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來的檔案十分完整。亨利·歌陶白是長伊頓附近一座私人莊園的木工,娶了“主屋”裏一名洗衣婦為妻。他在打穀場上的一次意外中喪生,於是那位寡婦領到了一小筆撫恤金——部分伊頓的農舍必須騰出別人住,她就帶著兩個孩子到諾丁漢去,因為在那裏比較有希望找到工作。當時女孩年僅12歲,男孩14歲。這段時期以後,他們的相關資料就出奇地難找,僅有官方記錄。在鄉下,一切的變化都非常緩慢,生活圈窄小,記憶可以停留得很久。但是生活在變動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人在一棟房子裏隻住六個月就搬走了,甚至連這家人究竟存在與否,都未必有人記得。
結果唯一真正幫得上忙的,是《周日新聞剪影》所報導的梅格·印德勒。她是個肥胖熱心、嗓門大心腸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顧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伸出去安撫。她對海倫·寇森斯的事還是有點餘怒未消,不過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轉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說是源源不絕。她之所以會記得那家人,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麽值得懷念的地方,而是因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們家對門,中間隻隔著一塊樓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絲在同一個工廠上班,所以有時候免不了會一起回家。她對克莉絲·歌陶白隻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慣她滿腦子自命不凡的態度,那是當然的;如果你必須要在工廠討生活,那就在工廠討生活,為什麽要庸人自擾?庸人自擾也就罷了,克莉絲還有一種動作,喜歡把工作時掉在她身上的灰塵抖掉,好像那是什麽髒東西一樣。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沒有必要,就是裝模作樣而已。她很依戀母親,可是她母親的眼裏隻有赫伯。壞胚子一個,如果世上有這種人的話,那就非赫伯莫屬。油條、狡猾、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個星期天在街上會看到的那種。但是歌陶白太太認為他是個開心果。他總是千方百計為難克莉絲。克莉絲有一次想說服媽媽讓她去上舞蹈課,雖然梅格想不透上舞蹈課要幹什麽:你隻要站在旁邊看一下別人是怎麽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來隻需要自己練習——可是赫伯一聽說這件事,立刻全力反對。因為他們負擔不起,他說——除非是赫伯想要的東西,否則他們一概都負擔不起——更何況,跳舞是輕浮的事情,是上帝不讚同的。赫伯永遠知道上帝讚同的是什麽。他不隻是阻止上舞蹈課這個念頭而已,還想辦法拿走克莉絲存下來的錢,這筆錢是她希望媽媽可以幫忙補足尾數的。他申斥克莉絲這種隻為自己存錢的行為太自私,尤其在媽媽身體不好的時候。他說了那麽多母親健康不佳的事,以至於歌陶白太太真的覺得不舒服起來,跟著也躺到**了。赫伯還幫著吃掉克莉絲買回去的美食佳肴。赫伯和母親一起到史蓋格涅斯去玩了四天,就因為克莉絲不能離開工廠,而他又剛好沒有工作。其實他失業次數多得不可勝數。