要送給太太,但是為了某種理由,他卻不願意自己星期三晚上的行蹤被人知悉,否則他不會故意要讓格蘭特相信他是星期四早上才到達英國。他不是偷偷回來的。如果有人想愉偷進入一個國家,絕對不會坐著遊艇從一個人來人往的港口上岸。職責所在的港務局和海關人員最喜歡追根究底了。所以他想隱瞞的並不是他回到英國這件事,而是回國當晚到隔天早上這段時間內的所作所為。格蘭特愈想就愈覺得奇怪。錢斯星期三晚上到了多佛。星期四早上六點他心愛的老婆就遇害了。而錢斯有一段不欲人知的行蹤。太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